2015年3月16日 星期一

李慶:《琉球三策》作者考--再論黃遵憲的日本觀及他與李鴻章、何如璋的關係

《復旦學報(社科版)》1995年第4

  吞併琉球,是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後向外擴張的第一步,關於日本吞併琉球的經過,以及中日兩國當時在此問題上的交涉,已經有不少學者作了研究和論述。人們注意到,當時中國駐日使館提出的處理琉球問題的三種方案(即所謂 「琉球三策」)和北京的「總署」即總理外交衙門的意見不和。但是,對於「琉球三策」的提出者,卻有完全不同的看法。而這又涉及到在近代中日關係史上有重要地位的黃遵憲日本觀的發展情況,他與李鴻章、何如璋等人的關係等問題。筆者曾對黃遵憲的日本觀作過一些論說,今擬從考訂《琉球三策》的作者入手,對上述諸問題再作一些探討。


  (一)

  先看《琉球三策》是怎麽一回事。《琉球三策》指《茶陵三家文鈔》卷二收錄的《與總署辯論琉球事書》中,對於當時日本政府吞併琉球的舉動,提出的上、中、下三策。上策:「一面辯論,一面遣兵舶責問琉球,徵其貢使,陰示日本以必爭,則東人氣懾,其事易成。」中策:「據理與爭,止之不聽,約球人以必求,使抗東人。日若攻球,我出偏師應之,內外夾攻,破日必矣。」下策:「言之不聽,時復言之,或援公法,邀各使評之。日人自知理屈,球人僥幸圖存」。而作者的意見,是力主採用上、中策,也即對日本採取強硬的態度。對於此三策的提出者,研究者中有不同的說法,溫遷敬氏《茶陵三家文鈔》是把此歸於何如璋名下的。

  但是,吳天任《黃公度先生傳稿》認爲:「先生(指黃遵憲)爲何使致書我外交總署,力主強硬,據理與爭。」

  此後,台灣的張堂錡《黃遵憲及其詩研究》、鄭海麟《黃遵憲與近代中國》,也基上持此論

  考持此說者,主要的根據有如下數條:

  一、黃遵憲的胞弟黃遵楷所楷《先兄公度先生事實述略》記載,黃遵憲主張對日本強硬,有「譬之以獵,恐西人發蹤指示,而東人爲之狗,其狂噬貪突,後患更不忍言」之說。

  二、梁啓超的《飲冰室詩話》云,「何如璋與清總理外國事務衙門爭論的文牍往返數十函,力主對日強硬,其出先生之手者十七八也。」

  三、琉球滅後,黃遵憲撰有《流球歌》語意深痛,與上述文中的思想傾向一致。於是,便把《茶陵三家文鈔》中有關的文件,都視爲黃遵憲的意見,作爲分析他外交思想的材料加以利用。

  這兩種不同的看法,到底以何者較正確呢?須從不同角度來考慮。


  (二)

  筆者以爲,我們不能簡單地把《茶陵三家文鈔》中何如璋的清總理外交衙門的函件說成就是黃遵憲所寫,並憑此對黃遵憲的思想和外交活動進行分析。理由如下:

   一,上述說法主要的根據是黃遵憲揩和梁啓超的記述。但細考黃遵楷和梁啓超的相互交往關係,卻發現黃遵楷小遵憲十二歲,黃遵憲三十九歲自美國回鄉,他正入州學,而《事略》當是他晚年所編。所以,他並沒有親眼目睹黃遵憲在日本使館情況。梁啓超小遵憲二十五歲。他們首次相逢,是在1896年,梁啓超二十四歲時。後與遵憲交往,頗受遵憲的影響。由此可知,此二人所敘黃遵憲在日本使館工作與何如璋關係等等,俱是出於十幾年,乃至幾十年的傳聞和追述,並非親眼所見。聯繫到數十年間的世態變化,人事沈浮,其說當有再詳細探討之必要。

  二,即使據上所引的黃遵楷、梁啓超的話,也未說所有的文稿俱是黃遵憲所撰,僅「十之七八」。而且,即使文稿出於黃遵憲手,也不能說那些是黃遵憲的思想。因爲據當時使館人員和日本人筆談的記載,可知黃遵憲在清駐日公使館中,擔任起草文書的工作,而主持全局者則爲何如璋。按上級指令撰發的函件,自不能說全部思想俱出於撰述者之手,這是很普通的常識。

  三,《琉球三策》中主張的要對日本採取強硬政策的態度,和黃遵憲當時的思想發展及對日本的看法相矛盾。在《送宍戶公使之燕京》一詩中曰:「子能彌闕失,竹帛銘汝功」,他對中日間的關係,感到憂慮,但又對兩國間的和好抱有希望。在《陸軍官學校開校禮成賦呈有川熾仁親王》詩:「同在亞細亞,自昔鄰封輯。譬如輔車依,譬好掎角立。所持各富強,乃能相輔弼,同類爭奮興,外侮自潛匿,解甲歌太平,傳之萬千億。」作了熱情的吟唱。

  18791223日,黃遵憲在致王韜的信中曰:「日本似不足爲患。然兄弟之國,急難至此,將何以同禦外侮?」而在筆者最近見到的黃遵憲親自寫給當時開國派代表人物金弘集的《朝鮮策略》中,明確地提出:日本的威脅不足慮,主張朝鮮「親中國,結日本,聯美國」,自強自立,以抗拒俄國的威脅。認爲日本是「同受俄患,力不足以到朝鮮」之國

  凡此等等,俱是確鑿無疑的資料,而這些資料中反映出來的1879-1880年間的黃遵憲的日本觀,和《何如璋與總署辯論球事書》中所見的力主對日採取強硬政策的態度形成了鮮明的照。那麽,究意是黃遵憲自己的看法翻來覆去、不斷變化,還是《琉球三策》等致總署電文中的看法並非完全是黃遵憲的思想呢?結論應當說是很清楚的。

  四,有些論者以黃遵憲所作的《流球歌》,有強烈的批判日本侵略的傾向,來說明他的想法和《致總署函電》中所見的理念一致。

   《流球歌》中對日本兼併琉球,表示了強烈的憤慨之情,這是事實。然而,正如研究者們已指出的那樣,《流球歌》並不是1879-1880年間的作品,而應是晚年,至少是1894年甲午戰爭以後所作。那時的社會環境,已經大有變化。我們怎麽能把以後的作品來作爲證明1880年前後所撰《琉球三策》等的證據呢?事實上,黃遵憲對日本的態度,對日本向外擴張的野心,是有認識過程的。而在1880年前後他並不,至少是並未明確地主張對日採取強硬政策。而這正是他和何如璋當時思想的一個較微妙的差異。


  (三)

  要闡明這一點,就必要對黃遵憲與何如璋的關係略作一些探討。

  現在不少論著中,把何如璋描寫成是反反覆覆,沒有定見之徒。比如吳天任氏《黃公度先生傳稿》曰:

   此後中日交涉漸繁,使館事亦寢劇,如璋悉以委先生(指黃遵憲),蓋如璋多謀善變而寡斷。先生曾謂其於五分鐘內,已三變其旨,先生則每事必觀其深而有定見,故事無大小,多待決焉。又比如,錢仲聯《黃公度先生年譜》曰:「先生在日本參贊任,使館中事,多決於先生。」其所據爲黃遵憲的族弟黃遵庚 (由甫)所云,其大意與上引吳天任語略同。

  這裏所說的情況,和事實是有出入的。

  第一,從何如璋和黃遵憲的個人關係而言,何比黃大十一歲:是黃的文執輩。黃遵憲得以在日本任職,乃出於何如璋的薦舉。黃遵憲《日本國志自序》中說得很明白:

  丙子之秋,翰林侍講何公實膺出使日本大臣之任,奏以遵憲充參贊官。而到了日本,諸事多由何如璋主持,交黃遵憲操辦,比如到東京借租使館居所,又比如前面提到的使館內具體分工的記載,俱可以爲證。

   實際上,何如璋出使日本,乃是由於李鴻章的提拔。據溫廷敬《何如璋傳》,他於1869年中進士,爲翰林院編修升侍講。究心時務,嘗見李鴻章與之交談,李鴻章十分嘗識,曰:「不圖翰林館中亦有通曉洋務者也。」因而提拔爲駐日公使。這樣一位銳意於洋務,正當壯年欲有一番作爲的官員,難道會把駐日使館中的一切,俱交付僅爲自己子侄輩,年方三十餘歲的黃遵憲決定嗎?而且,即便如此,使館中還有副使張斯桂等多人,又如何會同意?所謂何如璋把使館中事俱交付黃遵憲決定的說法,於情理,於當時嚴格的等級制度,俱是說不通的。

  第二,黃遵憲對於何如璋,從現公開發表的詩文來看,是相當尊重的。黃遵憲自香港回國,又恰逢何如璋遇赦自新疆回福建,他未見到,有詩曰:「公正南歸吾北上,欲論近事恨無緣」,表現出相當的知音之感。

   又比如,筆者最近見到的韓國外交史料中,有《金弘集與清國駐日外交官筆談記錄》所記爲1880年夏之事,當時,多由何如璋與金弘集主談。黃遵憲也時有參加。其間,他對何如璋的尊重屢屢可見。如,七月十六日在清公署的談話中,他說:「欽使何公,於商務,能悉其利弊,於日本事,能知其真僞。有所疑難,望一切輿商。」八月二日,黃遵憲一人赴朝鮮使節處,和金弘集談,有曰:「何公使每見日人,常勸其事(按:指日本與朝鮮之間的稅務協議),事務持大體。」

  無論在赴日前,在日本使館任中,甚至在何如璋因馬尾戰敗而受貶斥以後;也無論是在何如璋面前還是背後,以所見的公開、或尚未公開的資料而言,黃遵憲俱無貶斥何如璋之語。也無在日使館事皆由自己決定的說法。那麽,前面所引述的有關何如璋的種種說法,到底是黃遵憲背著人另有一套說教,還是後來人按自己的理解加以敘述的結果,不也就很值得再考慮了嗎?

  第三,我們從目前所見的點滴資料中,可以看到何如璋在對待日本的態度上是相當強硬並有決斷的,比如,上引《筆談記錄》七月十八日,何如璋和副使張斯桂拜訪金弘集。當金弘集說到,與日本進行通商談判時,有人提出,「進口貨,亦於洋貨重稅,而日本零碎産物,特免其稅爲佳云」時,何如璋立即說:此說弊端極大,切不可行!並且立即爲金弘集設想了下一步應付的辦法。此外,八月三日,金弘集到清公署告別,何如璋又特別提出了以後雙方如何注意保守秘密的聯繫方法。通觀那份《筆談記錄》何如璋的形象是非常通曉全盤狀況,頗爲幹練,而對於日本,則抑於相當的警惕感。

  關於何如璋的對日態度,在日本的有關研究著作中也有記述,如佐藤三郎在《近代日本交涉史研究》一書中,有一篇專門談到圍繞琉球問題兩國的外交活動:

   東京的琉球藩使,於何如璋赴任途中,在神戶迎接他:出示了藩王的密旨,進行傾訴。在何如璋到達東京住所後,也時時和公使館聯繫。以至於何如璋向日本政府提出了抗議,此事終於成爲日清間的外交問題而表面化了。而且,由於何如璋對當時日本國力評價甚劣,認爲日本絕對沒有可能因爲此事而開戰,所以用強硬的措辭反覆抗議,因此從明治十到十一年(1879-1880)兩國間的外交爲此問題,呈現出非常緊張的狀況。

  由此可見,何如璋對日態度之強硬,而這和清政府的指令以及黃遵憲的認識,存在著一定的差異。

   第四,從著述的情況而言,何如璋也決不是一個只會耍嘴皮子的政客。他所撰《使東雜詠》,乃是使黃遵憲寫《日本雜事詩》的契機之一。更有意思的是,黃遵憲曾對金弘集說:「《日本志》,僕與公(按,指何如璋)同爲之,卷帙浩博,可爲三十卷,姑未清草」。由此觀之,連黃遵憲自己的著作都是和何如璋一起撰述的,作爲當時日本使館最大公務的有關琉球的電文,怎麽可能完全由黃遵憲一個人去承擔呢?要之,前引有關何如璋及何與黃遵憲關係的種種說法是存在不實之處的。


  (四)

  爲甚麽何如璋和黃遵憲在對待日本的態度上會有差異?這當然有主觀閱歷和客觀環境等多方面的原因,他們和李鴻章的關係,恐也是其中之一。

  李鴻章自1871年成爲清朝的北洋通商大臣以後,在對外政策方面,取得越來越大的發言權。何如璋、黃遵憲的出使日本,實出於他的決定。何如璋在行前,特意到天津「謁李伯相,語使事頗詳」,便是一證。

   那麽,當時李鴻章的整個外交格局中,對日本採取甚麽態度呢?據現有材料來看,似並未認識到日本的威脅,而主張與之和平相處。對於日本開始兼吞琉球的舉動,清政府只是命令何如璋「到任後加以適宜處置」而當時李鴻章和社會上的諸多改良人士,主要感到的是來自北方的俄國的威脅。

   何如璋到任後,根據接觸到的情況,卻對日本兼吞琉球的行動採取了強硬的態度,這從他的立場來說,自然是適宜的。因爲「適宜」本身就是一個並不確定的程度概念,但從一般的外交術語角度而言,它當包括有限度的,有克制的意味。也就是說,何的態度與清政府的指令存在著某些差別。這也就是何和總理外交衙門在琉球問題上反覆爭論的原由。以李鴻章爲主的清總理外交衙門,從他們重視北方俄國威脅的立場出發,不採取可能導致與日本開戰的《琉球三策》中的「上策」也是很自然的了。而何如璋也爲此失去了在日本的職務。

  那麽,黃遵憲當時對日本的看法如何呢,筆者在《論黃遵憲的日本觀》及本文第一部分,已作過一些探討。大略言之,黃遵憲基本上不認爲當時的日本是中國的最大威脅,而對日本有「同文同種」的某種好感。這一點和李鴻章等的認識無大不同,而和上述《琉球三策》等文件中反映出來的對日強硬態度,則存在著某些矛盾。參照上述有關何如璋的資料,誰的看法與《琉球三策》等電文中反映了來得思想更相近,不也就明顯了嗎?換言之,即使《琉球三策》等電文俱出於黃遵憲的手筆,何如璋在事先也和黃遵憲進行過洽商。但《琉球三策》中反映的對日強硬態度,絕不能說只屬黃遵憲一人,則亦是昭然若揭的。

  不少論者之所以把當時《琉球三策》等電文中的對日強硬態度歸之於黃遵憲,乃是爲了把黃遵憲說成是當時李鴻章「賣國」外交路線的對立面。對李鴻章的整個外交路線的評價,不是本文討論的問題。然而,在十九世紀七、八十年代之交,作爲外交官的黃遵憲和提拔過他的李鴻章之間,並沒有甚麽如現在不少論者所說的那種嚴重對立和鬥爭;相反,在對日本力量的估計,對日本的基本態度,對中、俄、日、朝四國在東北亞格局的設想,以及對朝鮮自立圖強的方針政策等方面,勿寧說是極其一致的。上文引述過的黃遵憲《朝鮮策略》,黃遵憲在交給金弘集的同時,又通過何如璋呈給了李鴻章,得到李鴻章很高的評價,李鴻章在給朝鮮致仕太師李裕元的信函中這樣說:

  我中國駐倭參贊黃遵憲所擬貴國《策略》一本,想已早達台覽。此策揆時度勢,實爲貴國固國之圖,亦即異日富強之本。

  如果說黃遵憲當時和李鴻章在外交方針上處於對立狀態,李鴻章會在外交信函中對他作如此高的評價嗎?

   隨著甲午中日戰爭的敗北,李鴻章受到社會輿論越來越強烈的批判,黃遵憲的思想也有了發展,二人對不少問題的看法産生分岐,這是事實。而即使到了那個階段,黃遵憲和李鴻章之間的關係仍然不錯。比如,那位在中西交流史上頗有地位的王韜,在太平天囯失敗以後,流亡外國多年,據說,晚年得歸故里,出於黃遵憲向李鴻章的緩頰說情,由此可見黃、李二人關係之密切。

  1892年,李鴻章出使俄國,黃遵憲前去謁見,1990年,李爲兩廣總督,屢聘黃遵憲出山。而李鴻章死後,黃遵憲又作詩之,詩中有曰:

  駱胡曾左凋零盡;大政多公獨主持。

  老來失計親豺虎,卻道支持二十年。

  人哭感恩我知己,廿年已慨霸才難。

盡管黃對李的聯俄制日,以夷制夷的方針並不滿意,但對李本人非常推重,並且十分感激他的知遇之恩。須知李鴻章在甲午之後,非議頗多。黃遵憲的這種態度,就更顯可貴。

  由此觀之,說對李鴻章的賣國外交路線,進行了批判和鬥爭云云,不就令人感覺到是後人打在黃遵憲頭上的光圈了嗎?!

   黃遵憲在中國近代史、在中日關係史上有其不可否認的地位和業績,自當千古流芳。但是,他的思想尤其是他的日本觀也並非天生而就,而是在實踐中不斷發展,逐步形成的。我們無須將他們後來的著述和思想,說成他「早已有之」,也無須爲了給他打上光圈,而把同時代的人抹黑;更無須受時論的左右,把他故意放到某些 人的對立面上,以顯示他的高明。

  歷史就是歷史,不應因人廢言,也不應因人、因輿論而動搖對歷史真實的追求和探索。

注:
見《復旦學報.社科版》1994年第四期。
吳天任《黃公度先生傳稿》(香港,中文大學出版,1972520頁。
張堂錡《黃遵憲及其詩研究》(台灣、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1年版)鄭海麟《黃遵憲與近代中國》(三聯書店,北京,1988年版)下文所引諸條看法,俱出自此二書,不再詳注。
《黃公度先生年譜》(錢仲聯《人境廬詩草箋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6月版,後所附本)1858年,1886年條下。
見梁啓超《三十自述》,又見丁文江、趙豐田《梁啓超年譜長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1月版)。
《大河內文書》(平凡社《東詳文庫》本,東京,1973年)第64頁,其中說到當時使館的分工狀況頗詳。
見《人境廬詩草》卷三,第256頁。此詩作於1879年,參見上引吳天任《傅稿》第八章所列《人境廬詩譜》。
見《人境廬詩草》卷三,第256頁。此詩作於1879年,參見上引吳天任《傅稿》第八章所列《人境廬詩譜》。
此信現存於南開大學,又見上引鄭海麟書第60頁。
此《筆談》國內尚未見。刊於韓國文教部國史編纂委員會編《修信使記錄》(漢城、探求堂,1950年版)。
《流球歌》現見《人境廬詩草》卷三,錢仲聯先生在《箋注》中曰:「鈔本無此詩,恐非庚長年所作,而是後來所補。」其說甚確。吳天任《詩譜》作1880年作,誤。
前引《黃公度先生傳稿》第76頁。
除了吳、錢以外,鄭海麟,張堂錡的論著中,也持此說,不另贅引。
見《黃公度先生年譜》1876年條下。
見何如璋《使東述略》(長沙人民出版社《走向世界叢書》本《早期日本遊記五種》1983年版。
此《傳》見《茶陵三家文鈔》(《補讀書廬叢書》本,1925)。
當時張斯桂爲副使。同時出國者,據何如璋《使東述略》云,有理事(領事)錫明,副領事余(王雋)等十餘人,跟役二十六人。
見《十月十九日至滬初隨何大臣如璋使日本即於是日由上海東渡,今十二年矣》載《人境廬詩草箋注》卷五。
此《筆談》國內尚未見。刊於韓國文教部國史編纂委員會編《修信使記錄》(漢城、探求堂,1950年版)。
佐藤三郎《近代日中交涉史的研究》(吉川弘天館,東京19843月)113頁。
《日本雜事詩》定本第二十四首下有注曰:《使東雜詩》紀沿海光景……恨蠟屐無緣,未能一遊耳。「此首原本即有爲第23首,可見作《雜事詩》有受《使東雜詠》啓發處。
參見美國費正清等編《劍橋晚清中國史》(北京社會科學出版社,中譯本,1993年)第562頁。
何如璋《使東述略》。
見上引《近代日本交涉史的研究》第113頁引自《中日交涉史料》卷一、二、二一號。
參見上引《劍橋晚清史》第七章,第十一章中的有關章節。又見下文李鴻章給朝鮮李元裕的信。那時對俄國侵略感到憂患,從林則徐開始,到鄭觀應,王韜等,都有論說。
比如,李鴻章回何如璋電,指他「於交涉事情歷練未深,鋒芒稍重……轉致激生變端。」(見《李文忠公全書.評署函稿》卷九44頁。又恭親王1879410日奏章中曰:「倘何如璋等以事無轉圜,暫爾回華……以爲日後收場地步。」(見《清季外交史料》卷十五,11-13頁)。
見鍾賢培等編《黃遵憲詩選》(廣東人民出版社,19854月版),《前言》上引鄭海麟書第二章等。
見《清季中日韓關係史料》(台灣中研院近代史所,台北,1972年)第二卷471頁。
見錢仲聯《黃公度先生年譜》上述諸年條下。
見《人境廬詩草箋注》第1058頁。
見《人境廬詩草箋注》第1061頁。
見《人境廬詩草箋注》第1062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