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7日 星期一

中國復用「鍾」等六個繁體字

來源:中評社
發表時間:2011-11-14 00:04

中評社香港2009年8月13日電/教育部12日

在北京公開對《通用規範文字表》徵集意見。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的李宇明司長表示,為了照顧漢字在兩岸四地的使用情況和國際化的需求,特別在規範漢字表後加入了《簡繁體對照表》。但他同時強調,目前內 地原則上不考慮恢復繁體字。

另外,由於現實需要,有6個繁體字被納入《通用規範文字表》,但僅限用於人名、地名等。

  
全新納入6繁體字

文匯報報導,李宇明表示,《通用規範文字表》研製過程中,針對繁體字恢復和類推簡化問題,曾進行過反覆的研討。研製組最終得出的結論是:為了維護社會用字的穩定,字表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將類推簡化的範圍嚴格限定在字表以內,以保持通用層面用字的系統性和穩定性;允許字表以外的字有條件使用, 但不類推簡化。

在談到近幾年來社會上激烈討論的繁體字恢復問題時,《通用規範漢字表》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寧表示,首先,從書寫工具的角度來說,漢字是用來記錄的工具,作為一個工具來說越簡便越好。

  

簡化漢字符合發展

其次是考慮到廣大使用者的習慣。作為一個漢字的使用者和學習者,簡化字是非常便於使用的。漢字簡化是漢字發展的一個總趨勢,是符合發展規律的。

另一方面,在《通用規範漢字表》說明中看到,字表不僅參考了自1919年以來的史料、資料和教科書,而且還參考了1982年的全國人口普查抽樣統計的姓氏人名用字,以及公安部提供的部分姓氏用字和人名用字。據介紹,像「喆」字,很多人用在名字裡。可是《現在漢語通用字表》卻沒有,不僅在電腦裡打字時常常找不到,戶籍管理中也常常遇到困難和麻煩。這次徵求意見稿給這個字「轉了正」,成為規範字,但只用於姓名。


  
教育部恢復六繁體字有原因

大公報也報導,國家教育部12日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由即日起至本月底,開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新字表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 根據現實語言生活狀況收錄了51個異體字和6個繁體字,44個漢字的字形作了微調。考慮到漢字在兩岸四地及國際上的使用情況,特別編制了《簡繁漢字對照表》以利溝通。

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長李宇明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最新的《通用規範漢字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的配套規範,共收字8300個。根據字的通用程度劃分為三級:一級字表收字3500個,是使用頻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層面的用字需要。二級字表收字3000個。一、二級字主要滿足現代漢語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級字表收字1800個,主要滿足予大眾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關的專門領域的用字需要。

  
復用六字事出有因

李宇明表示,字表研製過程中,對繁體字恢復和類推簡化問題,曾進行過反覆的研討。最終得出的結論是:為了維護社會用字的穩定,字表原則上不恢復繁體字;將類推簡化的範圍嚴格限定在字表以內,以保持通用層面用字的系統性和穩定性;允許字表以外的字有條件使用,但不類推簡化。

《通用規範漢字表》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寧教授指出,此次恢復的六個繁體字「硃、噁、濛、鍾、蘋、剋」屬於「不得不恢復」,且其中三個「惡、蒙、克」在過去的規範中就已經作了說明,可以使用。

王寧解釋說,這六個繁體字如果不恢復,會使字體內部系統發生混亂,給大家帶來不便。

例如硃砂的「硃」和二噁英的「噁」都是科技用字,屬於必用字,卻在繁體字的位置上,這次就把它們恢復過來。又如浮萍的「萍」和蘋果的「蘋」(苹)是混合在一起的。而「浮萍」與環保有關,與蘋果的「蘋」意義不一樣,所以這次也把「蘋」字恢復。

另外,濛河的「濛」過去被簡化成蒙,但濛河在歷史上是著名的河流,許多文獻資料都有記載,簡化後造成了不少混亂,因此這次也被恢復。 「剋」(責備的意思)是口語詞,使用頻率很高,被簡化成「克」後,帶來很多不便,所以這次也被恢復。

而此次恢復的「鍾」,只限用於姓氏。王寧說,姓「鍾」和姓「鐘」,本屬於兩個姓氏家族,取消「鐘」字後,給這兩個姓氏造成混亂。因此此次恢復了「鍾」姓。而事實上,「鍾」和「鐘」在古漢語中的用途也不同,「鍾」是一種度量工具,「鐘」則是一種樂器。

王寧說,從數量上,2000多個簡化字中只恢復了六個繁體字,也說明了國家堅持簡化漢字的基本政策。

  
收入51個異體字

王寧又表示,針對兩岸繁簡字使用問題,專家組這次做了很多工作,編制了《簡繁漢字對照表》。對照表有兩個附表,一個是簡繁對照表,把一個簡化字對多個繁體字進行分解說明,解釋這個簡體字是如何使用的,對應哪些意義,為大家學習繁體字提供根據;第二個繁簡對照表,介紹繁體字如何對照簡化字,便於用繁體字的人學習簡化字。

王寧說,製作對照表一是承認簡繁字的共存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雙方都不會去改;二是利於使用繁簡漢字的人互相學習交流。

此外,還有51個非嚴格意義的異體字收入表中。 《通用規範漢字表》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曹先擢表示,這些主要用作人名地名,如「哲、淼、坤、昇」等,以後對異體字不再簡單地提「淘汰、廢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確要求。

「钟」、「鍾」、「鐘」之義

钟,繁體為「鍾」、「鐘」二字。「鍾」與「鐘」雖然同音,而不同義。而用同一個新造字「钟」代替,這個「钟」就可能分別是「鍾」或「鐘」的別字。「鍾」是古時的酒器,「鐘」則是一種打擊樂器。古時二字或可通用,但區分二字是文字進化的要求。時下,「鍾」多作姓用,也是鍾愛、鍾情之鍾,而「鐘」則指計時器和古典樂器,兩者不能混用。故在《辭海》條目中,均須用「(鍾)」以示與「鐘」之區別。本意在於省減,實際是增加了一個字。當世書家很少用「钟」作楷書和別的書體,即在於它形既難寫又字義不准確之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