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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

迷霧中的名將--郭侃

對於郭侃這位不那麼出名的勇將而言,《元史》中對他參與旭列兀西征的英勇表現,與其所獲得的名氣,顯然十分不相襯。

在《元史.郭侃傳》中,郭侃在討亦思馬因派(西方史料多稱之為「亞薩辛派」」,中國史料則稱之為「木剌夷」)、阿拔斯哈里發、敘利亞諸王公與渡海攻擊「富浪國」等役中,多有英勇的表現,甚至因此數次被中東人稱為「神人」。郭侃有如此英勇的表現,但奇怪的是,他的戰功反而不見西方史書或阿拉伯-波斯史書的記載,這其中特別是成書於當代,親身經歷過西征的志費尼所著之《世界征服者史》,竟然沒有一字一句提到郭侃。於是,這也不免令我懷疑,郭侃真有《元史》中描述的那麼英勇嗎?

為探求此一真相,我參考了幾部書:志費尼《世界征服者史》、拉施德丁《史集》、多桑《蒙古史》、格魯塞《蒙古帝國史》、格魯塞《草原帝國》、《元史.郭侃傳》、李則芬《元史新探》等書,並雜參幾部塞浦路斯史,以下就是我的看法。

首先,西方與波斯-阿拉伯史書沒有提到郭侃,那麼是否有可能郭侃被記載時,是以其蒙古名,而非漢名?關於這點,中方史書無法提供任何訊息,而西方史書所提到的西征將領,則大多不脫中方史料所記錄的蒙古諸將,那麼,也就是說郭侃在當時未必就是那麼重要的將領。李則芬更以此次西征未簽發漢軍,推論郭侃所領應為砲工兵部隊。

其次,在攻打阿拉木特、巴格達兩戰,《元史‧郭侃傳》都將戰功歸之郭侃,然而,在各方史料中,顯然不是這樣一回事。那麼,《元史.郭侃傳》為何會如此突出他的戰功?個人以為,這與《元史》的作者群有關。《元史》成書倉促,撰書者不懂蒙文,整部書內容訛誤甚多,素來為治史者所詬病。雖然,郭侃為漢臣,但蒙元官方資料顯然不以漢文為主,對於此次戰役的記錄當也是如此。面對這樣的狀況,史官修史時,應該很倚重以漢文書寫成的郭侃家傳(雖然無法證明真有這篇傳記,但以其家族之顯赫,郭家應有家傳傳世才對)。既然,其所依據的史料為郭侃的家傳,那麼該傳對於郭侃戰績的托大,那也就在所難免了。

三者,《元史》中所言,郭侃所陷之富浪究竟在哪?為了解答此一迷題,我們先要了解「富浪」一詞究竟何解。「富浪」一詞,其實就是「法蘭克」的意思,是阿拉伯人對西歐人不加分辨地統稱(這和我們看到老外幾乎清一色地將之稱為美國人是差不多的),在這裡指的就是在東地中海的十字軍國家。旭列兀西征時正值歐洲十字軍運動的時代,雖然十字軍國家在努哈丁與薩拉丁的打擊下,已經衰退,但利凡特海岸地區仍保有幾個殘存十字軍小國,而海外則尚有一個塞浦路斯王國。因此,這裡的富浪國很有可能是這些國家,而中文作品則普遍地將之指為是塞浦路斯王國。這主要是源自《元史.郭侃傳》的一句話:「旭烈兀命侃西渡海,收富浪」,但是,渡海就一定是到了塞浦路斯嗎?如果那不是塞浦路斯,那又是哪?對於這個問題我會在下面敘述。

查考相關史書,除中文作品外(李則芬的著作也沒提及),大多沒有提到塞浦路斯遭到蒙古人入侵這回事,那麼塞浦路斯很有可能不是被入侵的富浪。如果這樣,那麼富浪究竟在哪?我們仔細閱讀一下原文:

    戊午,旭烈兀命侃西渡海,收富浪。侃喻以禍福,兀都算灘曰:「吾昨所夢神人,乃將軍也。」即來降。師還,西南至石羅子,敵人來拒,侃直出掠陣,一鼓敗之,換斯干阿答畢算灘降。至賓鐵,侃以奇兵奄擊,大敗之,加葉算灘降。己未,破兀林游兵四萬,阿必丁算灘大懼,來降,得城一百二十。西南至乞里彎,忽都馬丁算灘來降。西域平。

文中,有富浪的兀都算灘、石羅子的換斯干阿答畢算灘、賓鐵的加葉算灘、兀林的阿必丁算灘、乞里彎的忽都馬丁算灘。其中,「算灘」就是「蘇丹」,也就是「國王」之意,在這《元史》的作者顯然不加區別地將所有領主都成為了蘇丹。根據我查對當時十字軍領主世系,個人只能推估賓鐵的加葉算灘當是西頓領主朱利安‧加尼葉(Julian Grenier),其他石羅子的換斯干阿答畢算灘、富浪的兀都算灘、兀林的阿必丁算灘、乞里彎的忽都馬丁算灘等人,則不知為何人。
不過,我們如果閱讀原文,則會發現如富浪為塞浦路斯,那麼「師還,西南至石羅子」一句就不可解了,因塞浦路斯再往西南去,則是地中海上了,所以,這個富浪很可能只是敘利亞沿海的十字軍國家,而非塞浦路斯王國。

2015年7月7日 星期二

蒙古國的反攻復國-北元

1356年到1359年,漢民族起義朱元璋不斷擴充自己的勢力,統一了江南的半壁江山。1367年朱元璋開始北伐,在大將徐達常遇春等的協助下,於1368年八月攻陷元大都,元惠宗(順帝 孛兒只斤妥歡鐵木兒 圖干鐵木耳)元惠宗夜半開大都的建德門北奔,首先逃往上都

上都(Xanadu或Shangdu),是位於今中國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正藍旗境內,閃電河畔。元世祖忽必烈即位以前(1256年),命劉秉忠建王府於此。1279年滅宋後,改為陪都,作避暑行宮,夏天在這裏處理政務。元惠宗從上都再逃往應昌。

以後,在漠北的元君臣仍沿用大元國號,史稱北元。北元政權持續了二百六七十年,差不多與明朝相始終,最後皆被清王朝所滅。

統治全國的元朝滅亡之後,蒙古貴族仍然企圖重新入主中原,不斷組織力量反攻。明朝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對蒙古採取征討和招撫並用的策略。其結果,雙方都沒有能夠如願以償,形成了南北對峙的局面。

北元初期,蒙古貴族依靠的力量主要有三支:

①元河南王擴廓帖木兒(又名王保保)率領十餘萬軍隊,佔據山西、甘肅方面。

②北元丞相納哈出擁二十餘萬眾據守遼東。

③元梁王把匝剌瓦爾密管轄之下的雲南還有十餘萬軍隊,策應北元皇帝的軍事行動。

此外,北元與東面的高麗、西面的畏冗兒地區仍舊保持著政治經濟的聯繫。

1368年冬,惠宗命擴廓帖木兒從山西出兵奪回大都,軍行途中,明將徐達乘虛襲擊他的後方太原。擴廓帖木兒回師救援,正中計謀,被明軍襲破大營。折兵四萬,僅率十八騎逃入甘肅。山西被明朝佔據。

1369年春夏,北元遠相也速幾次進攻通州(今北京通縣),都被明軍擊退。明軍乘勢北進。惠宗從上都退往應昌(今內蒙古克什克騰旗達里諾爾西岸),宗王慶生、平章鼎住被明軍追及擒殺,一萬將士被俘。上都陷落。

1370年四月,駐守在沈兒峪口(今甘肅定西縣北)的擴廓帖木兒徐達率領的明軍激戰。擴廓帖木兒大敗,僅與妻子和少數隨從北渡黃河,跑到漠北和林,八萬六千多官兵全部被俘僅與妻、子和少數隨從北渡黃河,跑到漠北和林。陝西、甘肅也被明朝佔據。

1370年五月元惠宗(順帝)因痢疾在應昌(今內蒙古克什克勝旗達里諾爾西南)去世。元朝在中原的統治結束。五月,明軍圍應昌城,一日而下,惠宗之孫買的裏八刺及後妃、諸王、官吏等多人被俘,解往京師。惠宗之子愛酞識理達臘(北元昭宗)率數十騎逃往和林,與擴廓帖木兒會合。

這一年,愛酞識理達臘即皇帝位,稱必力克圖汗,年號宣光(1371-1378),為北元昭宗

北元節節敗退,明朝打算乘勝徹底打垮它的勢力,以絕後患。1372年,明軍十五萬分東西中三路進攻北元。

東路軍一直進至臚朐河(今克魯倫河)、土刺河、阿魯渾河(今鄂爾渾河)和稱海(今蒙古西北哈臘烏斯湖南),打敗了所遇到的北元軍隊,但因征程遼遠,常乏水草,又遭到北元軍頑強的抵抗,自身的損失也很嚴重。

西路軍在甘肅永昌、掃林山〔在肅北〕等地擊敗數枝北元軍,並進至亦集乃路(今內蒙古額濟納旗境),降其守軍,再入瓜州(今甘肅安西東)、沙州(今甘肅敦煌西),取得了一定的勝利。

中路軍由徐達統率,在土刺河打敗擴廓帖木兒的軍隊,隨後擴廓貼木兒與北元將領賀宗哲合軍,向徐達的主力發起進攻,將徐打敗,明軍死亡萬餘人,中路軍的另一支李文忠軍隊也被打敗。

這一次明朝對北元的戰爭,以失利告終。明朝在短時期內再不敢深入北方草原作戰,北元則爭取了喘息時間,雙方在邊境地區不斷發生拉鋸式的衝突,其中以北元方面的失敗居多。

1375年,北元皇帝倚為股肱的擴廓帖木兒死於漠北,使北元軍隊失去了一位能征慣戰的驍將。這一年納哈出進攻明朝遼東州城,屢被擊敗。

北元昭宗於1378年逝世,他死後由弟脫古思帖木兒(北元平宗)繼位。

1380年.北元國公脫火赤等經常進擾明邊,在亦集乃遭征討被俘。次年,北元平章乃兒不花在邊境地區被徐達擊敗。

1381年,據守雲南的元軍遭明朝大軍的征討。白石江(今雲南曲靖縣東北)一戰,北元軍十餘萬潰敗,被俘二萬。梁王把匝剌瓦爾密見大勢已去,帶著妻、子一同投滇池自殺。與漠北蒙古貴族逐相呼應的這支力量被消滅了。

1388年,明朝大將藍玉率師掩襲北元平宗脫克思帖木兒於捕魚兒海(今內蒙古自治區新巴爾虎左旗西南的貝爾湖),蒙古軍倉猝拒戰,大敗。太尉蠻子被殺,諸王﹑平章以下官員三千多人、軍士男女七萬多人被俘。

1392年在朝鮮半島,高麗王朝被蒙古帝國征服之後歸依蒙古。蒙古帝國在中國(元朝)被明朝推翻後,親蒙古的高麗國王派大將李成桂征明。親明的李成桂從鴨綠江邊回兵,推翻高麗,建立朝鮮王朝

脫古思帖木兒率數十騎逃奔和林,行至土剌河一帶,為其部將也速迭兒所縊殺。蒙古內部混亂,互相爭權奪利。

此後歷五世至坤帖木兒,1402年(明建文四年),有名鬼力赤者東坤帖木兒自立,稱可汗,去元國號,改稱韃靼(Tatar),北元實際上滅亡。

鬼力赤因非汗裔,部眾不服,,其部將阿魯台殺之,另立坤帖木兒弟本雅失里為汗(即蒙文史書上的額勒錐特穆耳汗),阿魯台自任太師,專擅朝政(事在1408年)。其後,阿魯台與雄踞蒙古西部的瓦剌部貴族攻戰不已各自擁立北元汗裔為傀儡可汗。明末,林丹汗力圖重建統一,並聯合明朝抗擊後金。

他雖然收服了右翼諸部,並得到漠北喀爾喀部的擁戴,但卻懾於後金(滿清),倉促西逃,1634年死於撒里畏兀兒境內大草灘地方(今甘肅天祝藏族自治縣境)。兩年後,其子率十六部降清,韃靼亡。

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

北大歷史系主任張帆:元朝開啟了「大中國」時代

澎湃新聞記者:黃曉峰、錢冠宇
2015-06-14 08:38 來自:私家歷史

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由北方草原遊牧民族建立的統一王朝。它的統治究竟對中國歷史發展產生了怎樣的影響,是一個很難回答,但同樣又很難回避的問題。北京大學歷史學系主任張帆教授長期研究元史,他認為,元朝對中國歷史發展的影響,可以從大統一、專制的強化、制度的斷裂、經濟的波動這四方面來看。

澎湃新聞:說到元朝對中國歷史的影響,似乎有很多方面可以說,你是怎麼界定「影響」的呢?

張帆:這個問題可以有幾方面的理解。第一,有些東西是自然發展的,從邏輯上推斷,沒有元朝也會這樣,最多是進度、規模稍有差異而已。雖然說歷史不能假設,可看發展趨勢確實如此。比如過去經常講的,程朱理學在思想界佔統治地位,這件事發生在元朝。但實際上,程朱理學佔據統治地位是一個自然的趨勢,即使沒有元朝也會如此。無論它是好是壞,和元朝都沒有太大關係。還有講元朝經濟發展成就,經常談到棉花種植的推廣,也是一樣的道理。沒有元朝,棉花種植也會逐漸推廣。俗文學方面,雜劇、散曲等在元朝以前就有很好的基礎,沒有元朝同樣也能發展起來。因此上述種種,嚴格說來都不能算是「元朝對中國歷史的影響」。

第二,還有這樣一種情況,元朝帶來某種影響,但到元朝滅亡,這個影響就逐漸消失了。比如像「四等人制」--這個概念現在有些爭議,可能不太準確--以及儒士地位的下降,中西陸路交通的活躍,基督教的傳播,這些影響在元朝滅亡後並沒有延續下去。它們可以算是「元朝對中國歷史的影響」,但比較次要。

第三種情況,在元朝統治下出現某種現象,和前面的歷史基本接不上,但和後面的歷史能接上,這才是最主要的「影響」,是我們重點要談的。不過這裡面又有一個問題,就是第三種情況,所謂主要的「影響」,其中相當一部分與金朝有關。在很多時候,元朝和金朝的影響是混在一起的,很難截然劃分。金、元都是北方民族王朝,前後相承,對中國歷史有相同方向的推動。但畢竟金朝只有半壁江山,時間也相對短,所以它的影響會比較小。下面我們要談的問題,或多或少都有金朝的背景,但是金朝我們就不講了,無論如何,元朝的影響是主要的。


澎湃新聞:你認為元朝的第一個影響是「大統一」,它與以往漢、唐的統一王朝有甚麼不同?

張帆:「統一」這個詞有點陳舊。日本學者杉山正明教授有一個提法,漢、唐的大帝國是轉瞬即逝的,元朝以前的中國歷史,包括漢、唐在內,本質上屬於「小中國」。到了元朝,加上此前遼金等北方民族政權的影響,中國才變成了「大中國」。就是說,在元朝以前「小中國」是常態,元朝之後「大中國」變成了常態。這種提法值得參考。明朝版圖比元、清小,但總體來說,從持續和有效控制的範圍而言,它並不比漢、唐差,或許還強一些。所以稱元朝以下為「大中國」時代,應該沒甚麼問題。這個「大中國」時代由元朝開啟,這就是它對中國歷史的第一大影響。

實際上在元朝,很多人寫歌功頌德的文章,主要就是吹捧「本朝」版圖遼闊,其他還真沒有太多可吹的。著名學者楊聯陞先生寫過一篇文章叫《朝代間的競賽》,其中討論中國古代一些朝代的人如何歌頌自己的時代,如何總結「本朝勝於前代者」云云,很有意思。可以看到,古人也很愛搞主旋律、正能量的宣傳,不過在不同朝代,會結合自身情況進行不同角度的歌頌。楊先生這篇文章漏掉了元朝,我們完全可以給他作一點補充,元朝人吹捧自己時代的時候,主要就是突出一個「大」字。 其他方面的,比如經濟發達、文化繁榮,這類吹噓都比較少見。今天網上討論「元朝到底能不能算中國」,如果從元朝當時人的角度來看,他們絕大多數確實認為元朝能夠代表中國,是把元朝當作中國歷代王朝當中的一環,拿來和其他王朝比較。

再做點具體補充。今天中國的有些地方,是元朝把它納入版圖。比如雲南,雲南在唐朝中期出現獨立政權,更替了好幾個王朝,有自己的文化,而且中原王朝也沒有非要把它納入統治的想法。宋朝乾脆置之不理,說「大渡河外非吾有也」。因為以後王朝的重點發展區域都在北方,如果不是蒙古征服,很難想像會去開拓遙遠的雲南。青藏高原也是如此。元朝在這裡實行政教合一的統治,統治力度比內地低一些,廣義上說也是「一國兩制」的方式,但這比唐宋已經是巨大突破。假設沒有元朝,以後的王朝從宗教等因素考慮,或許也會經營這一地區,那可就要困難多了。

大統一帶來很多間接的影響。科技文化方面,像前面說過的雜劇、散曲之類,與元朝統治的關係可能不很大,但有些內容,比如天文曆法,關係就比較大。主要表現是郭守敬主持制訂的《授時曆》,在當時是非常先進的曆法。清朝人甚至說「有元一代制度,莫善於曆」。這樣一部先進曆法怎麼做出來的?當然與郭守敬個人的學 術造詣分不開,但大統一局面給他提供了以前沒有的天文觀測、資料獲取條件,也非常關鍵。郭守敬設立的觀測點,北到西伯利亞,南到南海,這是以前做不到的。

還有,統一局面和遼闊的版圖開拓了當時中國人的眼界,增加了他們對外部世界的瞭解。前些年學術界熱烈討論的《混一疆理歷代國都之圖》,是一張十五世紀初朝鮮人畫的世界地圖,它是以元朝後期的兩種世界地圖為底圖重繪的。一般認為,除了朝鮮半島以外,圖中對大部分區域的描述是基於十四世紀元朝人的地理觀念。其中畫出了非洲、大西洋等,說明當時元朝人對世界的認識達到了新的高度。明朝初年的鄭和下西洋,只有在元朝的基礎上才能搞起來,包括造船技術、航海技術、海外地理知識等等。另外,在元朝的統一局面下,民族遷徙、民族交往空前頻繁,大量遷入內地的非漢族人口逐漸融入漢族,還形成了兩個新的少數民族--蒙古族和回族。這些變化都與大統一有關。


澎湃新聞:元朝作為異族入主中原,在對待其他部族尤其是邊疆少數民族的問題上,和中原王朝的處理方式是不太一樣的,這對它統治的有效性是不是有所增強?

張帆:是這樣。我們強調元朝的大統一,不僅僅是版圖遼闊,而且也在於統治的有效性和穩定性,或者說統治的深度。這主要表現在對邊疆地區的控制上,少數民族王朝有它自身的優勢,更加能夠切合當地實際,因地制宜。姚大力教授和杉山正明教授都有類似的看法。




澎湃新聞:你認為元朝的第二個影響是專制的強化,這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張帆:這個問題很多人都討論過,尤其是前輩學者周良霄先生,他明確指出明清的「極端專制主義皇權」很大程度上是受元朝影響。「專制」這個詞用在中國古代史領域有一些爭議,但我覺得約定俗成,沒有太大問題,是可以用的。這方面討論比較複雜,暫且不談。

專制,在狹義上就是指君主專制。中國歷史上從秦朝開始就有,但在宋朝已經有所放鬆,元朝又把這些放鬆的東西收緊了。宋朝的君主專制相對來說有一些開明色彩,官僚機器和士大夫群體的自主性比較強,可以和皇帝講道理,與皇權分庭抗禮,可到明朝卻成了另外一個樣子。這中間元朝的影響是很重要的。例如對臣下體罰或酷刑處死,這樣的做法在宋朝已經消失,但元朝又出現了,明朝則變本加厲。還有大臣向皇帝跪著彙報工作,皇帝不說「平身」不能起來,這樣的禮儀很可能也始於元朝。元朝帶來了草原社會的政治觀念:君臣關係就是主奴關係,而且這種關係不僅限於君臣之間,也適用於君民之間。在法理上,誰都沒有人身自由,都是從屬於大汗的。它的君主權力,能夠伸展到的邊界比宋朝遠很多。不一定天天劍拔弩張,偶爾露崢嶸,就讓你知道厲害。

舉一個例子。成吉思汗接班人窩闊台在位的時候,一個蒙古部落裡突然謠傳要「括民女」,就是大汗要把部落裡的姑娘徵集走。大家嚇壞了,能嫁人的趕忙嫁人。窩闊台大為光火,據史書說他是個寬厚的人,可這次動了雷霆之怒。原本沒這個計劃,現在偏要「括」給你們看看。於是把該部落所有新嫁和未嫁的姑娘集中起來,據說有四千名,一部分納入宮中,其餘的當場配給部下,她們的丈夫和家人就在旁邊眼睜睜地看著,全都噤若寒蟬。這件事在漢文史料中只簡單提了一句,波斯文史料有具體描述,場面是很恐怖的。用元朝人的說法,「普天率土,盡是皇帝之怯憐口」,「怯憐口」是蒙古語「私屬人」的意思。全國人民無論男女老幼,在人身關係上都隸屬於皇帝,上面的例子再好不過地說明了這種理念。與此相關,在元朝,老百姓在職業選擇上也沒有自由,由朝廷規定職業,而且不准改行,稱為「諸色戶計」。這個制度在明初繼承下來,明朝中後期才慢慢鬆懈。皇帝或國家對百姓的人身控制明顯強化,這自然是專制的表現。

說到人身控制,還有一個問題,與我們這裡講的專制關係不大,但也很重要,就是蓄奴現象。中國傳統社會早先一直有很強的奴隸制因素。不過到宋朝已經快消失了,宋朝的奴婢丫鬟等基本來自雇用,屬於契約關係,沒有完全失去自由。但元朝又把草原社會的奴隸制注入中原,出現大批來自戰爭劫掠的奴婢,都是世代為奴。以後明清兩朝的蓄奴現象也都很嚴重。總的來看,宋朝社會層次的區分度是比較小的,就是說全體社會成員在人格上趨於平等,而元朝又把這種區分度拉大了。

另外一個與專制有聯繫的東西是分封制。它與君主專制共同反映出「家天下」的政治思維。天下屬於皇帝所有,更準確地說屬於皇帝家族所有。只有皇族才享有國家主權,皇帝是他們的代表。皇族以外其他人都是沒有主權並且被統治的。分封制在唐宋已經淡化,諸王只有虛名。但到元朝又變實了,諸王不僅在草原有封地,在內地還有采邑。明朝的分封制也比較實,尤其在明朝初年,這也是受到了元朝的影響。


澎湃新聞:你認為在專制問題上,元朝對於明清的影響,更多的是觀念上的強化還是制度上的因素?

張帆:在狹義的專制層面,就是皇權方面,主要是觀念上的影響。明朝改革了元朝的很多制度。元朝皇帝在理念上專制,實際上卻又不愛管事,比較懶,事情都交給宰相負責,宰相權力比較大。正因如此,明初朱元璋就把宰相廢了。宰相權力大和皇帝專制好像是矛盾的,可就元朝來看又有一致性。因為元朝的君主專制主要體現在法理上,實際政治運作中並沒有充分落實。宰相與皇帝的關係,好比管家和主人。管家就是奴僕的頭子,負責日常管理。皇帝把工作委託給宰相,平時就不怎麼操心了,甚至於連日常上朝的制度都沒有。這與遊牧民族的性格有關,不計較細節,做事比較豁達,粗線條。但就廣義和相關問題而言,諸如君主與臣民的人格差距、 對臣民的人身控制、蓄奴現象、分封制等方面,制度上的沿襲還是比較明顯的。



澎湃新聞:你曾提到,不能把明朝之後的皇權膨脹完全歸結於元朝的影響,宋元實際上還是處於加強狀態的,這個應該怎樣理解呢?

張帆:現在一講元朝就容易把明朝的事直接關聯起來,但歷史是複雜和多元的,除元朝影響外,漢族社會的皇權也存在擴張趨勢。只不過它的擴張又引發了制衡因素的加強,姚大力教授形容這種關係是「張力」。就像拔河一樣,你用力我也用力。元朝的情況是拔河的繩子斷了,張力基本消失,皇權單方面膨脹。就宋朝來說,程朱理學對於皇權的鞏固和擴張起了不小作用,因為它特別強調君臣倫理,將忠君觀念上升到「天理」的高度,嚴格要求。當然程朱理學又有另外一面,它鼓吹的忠君 是含有鬥爭的,不是百依百順。總之,除了少數民族影響之外,漢族自己的政治文化當中也還是有很強的專制因素,皇權存在膨脹的潛能。


澎湃新聞:程朱理學在元朝確立了統治地位,而元朝統治中有很強的奴役關係,這兩者會有衝突吧,這種衝突在元朝有怎麼樣的表現?

張帆:這方面倒是沒有甚麼表現。蒙古統治者雖然推崇程朱理學,但是並不太懂。一開始他們把儒學當作宗教看待,因為儒學有經書和廟宇,有崇拜物件,後來才發現儒學與宗教有區別。在儒學的大範圍裡面,他們覺得程朱理學講倫理道德,與草原社會的一些觀念有相通之處,於是就重點扶植它。但也僅此而已,沒有更深入的瞭解。以理學家為代表的一些學者,雖然受到尊重,可很難介入實際政治運作,參與政治的熱情和主動性也不是很強。掌權的主要還是蒙古人、色目人,進入高層的少數漢族官僚也沒太多學問。這樣,理學家並沒有適當的環境和充分的地位來表達政見,也就失去了與政治權力衝突的機會,彼此反倒相安無事。這與宋朝、明朝是很不一樣的。



澎湃新聞:你所說的元朝的第三個影響是制度的斷裂,除了顯而易見的遊牧民族的制度外,這些斷裂還表現在哪裡?

張帆:周良霄先生比較早注意到這個問題,但是沒有展開論述。過去日本學者提出一個著名理論「唐宋變革論」,說中國社會在唐宋之間發生了巨大變化,這主要是從社會結構、經濟發展、思想觀念等方面來說的。要是從制度來看,唐宋之間倒沒甚麼大的「變革」。制度上的「變革」主要發生在宋與金、元之間,很多具體制度都接不上,也就是制度的斷裂。

具體來說,唐後期到宋朝的制度,總體來看是很繁瑣的。學歷史的學到宋朝都很頭痛,因為制度過於複雜,讓人暈頭轉向,不得要領。但到金朝,進行了大幅度的簡化,看上去簡單多了。元朝的制度比金朝亂一些,但這是元朝人自己搞亂的,不是恢復宋朝的亂。到明朝,又比較整齊。總之宋朝那麼複雜的制度被簡化了很多,很多宋朝的制度名詞從金、元開始消失了,這就是制度的斷裂。

宋朝照顧官員權益的制度,有好多沒有被金、元繼承。比如宋朝官員當到一定級別,薪水就會分成兩部分發放,一部分是級別工資,一部分是崗位工資。也就是說, 即使沒有崗位,也可以憑行政級別拿一份基本工資。金、元就不行了,有崗位才有工資,沒崗位一分錢不發。還有,宋朝設立一種「祠祿官」,主管某處道教宮觀, 屬於高級崗位,實際上基本是閒職,用來安置一些老臣,或者政治上的反對派。其實就是為了維護「和諧」養閒人,這種做法對金、元來說是不可理解的,完全取消 了,後面也不再有。

斷裂的不光是制度,還有很多形式主義、繁文縟節的做法。比如在宋朝,皇帝下詔提拔一個官員的職務,這個官員通常都會上表推辭,說不行不行,我水準不夠,不能當此重任。皇帝呢,就下《辭免不允詔》,說別謙虛了,就是你最合適。官員再推辭,皇帝再「辭免不允」,這樣反覆折騰多次。都不是口頭說說,而是寫成駢儷對仗、之乎者也的文章公示於眾。這得耗費多少時間精力?總之給人感覺,宋朝人把大量聰明才智都用來搞形式主義了。這樣的做法,在宋朝以後也斷裂掉了。

還有一種情況,宋朝有一些適應商品經濟發展的制度,以後沒有全部繼承。比如宋朝有十分發達的政府採購制度,朝廷需要的許多物品都是拿錢到社會上採購。而元朝呢,基本做法卻是指定一部分人專門生產,而且是世代生產。前面提到元朝有「諸色戶計」制度,其中很多小的「戶計」就是被指定生產某種特殊產品的。不准改行,你一改行,國家這類產品就不夠用了。

又比如,香港科技大學劉光臨教授近期的一項研究指出,宋朝到處設立關卡,徵收商稅,過去好多人認為這是打擊商品經濟的表現。其實,並不是你拉了一車貨物, 每過一個關卡收一次稅,而是在一定區域內,一個關卡交過稅,其他關卡就不用交了。多設關卡是怕你逃稅,這個關卡繞過去了,下一個不一定能繞過去。這是政府在商品經濟繁榮的環境下,為了保證稅收而採取的做法。但到元朝,為了防範逃稅,一度乾脆下令禁止農村集市交易。當然實際上是禁不了的,但元朝這項措施反映出,他們的管理理念比宋朝落後很多。




澎湃新聞:網上有很多宋朝粉說「崖山之後,已無中國」,你剛剛也提到宋朝很多好的制度之後就斷裂了,這不正好是宋朝粉的意思嗎?

張帆:斷裂並不全是壞事。有些東西,比如繁文縟節的形式主義做法,還有照顧官僚特權的一些制度,不予繼承是有合理性的。當然像適應商品經濟發展的制度沒有繼承下來,就有些可惜了。另一方面,斷裂掉的制度有時並不是以前一貫如此,斷裂掉的只是宋朝的做法。宋朝制度有些很特殊,不光和後面不一樣,和前面也不太一樣。過去我給學生講,元朝是中國古代最另類的王朝。其實從某種角度來講,宋朝也是相當另類的。宋朝的另類有其先進之處,但也有不太合理的地方。

制度斷裂的問題其實很複雜,有待深入研究。有大量證據顯示宋和明的很多制度沒有接軌。按說兩個都是漢族王朝,相距不遠,中間不過隔一個元朝而已,制度應該有很多類似之處,但是實際上卻很不一樣。


澎湃新聞:你之前說元朝人很少誇耀本朝經濟繁榮,可見對經濟的影響應該很大。

張帆:經濟問題就更複雜了。評價一個時代的經濟發展水準需要具體指標,而歷史上的這些指標往往殘缺不全,有記載的指標又不見得準確,所以很多時候只能通過一些概括性的史料進行粗略判斷。總括來說,蒙元的征服戰爭確實給經濟造成了嚴重破壞。當然在它統治穩定以後會有恢復,但是似乎沒有恢復到很高的水準。簡單說,元朝經濟最好的時候,應該也沒有超過宋朝。

從比較重要的人口指標來看,雖然統計資料不全,但一般認為元朝的實際人口數量並未超過北宋,也沒有超過南宋與金對峙時期。當然元朝的統治時間比較短,如果統治時間再長一些,也許能恢復得更好一些,但這也只能限於假設。具體而言,某些局部領域比宋朝有進步,像農業上棉花種植的推廣,陶瓷方面出現青花瓷,但就整體經濟水準來說恐怕不如宋朝。從這個角度講,可以說經濟發展出現了停滯,至少是波動。

研究宋朝的學者大都認為宋朝經濟十分先進,元朝出現倒退,研究元朝的學者則從各種角度為元朝辯解。這方面應該提一下經濟史專家李伯重先生,他分析了宋元明時期江南農業的一些具體資料,認為這段時期沒有太大變化,因此不應當說元朝經濟倒退。李先生不是專搞元朝的,他的研究可能比較客觀。不過呢,他的考察範圍只限於江南農業,基本上仍然屬於局部分析,其結論能否推廣適用於元朝經濟的總體情況,還有討論的餘地。

我認為元朝的經濟,就算不是倒退和逆轉,至少也是遲緩或遲滯,甚至有局部的倒退。比如四川地區,在宋朝是僅次於江南的全國第二大經濟中心。經過宋元戰爭, 江南是沒有太大變化,但是四川這個經濟中心卻毀掉了,一直到明朝才慢慢緩過來。宋朝的四川出了很多政治、文化名人,像蘇東坡之類,但這樣的名人在元朝幾乎絕跡。《元史》立傳人物,基本上沒有真正的四川人。有祖籍四川,早已遷到其他地區的,有生在四川,被抓了俘虜帶走的,但卻沒有在四川環境中成長起來的。這其實就間接反映了當地經濟的嚴重破壞。

另外,我在前面討論制度斷裂的時候有一個視角,就是看一些專有名詞在前後朝代的變化。宋朝制度當中的不少名詞,在宋以後消失了,也沒有出現相近的名詞代替它,就說明這方面制度出現了斷裂。經濟領域也有同樣的例子。比如宋朝史料中經常出現的「草市」,就是基層市場,到元朝這個詞消失了。明朝雖然又出現,但含義已經不同,專指草料市場。這恐怕就說明,宋朝活躍的基層市場到元朝出現了明顯衰落,以致「草市」這個詞被人逐漸遺忘了。這就牽涉到元朝商品經濟的發達程度問題。一般對元朝商品經濟的發達程度估計較高,主要有兩大證據,一是海外貿易,二是城市。現在看來這種觀點還可以再討論。元朝海外貿易確實發達,但是其中有畸形發展的因素,與蒙古貴族好大喜功和愛好奇珍異寶、珍禽異獸的特點有關,不完全是商品經濟自然成長的結果。關於城市,說來說去主要就是大都和杭州兩大城市,其他城市如何繁榮的資料並不多。不能用個別大城市的資料說明元朝城市發展的總體水準。綜合來看,恐怕元朝商品經濟發達的程度還是比宋朝退步了。

2014年,姚大力教授指導的博士生李春園提交了博士論文《元朝的物價和財稅制度》,其中提出一個重要觀點:唐宋以來比較發達的商品經濟是在元朝中期開始衰退的,其主要原因是元朝社會治理水準的下降。雖然由於寫作時間、論文篇幅等原因,作者並沒有對此深入論證,但是我在感覺上比較認同這一觀點。我們看明朝初年的材料,當時的社會從商品經濟角度看簡直倒退回了中古時期。究其原因,如果完全歸結於元末動亂的破壞,或者朱元璋的高壓政策,似乎都簡單了一些,恐怕多少會與元朝有一些關係。


澎湃新聞:杉山正明認為忽必烈王朝是所謂的現代社會的開端。他舉了很多例子,比如與西方大規模的商貿交流,一方面講元朝經濟有停滯甚至倒退,另一方面也有所謂世界統一大市場的形成,怎麼理解他的說法?

張帆:我讀了前幾年翻譯過來杉山先生的幾本著作,不知道翻譯得是否完全準確。他的研究很有啟發性,不過有一些觀點值得商榷。比如破除漢族中心論,是有道理的,但有時過於拔高遼金元三朝,而且為了拔高遼金元不恰當地貶低宋朝,讓人難以同意。他對於忽必烈發展對外貿易的舉措十分讚賞,這也沒太多問題,但認為忽必烈具有「經濟立國」思想,征服南宋和發動海外戰爭都是為商業目的服務,也很難成立。在他筆下,忽必烈具有某種超越當時歷史背景的現代意識,恐怕是太理想化了。


澎湃新聞:元朝跟清朝一樣是異族入主中原,都會面臨國家認同的問題,元朝統治者認同自己是中原王朝的統治者和繼承者麼?他們是怎麼樣來論證自己的繼承地位的?

張帆:這個比較難說。「新清史」學者對清朝的定位,雖然不無道理,但未免「過猶不及」。如果用「新清史」的視角來看元朝,說不定還更合適一些。元朝皇帝是否把自己看成前代中原王朝的繼承人,這方面沒有太多的資料。只能說他們意識到自己有雙重角色:一方面是蒙古的大汗,是蒙古世界帝國的共主,另一方面畢竟主要統治地區在漢地,對前代中原王朝的統治經驗還是有很多學習和吸收。時間越早,「大汗」意識越強,後來蒙古世界帝國瓦解,各汗國與元朝越來越疏離,「大汗」意識就逐漸淡化了。到最後的元順帝,被朱元璋趕出大都以後,一直在漠南的草原邊緣盤桓,直至去世也沒有回漠北老家。可以說,至少元順帝,還有他前面的元文宗,基本上是把自己看成中原王朝的皇帝。前面的皇帝雙重角色比較明顯。

幾年前,內蒙古師範大學的李嶺副教授寫了一篇文章,我幫他潤色了一下,發表在我們系主辦的《北大史學》上。文章寫了一件比較有意思的事情:在元朝滅亡前夕,元順帝曾經制定一個前往韓國濟州島的避難計劃,並且開始運作。只是由於朱元璋突然北伐,佔領山東,切斷了他的避難路線,所以計劃落空。由此可以看出, 元順帝已經不願意回草原,不太認同草原了。當然這與他從小被流放到廣西、高麗等地,在漢族文化圈裡長大是有關的。總之元朝皇帝前後變化很大,身份認同不太一樣。

元朝是統治民族自身特色比較明顯的一個朝代,統治集團的自我定位並不與中國歷代王朝完全相符,這一點我們是有認識的。所以,儘管從總體上說,我們認為元朝是中國歷代王朝的一環,但還是應該指出,不能完全從中國王朝的角度來看元朝。


澎湃新聞:你剛提過「四等人制」,近些年對這個提法有些不同的看法,史料裡為甚麼沒有找到這個制度?

張帆:「四等人制」的概念影響很大。《中國大百科全書》說它是「元朝法定的民族等級制度」,這個說法現在看來不太對。元朝並沒有就「四等人制」做過明確和系統的規定,只不過在一些具體政策當中,體現出國民因族屬差別而受到不同待遇,有些受照顧多、受限制少,有些受限制多、受照顧少,後人把這種情況概括為「四等人制」。

我最近感覺,「四等人制」不如叫做「四圈人制」更恰當一些。因為元朝漢人抱怨民族歧視政策時說「內北國而外中國」、「內北人而外南人」,用的是內外概念,不是上下概念。將其理解為等級--日本學者比較早還稱之為「階級」,剝削壓迫的感覺比較重。剝削壓迫當然有,但在這裡似乎並不是最本質的東西。我覺得本質的地方在於核心、邊緣之別,也可以說是利益分配多少之別、政治地位親疏之別。

不管叫做「四等人制」還是「四圈人制」,元朝都沒有正面規定,只能說大概有這麼個原則。對某些數量較小的人群,有時政府也搞不清到底應該把他們歸入哪一等或哪一圈。比如元朝中期有一個女真人的案子,從地方官府到中央有關部門,都不知道他應該算色目人,還是算漢人。查了半天檔,才確定該女真人歸屬於漢人。還有高麗人,和漢人在文化上類似,元朝把他們與漢人同等看待,高麗人就很不滿,認為自己怎麼著也應該算色目人。他們這個想法,到最後元朝也沒同意,但畢竟說明還是有變化的空間。

總之,「四等人制」只是一個籠統的原則,並非剛性規定。從前金庸先生來北大訪問,我有幸見到他,他就問我這個問題,說「四等人制」到底是哪年頒佈的?怎麼查也查不到。確實查不到,因為就沒有頒佈過。

(實習生余珮瑤對此文亦有貢獻)

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沒有元朝,只有蒙古殖民的一百年,世界史學界嘲笑中國歪曲歷史

摘自《遊牧文明史》

中國人把蒙古史說成中國史,把成吉思汗列為中國的民族英雄,現在已經鬧成了國際史學界的笑柄。英國《泰晤士報》以及各大著名歷史學術網站發佈文章 《Outrage as China lays claim to Genghis Khan》,以批駁中國史學界的惡搞。

歷史學家克羅齊曾經說過,一切的歷史都是當代史。 他的意思是說,一切的歷史學家,在編撰歷史的時候,都會自覺不自覺的以今天的眼光,都會自覺不自覺的站在今天的現實去考慮歷史的事件,以選擇對今天有用的東西。但並非是我們可以站在今天,就可以妄顧歷史事實,以今天的利益為準繩,任意的取捨,甚至是惡意的歪曲事實,以迎合今天的政治需要。

事實上,滿清立國定滿語為國語,也就是滿語才是大清國的官方語言,初葉至中葉乃至19世紀末的官方文件有相當一部分以滿文(清字)書寫,比如尼布楚條約的正式條約 僅有滿、俄、拉丁三種文本,而中國的漢文版本僅在刻制的界碑中使用(碑文共有滿、蒙、漢、俄、拉丁五種文本)。19世紀以來才兩者並用書寫。直到今天,EVEN、EVENKI( 鄂溫克語 )、NANAI(赫哲語)、NEGIDAL、OROCH、OROK、UDIHE(UDEGE)、ULCH,這些通古斯語仍在被蒙古國和俄羅斯聯邦的滿人所使用,說滿人被中國同化實在是自欺欺人。而且恰恰相反的是,現在中國的國語(普通話)就是當年滿清通過武力手段強制推廣的語言。章太炎就曾經批判過普通話,稱其為「金韃虜語」。

而且,在這個世界上還沒有按照語言劃分國家的規矩。不少非洲國家都說英語,但它們和英國是一個國家嗎?中國人和新加坡人都說漢語,但新加坡是中國的一部分嗎?阿拉伯國家都說阿拉伯語,但它們是一個國家嗎?日本、中國、韓國同為儒家文化國家,但能說中日韓是一個國家嗎?能說抗日戰爭是中國的內戰嗎?法、德同為基督教文明,但它們是一個國家嗎?典型的思維混亂。

但是到此中國人還認為清朝是中國的朝代,他們又會說:「今天的滿人是中國公民,所以當時的滿人也應算作中國人。」這種邏輯就等於在說:「今天美國黑人是美國人,所以他們的祖宗十八代都是美國人。」況且滿人僅僅是中國公民嗎?不是,滿人原先是居住在西伯利亞的通古斯民族,現在仍然有滿人居住在那裡。現在的滿洲北部還在俄羅斯境內。滿族,俄羅斯有,朝鮮也有,滿族也是他們的公民,那俄羅斯人和朝鮮人是否都可以說:「我們的少數民族曾經征服並統治中國300年」?

而且按照國際慣例,判斷一個已去世的人的國籍,依據的是此人生前的國籍,而不是在他死後他的出生地屬於哪個國家。李白出生在寓碎葉,此地在現在的吉爾吉斯坦境內。按照他們的說法李白應該是吉爾吉斯坦人了?

孫帝象在《民族主義》第二講中說過:「中國幾千年以來,受到政治上的壓迫以至於完全亡國,已有了兩次,一次是元朝,一次是清朝。」今天中國人一廂情願地稱清朝是中國王朝,可惜人家清朝統治者們根本就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

慈禧道:「清非中國,辮子不能去,辮子去中國不亡則大清亡。」、「保大清不保中華 」、「 量中華物之力,結與國之歡心。」 雍正說「 朕以外國之君主中國之事」。乾隆更直白:「朕乃夷狄之君,非中國之人。」出身滿洲貴族的清宮女作家德齡在其《清宮兩年記》一書中提到,她的父親告訴她,他們不是中國人,但卻是中國人的主人。滿洲統治者,完全是一幅外族殖民者的姿態。我國現在用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全名叫《反滿抗日義勇軍進行曲》。

自13世紀蒙古統治滿洲以後,通古斯人開始蒙古化,做蒙古士官,用蒙古語起名字,史見不絕。努爾哈赤和皇太極也非常親近蒙古文化。努爾哈赤的尊號Sure Beile(淑勒貝勒)和Kundulen Han(昆都侖汗)均為蒙古語。努爾哈赤弟舒爾哈齊,賜號為「達爾汗巴圖魯」(蒙古語「榮譽的勇士」),異母弟巴雅喇,賜號為卓里克圖(蒙古語「果敢」 ),另一異母弟穆爾哈齊,賜號為「青巴圖魯」 (蒙古語「忠誠的勇士」)。努爾哈赤還用蒙古語給兒子、外孫起名。皇太極及其兄代善、莽古爾泰等人之名就是蒙古語。後金之時,努爾哈赤、舒爾哈齊與蒙古通婚。自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後蒙古科爾沁部與努爾哈赤結盟。皇太極時繼續加強滿蒙軍事聯姻,不但皇太極娶蒙古女子為妻室,其兄弟子侄等王公貝勒也多納蒙古女子為王妃,另外還有大量的滿洲格格嫁給蒙古王公。滿蒙聯姻制度就這樣一直持續到清末,整個大清國皇族都是滿蒙混血兒。就連「大清」國號也是源自蒙古語「Daiin」(意為「卓越」、「善戰」,漢譯為「代青」或「大清」)。因此,蒙古人都沒說「我們建立大清統治中國」,我們有甚麼資格說?

清軍入關屠殺了數千萬人中國人,令人毛骨悚然的「嘉定三屠」和「揚州十日」等大屠殺,就是征服者對負隅頑抗者的懲罰和鎮壓。但是,清軍殺人,雖然數字上少於蒙古人,但比蒙古人的刀法更「精準」,他們不僅是用恐怖來征服和支配中國,導致大量中國人死亡的,是恐怖的「剃髮令」,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通古斯人用這種手段徹底征服中國人,改變了中國人的習俗。中國人就這樣按照通古斯人的傳統留起了辮子。直到今天還有人幼稚地認為滿洲人最終被中國人同化了,但殘酷的事實卻是中國人被滿洲人同化了。今天所謂的中國國語(普通話),也是來自滿人的語言;國粹京劇是滿人的藝術;相聲和小品,就是兩個清朝奴才在主人面前一唱一合的生活再現。今天還被奉為至寶的所謂的「國服唐裝」,實際就是滿人的旗袍馬褂。通古斯滿洲人也效仿蒙古人的做法,把人分為四等,滿洲人和蒙古人高高在上。而我們祖先的真實姓名,叫 「奴才」。

現在有許多中國人不知羞恥地說當年俄羅斯霸佔中國領土。但俄羅斯佔領的根本不是中國的領土,而是清帝國的領土。當時中國人已經亡國了,哪還有甚麼領土?慈禧道:「寧贈友邦,不予家奴。」也就是說滿洲人寧願把土地白送給鄰國,也不願留給家奴(中國人)。滿人將自己的勢力範圍:外興安嶺、黑龍江以東和庫頁島讓給俄羅斯,也是滿人的無奈之舉,滿人領土的喪失與中國沒有任何關係,現在的中國人又有甚麼資格替自己當年的主人索要土地呢?

宋朝末年,戰亂四起,北方的蒙古金帳汗國勢力不斷擴大,疆域東起朝鮮半島,西至多瑙河畔,南抵南海,北括西伯利亞,華夏民族也在蒙古人的鐵蹄下亡國了,對於強悍的侵略者--蒙古,我國人民無力抵抗,淪為亡國奴。

有人說了:「今天中國有個蒙古族,所以蒙古歷史就是中國歷史。」蒙古人的鐵蹄曾經踏遍歐亞大陸,許多國家都有蒙古後裔。 蒙古族,俄羅斯有,烏克蘭有,芬蘭有,伊朗有,土耳其有,匈牙利有,印度有,其他很多國家都有,並非只是中國有。如果中國人要拿蒙古帝國吹牛的話,那麼波蘭人甚至匈牙利人都能這麼說。中國56個民族還包括俄羅斯族,哈薩克族和朝鮮族,這又怎麼解釋?難道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和朝鮮的歷史都是中國歷史的一部分?

又有人說了:「今天內蒙古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蒙古歷史就是中國的歷史。」我只能說,這種說法非常無知。今天在俄羅斯聯邦中,有布里亞特共和國、卡爾梅克共和國、韃靼斯坦共和國和圖瓦共和國,這些共和國都是蒙古人建立的,中國才一個蒙古自治區,俄羅斯人是否比我們更有資格說蒙古屬於俄羅斯?而且,蒙古民族的發源地中亞和西伯利亞大草原,歷史上也從不屬於中國。成吉思汗的出生地斡難河(Онон гол)位於今天蒙古國和俄羅斯的交界處。

說到這又有人要反駁了,他們會說:「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56個民族都是中華民族,不單單是漢族的國家。」那我請問世界上有幾個國家不是多民族國家?俄羅斯170多個民族,俄羅斯被蒙古統治的時候,蒙古征服中國,算不算俄羅斯人的榮耀?算不算俄羅斯統治中國?中國56個民族還有俄羅斯族,按中國人的邏輯,蘇聯也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朝代?其實所謂的「中華民族」只是一個政治詞彙罷了,實際根本不存在這個民族,美國幾乎擁有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假如「中華民族」都能成立的話,那麼「美利堅民族」也能成立。那麼按中國的邏輯,全世界所有民族的歷史都是美國歷史的一部分。美國的少數民族中的阿拉伯人如阿富汗和伊拉克人也佔了一定的比例,所以拉登是美國人,薩達姆也是美國人。呵呵,千萬別笑,這就是現在中國官方和大部分人的歷史邏輯。

到此,我相信仍然有很多中國人不肯罷休,甚至有人會說:「蒙古是從中國獨立出去的,蒙古自古是中國的領土,所以蒙古歷史就是中國歷史。」以至於很多人都嚷著要「收復蒙古」。說「蒙古在歷史上屬於中國」純粹是對歷史的無知,歷史上根本就沒有蒙古屬於中國領土的說法, 恰恰相反,蒙古曾經徹底征服並統治中國97年(1271-1368),歷經十二代皇帝,直到明朝中國才從蒙古獨立出去。如果加上清帝國296年(滿蒙共治),那麼歷史上蒙古總共統治中國近400年。所以按中國的邏輯,應該是「中國自古是蒙古的一部分」。歷史上中國北邊都有一個國家,各位應該記得昭君出塞和蘇武牧羊的故事吧。顯然的中國歷代從未佔領過蒙古,蒙古卻完全征服過中國,明朝時兩國依然交戰。

在清國時代,滿蒙共治中國 ,滿蒙貴族相互通婚,當時已沒有中國了,因此即使在清國時期也不是中國統治蒙古,而是蒙古統治中國。進入民國以後,雖然北洋軍閥徐樹錚曾短暫的佔領過庫倫 (1919年11月-1920年10月,總共不到1年), 但很快的被驅逐出去,蒙古也趁機收復了一些失土 (以國民政府的觀點那是失地)。二戰結束那年, 蒙古軍隊曾進入張家口,直逼北京。新中國建立時中國曾出兵外蒙古(也就是出兵佔領西藏和新疆那會兒),去了20萬,回來3千。因此,近百年來蒙古雖積弱不振,但中國也處於下風。因此說蒙古是中國領土,即使以中國的觀點來看,也很牽強,還很帝國主義。簡單地說,蒙古從來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按中國的邏輯,那麼中國乃至歐亞大陸自古都是蒙古的一部分。如果連蒙古都算中國,那麼蒙古還佔領過歐亞大陸,那麼歐亞大陸自古都是中國的領土了,俄羅斯也是中國的領土,你們現在怎麼不去「收復」呢?

更有甚者說:「蒙古人今天已經被中國文化同化了,所以蒙古歷史就是中國歷史。」對於這個觀點我本來不想多作解釋,因為它實在是荒唐得有點可愛。但出乎我意料的是現在抱著這句話的人居然不在少數。說蒙古被中國文化同化的人,請問今天的蒙古人都說中文嗎?為甚麼現在蒙古國和俄羅斯的蒙古人仍然說著蒙古語和俄羅斯語?為甚麼中亞和西亞的蒙古人說波斯語?蒙古人在統治俄羅斯時期大規模興建東正教堂,然而他們對待中國文化從來都是持鄙視的態度。元帝國制度: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儒家人士比妓女低一等,比乞丐高一等。

引用袁騰飛的一段話:忽必烈有一點漢化,但也只是粗通漢語,自從蒙古入主中國之後,蒙古皇帝基本上連漢語都不會說,整個是外國人統治中國。蒙古派到各地去做鎮守的這些達魯花赤們也不會說漢語。蒙古的史書上一舉例子就是波斯怎麼著,亞歷山大大帝怎麼著,因為他在征服中國之前,已經接觸了伊斯蘭文明和基督文明,所以就不會被儒家文明征服。因為蒙古人甚麼都見過,甚麼教都信,蒙古很多皇帝都是基督徒,因此他們就抱著這樣一種態度,覺得你中國文化也不過如此。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亡國滅種,沒有甚麼可值得紀念的,更不能把它當做驕傲。你被別人滅了,還說真好,這屬於恬不知恥。至於「大元」這個國號也是蒙古人弄出來忽悠中國人的。在蒙古佔領中國,中國成為蒙古的一部分之後,為了愚弄中國人的正統觀念,就取了一個「大元」的別名來忽悠中國人。但在蒙古人內部,依然稱其為「拖雷汗國」,正如其他的察合台汗國等。蒙古人真是英明,忽悠一群蠢人居然忽悠了700年….

蒙古人建立的是大蒙古帝國(THE GREAT MONGOL EMPIRE),這是全世界皆知的,當時的中國只是在蒙古人鐵蹄下滅亡的無數國家之一,只是一塊殖民地,僅此而已。蒙古帝國和中國之間的關係,就好像大英帝國和印度的關係,成吉思汗和中國人的關係,就好像維多利亞女王和印度人的關係,大英帝國曾經佔領過印度,印度成了它的殖民地。中國人把蒙古帝國說成是中國的一個朝代,把成吉思汗說成中國人,這種行為就好比印度人說大英帝國是印度歷史上的最強朝代,維多利亞女王是印度人一樣的荒唐......如果中國人要說成吉思汗是中國人,那麼蒙古四大汗國的所在地,俄羅斯(金帳汗國)要說成吉思汗是俄羅斯人?伊朗(伊兒汗國)要說成吉思汗是波斯人?中亞諸國(察合台汗國)要說成吉思汗是他們國家的人?

那麼忽必烈算中國人嗎?忽必烈第一次在中國建立起蒙古人的政權,在成為中國的統治者之前,他不是中國人,也就是如果他是中國人,他便是在元朝建立的那一瞬間成了中國人的。因為成了中國的統治者,他就成了中國人。這個邏輯成不成立?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我們可以得出成吉思汗是蒙古人、俄羅斯人、阿拉伯人……這成立嗎?顯然不成立,所以我們上面的邏輯也就不成立,所以即使忽必烈都算不上中國人。如果說忽必烈是中國人的話,拔都就是俄國人了,旭烈兀就成了波斯人了。成吉思汗更是不知道其實哪國人了。各位覺得這些想法荒謬嗎?為何用到自己身上就如何正確了?

2004年蒙古烏蘭巴託大學教授額日德雷根在訪問日本時接受日本NHK電視台採訪時針對當年亞洲盃足球賽上中國球迷的抗議日本活動說到:「中國人把我們國家和民族的偉大英雄,征服過他們的帖木真當作他們的祖先和英雄,把我們對他們的殖民歷史當作他們最強大的歷史,這樣一群擁有白痴一樣邏輯的民族,又有甚麼資格去抗議你們國家民族的歷史觀呢?又有甚麼資格去抗議你們民族的英雄,當年侵略過他們的所謂『甲級戰犯』呢?我認為他們沒有那個資格。」

魯迅在《隨便翻翻》中說過 : 「幼小時候,我知道中國在『盤古氏開闢天地』之後,有三皇五帝….. 宋朝,元朝,明朝,『我大清』。到二十歲,又聽說『我們』的成吉思汗征服歐洲,是我們最闊氣的時代。到二十五歲,才知道所謂這『我們最闊氣的時代』,其實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國,我們做了奴才。直到今年(1934年)八月裡,因為要查一點故事,翻了三部蒙古史,這才明白蒙古人的征服『斡羅思』,侵入匈、奧,還在征服全中國之前,那時的成吉思還不是我們的汗,倒是俄人被奴的資格比我們老,應該他們說『 我們的成吉思汗征服中國,是我們最闊氣的時代』的。 」



蒙古國和俄羅斯是蒙古帝國傳承者,中國不是

蒙古統治俄羅斯250年,在之後長達400多年的時間裡,和俄羅斯人大量混血,歐洲國家至今還稱俄羅斯人是「成吉思汗的子孫」。歐洲有句俗語「Scratch a Russian and find a Tatar.」意思是剝開一個俄羅斯人,就會看見一個韃靼人(蒙古人)。俄羅斯人彪悍尚武的民風就是深受蒙古的影響,直到19世紀西方國家還畏懼的將俄羅斯稱為「白色蒙古」。莫斯科和克里姆林都是蒙古人的傑作,韃靼蒙古統治之前的俄羅斯中心在基輔,當時的莫斯科只是一片田野和森林。在蒙古的統治下,莫斯科漸漸掌握了它在俄羅斯的地位及財力,成為俄羅斯的新興勢力,克里姆林也隨之擴張,成為俄羅斯的政治、經濟和軍事的中心。「克里姆林」的字源來自蒙古語,意為「要塞」。「烏克蘭」一詞也是由蒙古語而來,意指「邊境」。

卡爾馬克思說:「莫斯科的興盛是由於韃靼枷鎖,而現在的俄羅斯,就是莫斯科的延伸。」俄羅斯帝王,對西方稱為「沙皇」,對東方稱為「紮根汗」(蒙古語,意為「白色大汗」),邊利用蒙古帝國的權勢,開拓中亞和西伯利亞的疆土。喀山汗國、阿斯特拉汗、西伯利亞汗、克里米亞汗、諾蓋汗的蒙古韃靼貴族們後來都供職於俄羅斯公國,成為很多大公、王、貴族的姓氏起源。沙皇家族有蒙古血統,伊凡四世的母親椰列娜是成吉思汗的直系後裔,一直到彼得大帝臉上還有明顯的蒙古特徵。列寧有四分之一卡爾梅克蒙古血統。蒙古韃靼人不僅把血統形式傳給了俄羅斯人,而且把政治制度,稅收制度,海關制度和軍事制度也傳給了俄羅斯人,蒙古人為俄羅斯貢獻了鮑里斯和費德爾戈杜諾夫兩位沙皇。六位皇后:所羅門尼婭薩布洛娃;椰列娜格林斯卡娃;伊琳娜戈杜諾娃;納塔利婭納雷什金娜馬爾法阿普拉克希娜;葉夫多基婭薩布羅娃。蒙古韃靼人還把驛站和軍事戰略戰術傳給了俄羅斯人。如著名的尤里梅謝爾斯基汗將軍、安德烈謝爾基佐夫、葉爾莫洛夫、多赫圖洛夫、馬秋什金、莫爾德維諾夫、葉潘欽、比里列夫、日林斯基、謝爾巴切夫等將軍們以及科學巨匠們如門捷列夫、梅奇尼科夫、巴甫洛夫、季米里亞澤夫,歷史學家坎捷米爾、卡拉姆津以及極地學家切柳斯金、奇里科夫等人都有蒙古韃靼血統。俄羅斯諺語說:「如果深究俄羅斯人,就會出現韃靼(蒙古)人。」德邁斯特也說過:「抓傷一個俄羅斯人,就等於抓傷一個韃靼人。」蒙古韃靼人對於俄羅斯民族的影響是極其深遠的,以至於形成了這樣的觀點:俄羅斯人是西方的東方人,是東方的西方人。此外蒙古韃靼人對於俄羅斯民族的文化和藝術留下了深深的印跡。在俄羅斯文學方面三位最偉大的小說家中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屠格涅夫就有蒙古血統,也只有蒙古血統的屠格涅夫才能寫下《白淨草原》這樣舉世無雙的對草原的深刻理解和體驗的小說。舞蹈家有烏蘭諾娃;安娜巴浦洛娃都擁有蒙古韃靼血統。
--摘自《遊牧文明史》

元沒有統治歐洲,「我們」的大汗是俄羅斯蒙古金帳汗國大汗拔都的部下。 元的2、3、4任皇帝都是拔都的部下。俄羅斯才有資格說蒙古,中國人連吹牛的資格都沒有。



還歷史真相

成吉思汗和努爾哈赤不是中國人,他們與中國人確實也有血緣關係,因為他們和他們的後人,強姦,殺害,侮辱過我們的祖先,我們身上還流著他們的血。蒙古帝國在中國境內的種族滅絕,是歷史上空前絕後的。受害者的人數,被作為世界記錄,放在《健力氏世界記錄大全》1985年版。綜觀中國歷史,就是屈辱史,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是處於事實,但也是一種羞辱,不過不要為了逃避這樣的羞辱,就認蒙古人和通古斯人為祖宗,這樣更加可恥。不要因為歷史上中國長期被虐,心裡被打擊,看見書上寫著某人曾經出去打仗多麼的牛B,連對方是哪裡人都沒搞清楚,就跑過去往他大腿上抱。假若當年抗戰失敗,日本人在中國建立了「和朝」,那我們豈不是要拜東條英機為統一「中華民族」的大英雄?侵華戰爭是「中華民族」的內戰?抗戰軍隊是阻礙民族統一的漢奸?中國人整天說韓國人無恥,撰改歷史,但是韓國人撰改的僅僅只是一些小人物如孔子、屈原、孫帝象等,這些人在國外幾乎都沒人知道,而中國人連國際級歷史都敢於撰改,這豈不是一百步笑五十步麼?認為元朝是中國的人們,你們整天喊著要日本向中國道歉謝罪,那你們怎麼不先為元朝侵略日本而向日本人民道歉謝罪呢?

馬克思哲學告訴我們:「意識能夠正確的反映事物。」也就是說,儘管某些時期人類的意識是錯誤的,但最終,真理將被人類認識到,中國人終將認識到元清侵略者的事實,還歷史以客觀。

在蒙古四大汗國衰敗之後,前金帳汗國屬國的俄羅斯崛起並佔領了從前蒙古帝國中的相當一部分。俄國統治者曾經代表蒙古進行收稅,因為蒙古人很少視察他們佔有的土地。今天,世界上最大的國家俄羅斯的形成有明顯的當年蒙古的因素。克柳切夫斯基和他的學生認為俄羅斯的統一,蒙古至少有一半功勞。另一位歐亞主義哲學家特魯別茨科伊在他的經典著作《論俄羅斯文化中的圖蘭成份》指出莫斯科要感謝蒙古統治,俄羅斯在佔領喀山與阿斯特拉罕後才成為強國。在伊凡沙皇登基時,俄羅斯宮廷中已有三分之一的人具有蒙古血統,俄羅斯政府的制度也是蒙古式的。從本質上說,俄羅斯是一個東正教蒙古國家。俄羅斯人的日常生活深受蒙古影響,有大量蒙古語借字、郵政、稅收、服飾也受蒙古影響,軍制與法制是從蒙古學的。俄羅斯人也被圖蘭化。



蒙古帝國席捲歐亞大陸,元朝僅僅是其殖民地之一

至於說元朝是中國的朝代就更加荒唐了,蒙古不是滿清,蒙古史是世界級的歷史,不像滿清歷史一樣容易纂改。中國人把蒙古史說成中國史,把成吉思汗說成中國人,已經鬧成了國際史學界的笑柄。



清是中國被征服和殖民的亡國時期,並非中國的朝代

通古斯人(滿人)侵略中國,談及此事,恐怕人們都會問:「清朝不是中國的朝代嗎?」不是!寥寥無幾的幾個人回答說,是!絕對是!立即有無數人反對說。為甚麼是呢?說是的中國人認為:滿人說漢語,滿人最終在文化上被我們同化了,所以滿清是中國的朝代。

2014年2月5日 星期三

元.李鵬飛:三元參贊延壽書.卷之四

卷之四:神仙救世(卻老還童真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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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之道,所謂地元,人元,百二十歲之壽,得其術則得其壽矣。如迷途,一呼萬里可徹然,天元六十者,固已失之東隅,能不收之桑榆者乎?歸而求之,又將與天地始終,豈止六十而已哉?喬松彭祖,當斂在下風,或曰此道神仙所秘也。少火方炎, 強勉而行真,可一蹴而造仁壽之哉?奈之何!道不易知也,縱知之亦未易行也。人年八八,卦數已極,汞少鉛虛,欲真元之復殆,渴而穿井,不亦晚乎?煮石為粥, 曾不足喻其難,於是豈知道也域?剝不穹則復不返也,陰不極則陽不生也,知是理可以制是數矣。

《回真人內景訣》曰:「天不崩地不裂,惟人有生死何也?」曰:「人晝夜動作,施洩散失元氣不滿天壽,至六陽俱盡,即是全陰之人,易死也。」若遇明師指訣, 信心苦求則雖一百二十歲,猶可還乾,譬如樹老用嫩枝再接,方始得活。人老用真氣還補,即返老還少。勤修一年,元氣添得二兩,便應復卦道。

《書》曰:人者,物之靈也。壽本四萬三千二百餘日,元陽真氣,本重三百八十四銖,內應乎乾。乾者,六陽具而未知動作施洩。迨十五至二十五,施洩不止,氣虧四十八銖。存者,其應乎。加十歲焉,又虧四十八銖。存者,其應乎。加十歲焉,又虧四十八銖。存者,其應乎否。至此乃天地之中氣。又不知所養,加五歲焉,其虧七十二銖。存者,其應乎觀。加五歲焉,其虧九十六銖。存者,其應乎剝。剝之為卦,上九一陽爻而已。

《仙書》曰:「有一爻陽氣者不死。」倘又不知所覺則元氣盡矣,其應乎坤。坤者,純陰也,惟安谷而生,名曰苟壽。當此苟壽之時,而不為延壽之思,惑矣。天下 無難事也,馬自然怕老怕死。有六十四歲將謂休之歎,汲汲求道,遇劉海蟾傳以長生之訣,返老還嬰,遂得壽於無窮。彼何人哉?之則時在一覺頃耳。苟能覺之體大 易之,復日積月累,元氣充暢,復而臨,臨而泰,泰而大壯,大壯而,真精純粹,乾陽不難復矣。箕疇五福之一微,斯人吾誰與歸?雖然此道天之寶也,有能覺之, 天不負道,必將默佑於冥冥中,當遇至夫如劉海蟾者,以盡啟其秘。滋補有藥,導引有法,還元有圖,則俱列於左。

卷之四:滋補有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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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真人曰:「人年四十以後,美藥當不離於身。」

神仙曰:「世事不能斷絕,妙藥不能頻服,因茲致患,歲月之久,肉消骨弱。」

彭祖曰:「使人丁壯,房室不勞損,莫過麋角,妙藥也。」麋角末七兩,酒浸炙熟生附子一個炮熟上為末,合和,每服方寸匕,酒調,日三。昔城都府有綠須美顏道士,酣酒樓歌曰:尾閭不禁滄海竭,九轉丹砂都謾說,惟有班龍腦上珠,能補玉堂關下血。乃奇方也,今名班龍珠丹。鹿角霜十兩,為末鹿角膠十兩,酒浸數日,煮糊丸藥 菟絲子十兩,酒浸二宿,蒸焙 子仁十兩,淨,別研熟地黃十兩,湯洗,清酒浸二宿,蒸焙入藥用上末,以膠酒三四升煮糊,杵一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食前鹽湯或酒吞下,五六十丸。

卷之四:導引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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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後生氣時,或五更睡覺,或無事閒坐,腹空時寬衣解帶,先微微呵出腹中濁氣,一九止或五六止,定心閉目,叩齒三十六通,以集身中神氣。然後以大拇指背拭目,大小九過,使無翳障,明目去風,亦補腎氣。兼按鼻左右七過,令表裡俱熱,所謂灌溉中岳以潤肺。次以兩手摩令極熱,閉口鼻氣,然後摩面不以遍數,連髮際,面有光。又摩耳根、耳輪不拘遍數,所謂修其城郭以補腎氣,以防聾脱。名真人起居之法:以舌柱上顎,上漱口中內外,津液滿口作三嚥下之,如此三度九咽。《黃庭經》曰:「漱咽靈液,體不干」是也。便兀然放身心同太虛,身若委衣,萬慮俱遣,久久行之,血氣調暢,自然延壽也。又兩足心湧泉二穴,能以一手舉足一手摩擦之百二十數,疏風去濕健腳力。歐陽文忠公用此有大驗。神枕法:昔太山下有老翁者,失其名姓,漢武帝東巡見老翁鋤於道傍,背上有白光高數尺。帝怪而問之有道術否?老翁對曰:「臣昔年八十五時,衰老垂死,頭白齒落,有道士者教臣服 棗,飲水絕谷,並作神枕法,中有三十二物,其三十二物中二十四物藥以當二十四氣,其八物毒以應八風。臣行之轉少,白髮返黑,墮齒復生,日行三百里。臣今年一百八十歲矣,棄世入山,顧戀子孫,復還食谷,又已二十餘年,猶得神枕之力,往不復老。」武帝視老翁顏狀當如五十許人,驗問其鄰,皆云信。帝乃從受其方作枕而不能隨其絕谷飲水也。方用五月五日、七月七日取山林柏以為枕,長一尺二寸,高四寸,空中容一斗二升,以柏心赤者為蓋,厚二分,蓋致之令密,又當使可開 用也,又鑽蓋上為三行,每行四十孔,凡一百二十孔,令容粟米大。其用藥:芎、當歸、白芷、辛夷、杜衡、白朮、稿本、木蘭、蜀椒、官桂、乾薑、防風、人參、桔梗、白薇、荊實、飛廉、柏實、白朮、秦椒、麋蕪、肉蓯容、薏苡仁、款冬花,凡二十四物以應二十四氣;加毒者八物以應八風:烏頭、附子、藜蘆、皂莢、甘草、礬石、半夏、細辛。上三十二物各一兩,俱咀,以此藥上,安之滿枕中,用布囊以衣,枕百日面有光澤。一年體中所疾及有風疾一一皆愈,滿身盡香。四年白髮變黑,齒落更生,耳目聰明,神方有驗,秘不傳其非人也。稿本是老芎母也,武帝以問東方朔,答曰:「昔女廉以此方傳玉青,玉青以傳廣成子,廣成子以傳黃帝。近者,谷城道士淳於公枕此藥枕耳,百餘歲而頭髮不白。夫病之來皆從陽脈起,今枕藥枕,風邪不得侵人矣。又當以布囊衣枕,復以幃囊重包之,須欲臥枕時乃脫去之耳。」帝大喜,詔賜老翁匹帛,老翁不受。曰:「陛下好善,故進之耳。」

卷之四:神仙警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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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問氣之盛衰,岐伯對曰:「人生十歲,五臟始定,血氣通,真氣在下,好走;二十歲血氣始盛,肌肉方長,好移;三十歲五臟大定,肌肉堅固,血氣盛滿,好步;四十歲臟腑十二筋脈皆大盛以平定,腠理始疏,榮華頹落,發頗斑白,平盛不搖,好坐;五十歲肝氣始衰,肝葉始薄,膽汁始滅,目始不明;六十歲心氣始衰,善憂悲,血氣懈惰,好臥;七十歲脾氣虛,皮膚枯;八十歲肺氣衰,魄離,故言善誤;九 十歲腎氣焦,四髒經脈虛;百歲五臟皆虛,神氣乃去,形骸獨居。」《經》曰:「人年四十陰氣陪;五十肝氣衰;六十筋不能動,精氣少,須當自慎自戒,少知調和攝養,寧不為養生之本;七十以上,宜取性自養,不可勞心苦形冒寒暑,若能順四時運氣之和,自然康健延年,苟求貪得,尚如壯歲,不知其可如矣。」《壯神真經》曰:「養生以不損為延年之術,不損以有補為衛生之經,處安慮危防未萌也,不以小惡為無害而不去,不以小善為無益而不為。雖少年致損,氣弱體枯。及晚景 得悟,防患補益,氣血有餘而神自足矣,則自然長生延壽也。」

卷之四:陰德延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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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所覺,因所以得三元之壽,考一德之修,又所以培三元之壽脈甚矣。念之不可以不覺,而德之不可以不修也。

老子曰:「我命在我,不在天。」

紫陽真人曰:「大藥修之有易難也,須由我也,由天若非積行施陰德,動有群魔作障,緣是可以自信矣。」道人郭太史,精於談天者也,應天有書,後之星翁推步必來取法。曰:「五行四柱曰星辰運限如是,而富貴壽考如是,貧賤疾苦如是,而是兇惡夭折若鏡燭影,若契合符,世之人似不能逃其數者及其究也。合於書者固多, 其不合者亦不少,是何歟?豈人生宇宙間,或囿於數,或不囿於數歟?蓋嘗考之。其推玄究微,既條列於前,至其後則曰:「陰功不延其壽,吉人依舊無凶。」又曰:「隨時應物行方便,縱犯凶星亦不危。」是必有見矣,不然,壽夭休論命,修行本在人。」孫思邈曰:「何以有此言歟?」太極真人徐來勒嘗遇南斗壽星,問壽 夭吉凶之事,星君曰:「天道福善禍淫,神明賞善罰惡逆。人能刻意為善,靜與道合,動與福會,如此則我命在我,不為司殺所執,不求壽而自壽,不求生而自生。 苟或墮綱紀,違天地,肆愚悖侮神明,背仁慈,虧忠孝,明則刑綱理之,幽則鬼神誅之,是不知所積,冥冥中奪其算而夭其壽者矣,廣行陰德如於公治獄,子為丞相;徐卿積善,袞袞公侯,在所不論。昔比丘得六神通,與一沙彌同處林野間,比丘知沙彌七日當死,因曰父母思汝可暫歸,八日復來。沙彌八日果來,比丘怪之入三昧。察其事,乃沙彌於歸路中脫袈裟壅水,令不得入蟻穴,得延壽一紀。孫叔敖兒時見兩頭蛇,恐他人又見,殺而埋之,母曰:「吾聞有陰德者,天報之福,汝不死也。」後為楚令尹。竇禹鈞夜夢祖父謂曰:「汝年過無子,又壽不永,當早修陰德。」禹鈞自是勤修陰德,行之罔倦。後又夢其祖父與曰:「天以汝陰德,故延壽 三紀,賜五子,榮顯後,居洞天之位。」范仲淹為之記。由是觀之,三元壽考,固得於一念之覺,三元壽脈,又在於一德之修也。或曰:陰德曷從而修之?曰:「凡可修者,不以富貴貧賤拘,亦不在勉強其所為,但於水火、盜賊、饑寒、疾苦、刑獄逼迫、逆旅狼狽、險陰艱難,至於飛、潛、動、植,於力到處種種,多行方便,則陰德無限量,而受報如之矣。善乎!《西山之記》曰:至人得傳真法,雖雲修養所至,是亦陰德之報也。此予所以於參贊書後,復作論曰:陰德延壽。

卷之四:函三為一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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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人三元,每元六十年,三六一百八十年,此壽得於天。天本全付與,於人或自偏。全之有其法,奈何世罕傳。函三為一圖,妙探太極先。外圓而內方,一坤與一乾。定體凝坤象,妙用周乾園。壽年在黃間,得之本自然。一歲加一點,漸此喬彭肩。未悟參贊法,所點恐莫全。此書神仙訣,識者作壽仙。顏朱發長綠,髓滿骨且堅。豈特點盡圖,天地相周旋。

天之健應地無疆(圖缺)

乾,陽剛也,生意本具,一旦為陰柔乘之,為、為遁、為否、為觀、為剝,剝極而為坤。坤,純陰也,陰極則主殺矣。苟知所復則碩果不食,陰極而陽,靜極而動,生意又勃然矣。

坤,陰也,陰極陽復。陰,人欲也。陽,天理也。以理制欲,於是陽長陰消,患迷復耳。苟不迷焉復而臨,臨而泰,泰而大壯,大壯而,,決也,決則純乾可復,行天之健,與天同壽矣。

還元圖(圖缺)

道心泯而人心勝,則自望至晦之月也。人欲盡而天理還,則自旦至望之月也。

元.李鵬飛:三元參贊延壽書.卷之三

卷之三:人元之壽(飲食有度者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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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曰:「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扁鵲曰:「安身之本,必資於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鄉黨一篇具載聖人飲食之節為甚詳。後人奔走於名利而饑飽失宜,沉酣於富貴而肥甘之人,是務不順四時,不和五味而疾生焉。戒乎此則人元之壽可得矣。

卷之三: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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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曰:「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長有天命。」

《淮南子》曰:「五味亂口,使口爽,傷病也。」

陶隱居云:「五味偏多不益人,恐隨臟腑成殃咎。五味稍薄,令人神爽,若稍偏多,損傷臟腑,此五行自然之理。初則不覺,久當為患也。」酸多傷脾,肉而唇竭,故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曲直作酸,屬木,脾主肉,屬土,木克土也。

酸過食,損胃氣及肌髒筋骨,不益男子,損顏色。不與蛤同食,相背也。有云:「飲少熱醋,辟寒勝酒。」黃戩云:「自幼不食醋,今八十,尤能傳神。」又: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鹹多傷心血,凝泣而變色。故冬七十二日,省鹹增苦,以養心氣。潤下作鹹,屬水,心主血,屬火,水克火也。鹽過於鹹, 則傷肺,膚黑損筋力,西北人食而耐鹹,多壽;東南人食絕欲鹹,少壽。病咳及水氣者,全宜禁之。晉桃源避世之人,鹽味不通,多壽。後五味通而壽嗇矣。又: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藿皆鹹。甘多傷腎,骨痛齒落,故季月各十八日,省甘增鹹,以養腎氣。稼穡作甘,屬土,腎主骨,屬水,土克水也。蜜餳、沙糖,各見本條。又: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苦多傷肺,皮槁而毛落,故夏七十二日,省甘增辛,以養肺氣。炎上作苦,屬義,肺主皮毛,屬 金,火克金也。膽、柏皮等。又: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辛多傷肝,筋急而爪枯,故秋七十二日,省辛增酸,以養肝氣。從革作辛,屬金,肝主 筋,屬木,金克木也。胡椒和氣,過多損肺,令人吐血。紅椒久食,失明乏氣,合口者害人,十月勿食。椒損人心,傷血脈,多忘除濕,濕中益婦人。又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卷之三: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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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云:善養性者,先渴而飲,飲不過多,多則損氣,渴則傷血;先饑而食,食不過飽,飽則傷神,饑則傷胃。

《書》云:飲食務取益人者,仍節儉為佳,若過多,覺彭亨短氣便成疾。

《書》云:飲食於露天,飛絲墮其中,食之,咽喉生泡。

《書》云:飲食收器中,宜下小而上大,若覆之不密,蟲鼠欲盜食而不可,環器墮涎,食者得黃病,通身如蠟,針藥不能療。

《書》云:飲食以銅器蓋之,汗若入內,食者發惡瘡肉疽。

《書》云:飲食上蜂行住,或貓犬破之水生瘡。

《書》云:飲食生冷,北人土厚水深,稟氣堅實,不損脾胃。久居南方,宜忌之。南人土薄水淺,稟賦多虛,不宜脾胃。久居北方者,尤宜忌之。

《書》云:空心茶,宜戒;卯時酒、申後飯,宜少。

《書》云:極饑而食且過飽,結積聚極,渴而飲且過多,成痰癖。日沒後食訖,便未須飲酒,不乾嘔。

太宗謂宰臣曰:「朕每日所為,自有常節,飲食不過度,行之已久,甚覺有力。老子云:『我命在我,不在天,全在人之調適。』卿等亦當加意,毋自輕攝養也。」 陶隱居云:何必餐霞服大藥,妄意延年等龜鶴,但於飲食嗜中,擊其甚者將安樂。漿水,按《本草》:味甘,酸,微溫,無毒。調中引氣,開胃止渴,強力通關,治霍亂瀉痢。消宿食,解煩去睡,調理臟腑,治嘔噦,白人膚體如繒帛,為人常用,故不齒其功。世之所用熟水品目甚多,貴如沉香則燥脾,木骨草則澀氣,蜜香則冷胃,麥門冬則體寒,如此之類,皆有所損。紫蘇湯,今人朝暮飲之,無益也。芳草致豪貴之疾,此有一焉。宋仁宗命翰林院定熟水,奏曰:「紫蘇第一,沉香第二, 麥門冬第三,以蘇能下胸膈浮氣。」殊不知久則洩人真氣,令人不覺。

《本草》云:酒飲之,體軟神昏,是其有毒也,損益兼行。扁鵲云:久飲常過,腐腸爛胃,潰髓蒸筋,傷神損壽。有客訪周,出美酒兩石,飲石二,客飲八斗,次明,無所苦,酒量貫也,客已死矣。觀之,客腸已出,脅已穿,豈非量過,而犯扁鵲之戒歟。飲白酒,食牛肉,生蟲。酒漿,照人無影不可飲,不可合乳汁飲,令人 氣結,祭酒自耗者殺人。酒後食芥辣物多,則緩人筋骨。臥黍穰,食豬肉,患大風。凡中藥毒及一切毒,從酒得者難治。酒性行血脈,流遍身體也。

《書》云:飲酒,醉未醒,大渴飲冷水,又飲茶,被酒引入腎臟,為停毒之水。腰腳重,膀胱冷痛,兼患水腫,消渴攣。」

《書》云:酒醉當風,以扇扇之,惡風成紫癜。又:醉酒吐罷,便飲水,作消渴。神仙不禁酒,以能行氣壯神,然不過飲也。

《本草》:茶飲者,宜熱,宜少,不飲尤佳。久食去人脂,令人瘦,下焦虛冷,惟飽食後一、二盞不妨消渴也。飲則尤不宜,令人不眠。同韭食身重。

《書》云:將鹽點茶,引賊入家,恐傷腎也。東坡說茶除煩去膩,世固不可無茶。然暗中損人不少,吾有一法常自修之。輒以濃茶漱口於食後,煩膩既去而脾胃不知,凡肉之在齒者,得茶漱滌,乃不覺脫去,不煩挑剔也。蓋齒性便苦,緣此漸堅牢,而齒蠹且日去矣。

《書》云:飲多,則肺布葉舉,氣逆上奔。

《書》云:陰地流泉,六月行路,勿飲之,發瘧。

《書》云:飲宴於聖像之側,魂魄不安。

《書》云:飲水勿急咽,久成氣病。

《書》云:形寒飲冷,則傷肺,上氣咳嗽,鼻鳴。

《書》云:粥後飲白湯,為淋,為停濕。陶隱居云:食戒欲粗並欲速,寧可少餐相接續。莫教一飽頓充腸,損氣傷心非爾福。」

《養生》云:美食須熱嚼,生肉不須吞。」又云:食畢漱口,數過齒不齲,口不臭,漱口忌熱湯,則損牙齒。」又云:食炙,宜待冷,不然傷血脈,損齒。」

《書》云:食廚屋漏水,墮脯肉,成嘷瘕,生惡瘡。」

《書》云:人汗入肉,食之作疔瘡。又食諸獸自死肉亦然。」

《書》云:食物以象牙、金銅為匙箸,可以試毒。」隱居云:生冷粘膩筋韌物,自死牲牢皆勿食。饅頭閉氣莫過多,生膾偏招脾胃疾。炸醬胎卵兼油膩,陳臭淹藏盡陰類。老人朝暮更餐之,借是寇兵無以異。

《瑣碎錄》云:饅頭閉氣悔血,湯以破之。包子包氣,好醋以破之。

《書》云:食物以魚器盛之,有蠱毒,輒裂破入閩者,宜審之。

《書》云:夜半之食宜戒,申酉前晚食為宜。

《周禮》:樂以消食。蓋脾喜音聲,夜食則脾不磨,為音響絕也。夏月夜短,尤宜忌之。老子云:不饑強食,則脾勞。不渴強飲,則胃脹。食慾常少,勿令虛。冬則朝勿虛,夏則夜勿飽。

《書》云:君子慎言語,節飲食,人之當食,須去煩惱,食畢當漱口,數過令人牙齒不敗,口香。

天隱子云:人之有齋戒者,齋乃潔淨之物,戒乃節慎之稱,有饑即食,食勿全飽,此所謂中也。百味未成熟,勿食,此皆宜戒也。手常摩擦皮膚,溫熱熨去冷氣,此所謂暢外也。此是調理形骸之法。

《書》云: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前云:色臭二惡不食者,調飯食及肉顏色香臭變惡者,皆不食之。失飪不食者,謂非朝夕日中時也。

《書》云:飲食以時,饑飽得中,水谷變化,沖氣和融,精血生,榮衛以行,腑臟調平,神志安寧,正氣充實於內,元真通會於外,內外邪,莫之能幹,一切疾患無從所作也。又:飲食之宜,當候已饑而進食,食不厭熟嚼,仍候焦渴而引飲,飲不厭細呷,無待饑甚而後食。食不可飽,或覺微渴而省飲,飲不欲太煩,食不厭精細,飲不厭溫熱。食無生冷、韌、焦燥、粘滑物傷,則胃中水谷易於腐化矣。食物飽甚,耗氣非一,或食不下而上湧嘔吐以耗靈源,或飲不消而作痰咯唾以耗神水。 好食炙者,將為口瘡、咽痛、壅熱、癰瘍之疾。偶食物飽甚,雖覺體倦,無輒就寢,可運動徐行納百餘步,然後解帶、松衣、伸腰、端坐,兩手按摩心腹,交叉來往約一二十過,復以兩手自心脅間按擦,向下約十數過,令心腹氣道不至壅塞,過飽食隨手消化也。當盛暑時,食飲加意調節,緣伏陰在內腐化稍遲,又果園蔬,多將 生啖,蘇水桂漿,惟欲冷飲,生冷相值,克化尤難。微傷即飧洩,重傷即霍亂吐利。是以暑月食物尤要節減,使脾胃易於磨化,戒忌生冷,免有腹髒之疾也。

《瑣碎錄》云:暑月瓷器如日照者,不可便盛飲食。

閻孝忠曰:吳楚之人,每中脘有疾,翻謂脾病,胸腹痛不以虛實,悉謂脾病。凡脾藥皆椒姜術附之類。又盛夏必然食,居密室服藥,習以為常。余勸以夏當寒食,高居以遠炎暑。則曰:吳楚與北人異,以此自將安樂,充實豈不難哉。

《經》云:春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天地之柔剛。註:陰報於陽謂五月,五陽一陰始生,聖人春食溫,夏食寒,以抑陽扶陰。十一月,五陰一陽,故熱附炎以抑陰扶陽,反此者是謂伐根。盛夏熱食,窮冬寒食,以自取困踣,吾未如之何。一日之忌:暮無飽食物,至飽傷臟腑。又人之陽氣,隨日昇沉,日中則隆,日西則虛。無勞 復筋骨,當休息肢體,力省運行,食難磨化,或即就寢,不免重傷。故云:夜食飽甚損一日之壽也。王叔和洞識攝生之道,常謂:人曰食不欲雜,雜則或有所犯,當 時或無災患,積久為人作疾。尋常飲食,每令得所,多食令人膨短氣,或致暴疾。夏至秋分少食肥膩、餅之屬,此物與酒食瓜果相妨,當時不必習病,入秋節變陽消陰息,寒氣總至,多諸暴卒。良由涉夏取冷太過,飲食不節故也。而不達者,皆以病至之日便謂是受病之始,而不知其所由來者漸矣。豈不惑哉。

卷之三: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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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之無益而有損者,常人尤不可多食,況病人當避忌者乎,此書所載。凡物之有益而無損者,不書。或損益相半者,則書其損而不書其益。

卷之三: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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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棗令人熱,渴、氣脹、寒熱、羸瘦者,彌不可多,動臟腑,損脾元,與蜜同食損五臟。軟棗冷,動宿疾,發嗽,與蟹相忌。

梅子壞齒及筋,多食發熱。

生龍眼平,沸湯內淖過不動脾。

櫻桃,寒熱病多食,發暗風,傷筋骨,嘔吐。小兒多食作熱,性熱也。

生荔枝性熱,多食發虛熱、煩渴、口乾、衄血。

楂子不可多食,損齒及筋。

乳柑太寒,冷脾,發痼疾,利腸,發輕汗。脾胃冷人,尤不可多食,諸柑性同。

橘柚酸者聚痰,甜者潤肺,不可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橙子溫,皮多食傷肝,與檳榔同食,頭旋噁心,生痰瘧。

楊梅多食發熱,損齒及筋。

杏實熱,多食傷筋骨。

杏酥生熟吃俱得,半生半熟,殺人。

杏仁久服,目盲,眉、發、須落,動宿疾。雙仁者,殺人,可研細治犬傷。

桃實,發丹石,損胃,多食有熱。飽食桃仁,水浴成淋。桃杏花,本五出而六出者,必雙仁能殺人者,失常故也。

李子平,發瘧,多令虛熱,白蜜和食,傷人五內,不可臨水上啖之及與雀肉同食。李不沉水者,毒。仁和雞子食,內結不消。

梨寒,乳鵝梨、紫花梨治心熱,此外生不益人,多食,寒中。產婦,金瘡人,勿食,令萎困。其性益齒而損脾胃,正二月勿食佳。有人家生一梨,大如斗,送之朝貴,食者皆死。考之樹下有大蛇,聚毒於此,不常為妖也,他此。

籐梨,名沐猴梨,食多冷中。林檎多食,發熱澀氣,好睡發冷疾,生瘡癤,脈閉不行,子不可食,令人煩。

石榴多食,損肺及齒。山石榴多無益,澀氣。

栗子,溫,生治腰腳。生即發氣,宜暴干蒸炒,食多即氣壅,患風水氣,人不宜食。生栗可於灰火中煨,令汗出,殺其水氣,不得通熟。小兒食生者,多難化。熟者,多滯氣。

柿子,寒,日干者,性冷,多食腹痛,生者彌冷。紅柿與蟹同食,吐紅;飲酒食紅柿,心痛至死,亦易醉,不解酒毒。一種塔柿引痰,日干多動風火,干味不佳。子性尤冷,與蟹同食,腹疼大瀉。葡萄酒過,昏人眼,架下飲酒,防蟲屎傷人。

白果生引疳,解酒;熟食益人,然不可多食,腹滿,有雲滿一千個者,死。此物二更開花,三更結子,當是陰毒之物。有人艱糴,取白果以為飯,飽食,次日皆死。

蔞芰也,冷髒色利,損陽,令陰萎,不益脾,難化,令脹滿,姜酒解之。七月食生菱,作蟯蟲。茨菰,大寒,動宿冷氣,腹脹滿,小兒秋食之,臍下痛,孕不可食。

吳茱萸食,患腳氣,癱瘓,損齒,失顏色。

荸薺性與烏芋同。

芡實生食,動風冷氣,損脾難消卻益精。

藕多食,冷中,能去疫氣,產後惟此不同生冷忌者,破血故也。

甜瓜,動痼疾,多食,陰下濕癢,生瘡,發虛熱。破腹,令人弱,腳手無力。少食則可不中暑,多食未有不下。貧下多食,深秋下痢難治,損陽故也。患腳氣食此, 永不除。五月甜瓜沉水者,殺人。多食,發黃疸,動氣,解藥力。雙蒂者,殺人。與油餅同食發病。防州太守陳逢原,避暑食瓜至秋,忽腰腿痛,不能舉動,遇商助教療之,更生。

西瓜甚解暑毒,北人稟厚食慣,南人稟薄,不宜。多食至於霍亂,冷病人終身不除。

木瓜,溫,皮薄微赤黃,香,甘酸不澀,向裡子頭尖,一面方,是真。益脾而損齒。若圓和子微黃,蒂粗澀小圓,味澀微鹹,傷人氣,多食損牙。

甘蔗多食,衄血,燒其滓,煙入目則眼暗。

砂糖,寒,多食心痛。鯽同食成疳;葵同食生流癖;筍同食成食瘕,身重不能行。小兒多食,損齒及生蟯蟲。鸺⅗不可多食,損齒傷筋。

松子多食,發熱毒。

柰子多食,臚脹,不益人,病人尤甚。

胡桃,平,多食,利小便,脫人眉,動風,動痰,噁心嘔吐。酒同食過多,咯血。五月食未成果核,發癰癤寒熱。秋夏果落地,惡蟲緣食之,患九漏。一切果核雙仁害人。生果停留多日,有損處,食之傷人。

治諸果毒,燒豬骨過為末,水服方寸匕。

枇杷多食,發痰熱。

橄欖食之,必去兩頭,有大熱。過白露摘食,庶不病。

榧子多食,能消谷,助筋骨,行榮衛,明目輕身,治咳嗽。食之過多,則滑腸。

榛子,益氣力,寬腸胃。

蓮子,食之宜蒸,生則脹人腹中,噫,令人吐。食當去之,不去心食之霍亂。又:性寒,生食微動氣,蒸食之良。

藕生食,主霍亂後煩渴,虛悶不能食,蒸食能補五臟,實下焦。與蜜同食,令人腹髒肥,不生諸蟲。除煩解酒毒,壓食反,病後熱渴,食藕用少鹽水或梅水浸,供多食,不損口。久服輕身耐老,止熱破血。雞頭益精氣志,令耳目聰明。久服,輕身不饑,耐老,作粉食極妙,是長生之藥。與小兒食,不能長大,故駐年耳。生食, 動風冷氣,多食不益脾胃氣兼難消化。

卷之三: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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粳米,生者冷,燔者熱,生不益脾,過熟則佳。蒼耳同食,卒心痛;馬肉同食,發痼疾。

稻米,糯米也。妊娠與雜肉食之,不利其子,生寸白。久食,身軟緩筋故也。性寒,壅經絡氣,使人四肢不收,昏悶多睡,發風動氣,可少食。

秫米,似黍而小,亦可造酒。動風,不可常食。

黍米,發宿疾,久食,昏五臟,好睡。小兒食,不能行,緩人筋骨,絕血脈。白黍久食,多熱,令人煩。赤黍不可合蜜,惟可作糜。不可為飯,粘著難解。

五種黍米,合葵食之,成痼疾,藏脯於中,食之閉氣。肺病者,宜此。生米戲食,久為米瘕,肌疲如勞,缺米則口吐清水。飴糖進食,健胃,多食則動脾風。麥佔四時,秋種夏收。西北多霜雪,面無毒;南方少雪,有毒。

小麥,性壅熱,小動風氣,治面後覺中毒,以酒咽漢椒三五粒不為疾。

大麥,久食宜人,帶生則冷,損人。麥櫱,久食消腎,不可多。麥,西川多種,山東河北人,正月方種,先患冷氣,人不宜食。

蕎麥,性寒難消。久食動風,頭眩,和豬肉食八九次,患熱風,脫眉須。

粟米食後,勿食杏仁,令人吐瀉。

稷米,也,發三十六種病。八谷之中最為下,不可同川附子服。陳廩粟米、米,陳者,性皆冷,頻食之,自利。藏脯臘於中,三月久滿不知而食之,害人。

綠豆治病,則皮不可去,去皮,食少壅氣。

赤小豆,行小便,久食虛人,令人黑瘦枯燥,能逐津液,身體重。

青小豆,一名胡豆,合鯉魚食之,肝黃,五年成干消。

赤白豆合魚食之,成消渴。

黑白黃褐豆,大小豆,作豉極冷,黃卷及醬皆平,多食體重。

服大豆末者,忌豬肉。炒豆與一歲以上十歲以下食之,即啖豬肉,久當壅氣死人。有好食豆腐中毒,不能治。更醫至中途,遇作腐人家相爭,因問,妻誤將萊菔湯置鍋中,腐更不成。醫得其說,以萊菔湯下藥而愈。

萊菔,即蘿蔔也。

醬,當是豆為者,今以面麥為者,食之多殺藥力。夫子云:不得其醬,不食,故五臟悅而愛之,此亦安樂之端。

脂麻炒熟,乘熱壓出生油,但可點。再煎煉方方謂熟油,可食。油發冷疾,滑骨髓,困脾臟,經宿即動氣。牙齒脾疾人宜陳油,飲食須逐日熬熟。

黑脂麻,炒食之,不生風疾,風人日食之,則步履端正,語言不謇。白脂麻,生則寒,炒則無發霍亂,抽人肌肉。

又:別有胡麻,味苦,乃苣勝也,不可為補益。用烏麻最益人。胡麻,一名苣勝,服之不老,耐風濕,補衰老。九蒸九曝,末之,以棗膏丸服之,治白髮還黑。補五內,益氣力,長肌肉,填骨髓腦,堅筋骨。久服輕身不老,明耳目,耐飢渴,延年。逐日熬熟,用經宿即動氣,有牙齒並脾胃疾人,切不可吃。大麻仁,不宜多食, 損血脈,滑精氣,痿陽氣,婦人多食,髮帶疾。以五升同蔥一握搗,和浸三日,去滓沐發,令白髮不生。研取汁,煎三十餘沸收之,常取汁和羹兼煮粥,食之去一切 五臟氣。

卷之三:菜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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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為五菜,主秋種,早者至春作子,名冬葵。其心有毒,傷人。性冷,熱食之亦令熱悶,甚動風氣。葵凍者,生食之,動五種瘤,飲甚則吐水,和鯉魚食之,害人。四季勿食。生葵不化,發人一切宿疾。百藥忌食之,發狂犬咬。

吳葵,一名蜀葵,不可久食,鈍人志性。被狗咬戒食,誤食之,永不瘥。

戎葵並鳥肉食,無顏色。生蔥食之,即啖蜜,下痢。食燒蔥啖蜜,壅氣,死。雜白犬肉食之,九竅出血。患氣者多發氣,上充人,五臟閉絕,虛人胃,開骨節,正月食之,生面上游風。大抵功在發汗,多則昏人神。

胡蔥,多食傷神,損性多忘,損目發痼疾,狐臭、齒人食之甚,青魚合食,生蟲。

韭,俗呼草鐘,乳病人可食。然多食,昏神暗目,酒後尤忌。不可與蜜同食。未出土為韭黃,不益人,滯氣。花動風。過清明勿食,不利病人,心腹痼疾者加劇。霜韭,不可食,動宿飲,必吐水。五月食之損人滋味,乏氣力,不可共牛肉食,成瘕熱病。後十日,不可食,發困。蔥亦不宜。

薤,肥健人。生食,引涕唾,與牛肉食,作瘕。四月勿食薤。三冬至食,多涕唾。葫,大蒜也,久食傷肝損目,弱陽。煮以合青魚莳發黃作,啖铱伐命。惟生食,不 中煮。暑毒,爛嚼下嚥即知,仍禁冷水。四月八月,食之傷神,損膽氣,喘悸氣急,腹內生瘡,腸腫成疝瘕。多食葫行房,傷肝,面無光,北方人稟厚者,食慣病少。

小蒜不可常食,食而啖生魚奪氣,陰核疼,欲死。三月勿食,傷志。時病瘥後,與一切食,竟入房,病發必死。胡荽,蕎子也,久食令人多忘,狐臭,口氣,慝齒,腳氣加劇,根發痼疾。

蓼子,是水浸令生芽而食之者,多食令人吐水,損陽少精,心痛寒熱,損骨髓。二月食之,傷腎,和生魚食,奪陰氣,核子痛,欲死。

萱草,一名忘憂,嫩時取以為蔬,食之動風,令人昏昏然,終日如醉,因得其名。

菘,發諸風冷,有熱,人食之,不發病,性冷也。

芥,多食動風氣,發丹石,與兔肉同食,成惡病。

蕪青,蔓青也,根不可多食,令氣脹,子作油塗,頭髮黑。

萊菔,即蘿蔔,力弱。人不宜多食,生者滲人血。

生青菜,時病瘥後食之,手足青腫。

一切菜,五月五日勿食之,變百病。

一切菜,熟煮熱食之。凡澹流滴著者,有毒。十月被霜菜,食者面無光,目澀,腰疼,心瘧。發時,足十指爪青,萎困。

薺菜,不宜面同食,令人督悶發病,凡用甘草皆忌此。

莧菜,多食動氣,冷中損腹,共蕨及鱉食,生瘕。

堇菜,不宜多食,令人身重,多腫,只可一二頓。

芸苔菜,患腰腳人,多食加劇。損陽氣,發口瘡,齒痛生蟲,狐臭人忌之。

鹿角菜,久食發宿疾,損經絡,少顏色。

菠菜,北人食肉面即平,南人食魚米即冷。多食,冷大小腸;久食,腳軟腰痛。蓴菜,多食性滑發痔,引疫氣,上有水銀故也。七月蠟蟲著上,令霍亂,勿食之。

芹菜生高田者,宜人。黑滑地名水芹,赤色者害人,性寒,和醋食之損齒。春秋龍帶精入芹中,偶食之,手青肚滿,痛不可忍,服砂糖三二斤,吐出蚰蜴,便愈。

苦□,夏月食之以益心,蠶婦忌食之。

萵苣冷,久食昏人目。白萵苣,冷氣人食之,腹冷。產後不可食,寒中。共飴食,生蟲。苦苣不可與蜜同食。多食,動氣冷氣,人食之,必破腹。

苜蓿,利在小腸。蜜食下痢,多食瘦人。

蕨,久食腳弱無力,弱陽,眼暗多睡,鼻塞,發落,小兒食之,不行。冷氣食之,腹脹。生食成蛇瘕。卻鑒鎮丹徒出獵,有甲士折一枚食之,覺心淡淡成疾,後吐一小蛇,懸屋前,漸成干蕨,信不可生食蕨也。

茄至冷,五勞不可多食,發瘡損人,動氣發痼疾。熟者少食無憂患,冷人不可食,秋後食之損目。

黃瓜,本名胡瓜,不益人。患腳氣虛腫者,毒永不除。

越瓜,色白,動氣發瘡,腳弱不益。小兒、時病後勿食,與乳酪及空心食,心痛。

青瓜,令人多忘。冬瓜多食,陰濕生瘡,發黃疸,九月勿食。被霜瓜向冬發血寒熱,反惡。病初食,吐,食竟心下停水,或為翻胃。有冷者食之瘦,瓜能暗人眼,尤不宜。老人中其毒,至秋為瘧痢。

一切瓜,苦者有毒。兩蒂兩鼻者,害人。瓠子,冷氣人食之病甚。大耗食,患腳氣,虛腫。人食之,毒永不除。

葫蘆,多食令人吐。

芋,一名土芝,有紫有白,冬月食,不發病,他月不可食。

薯蕷,亦有紫白,頗勝芋。有小而名山藥者佳,冷氣人少食之。曾有患瘵,自謂無生,是物不忌,鄰家修,求食之,美,遂多食,竟愈。有病腮癰者數人,余教多食此而愈。甜瓜多食,令人陰下癢濕生瘡,發黃疸病。凡瓜入水沉者,食之得冷氣,終身不瘥。

上床蘿蔔下床姜。蓋夜間蘿蔔消宿食,早起姜能開胃也。蘿蔔和羊肉食,下五臟一切氣冷,人肥白。如無羊肉,諸魚肉皆得用也。久服澀腸衛,令人發早白。牛蒡, 通十二經脈,洗五臟壅氣,可常菜食。菜細切,以生蜜洗或略煎,吃之爽口,妙,能消宿食。多食發痼疾。昆布多食令人瘦。紫菜多食,令人腹痛,發氣吐白沫,飲少熱醋解。決明葉,明目輕身,利五臟,作菜食之良。子,主肝家熱,每日取一匙,將去土,空腹吞之,百日後夜見字。

干苔,發諸瘡疥,下一切丹石,殺諸藥毒,不可多食,令人動血氣。

茭白,不可合生菜食之。多食發氣並弱陽,不可雜蜜食之,發痼疾。主心胸中浮熱動氣。不中食,發冷,滋牙齒,傷陽道,不食為妙。

苦筍,主不睡,去面目並舌下熱黃,消渴,明目,解熱毒,除熱氣,健人。筍箭,荀新者,稍可食,除者,不可食。淡竹筍,雖口美,發背悶、腳氣。

筍以薄荷葉數片同煮,即無奩味。諸筍煮二三日不爛,脾難克化,脾病者,不宜吃。

生薑,九月九日勿食之,傷神損壽。

乾薑,妊多食內消。椿芽,多食神昏。

榆仁,多食發熱、心痛。

菌,地生為菌,木生為、為木耳、為蕈。新蕈有長者、下無紋者、夜有光者、煮不熟者、欲爛無蟲者、煮訖照人無影者、春夏有惡蟲毒蛇經過者,皆殺人。誤食毒菌,往往笑不止而死。惟掘地為坎,投水攪取清者飲之。木菌,楮、槐、榆、柳、桑五木之耳可食,冬春無毒,木耳亦不宜多食,如前所云者皆殺人。

又:赤色仰面不覆者,及生野田中者,皆毒。又:發冷風氣痔,多睡無力。甘露子,不宜生食,不可多食,生寸白蟲,與諸魚同食,病生反胃。茱萸,六七月食之, 傷神氣。茼蒿,多食氣滿。蒔蘿根,曾有食者殺人。蔓菁,菜中之最益人者,常食之,通中益氣,令人肥健。蘭香,不可多食,壅關節,澀榮衛,令人血脈不行,又 動風,發腳氣。

卷之三:飛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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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黃者宜老人,烏者暖血,產婦宜之。具五色,食者必狂,六指。玄雞白頭家雞及野禽生子有八字文及死不伸足,害人。烏雞合鯉魚食,生癰疽。丙午日食雞肉,主丈夫燒死,目盲,女人血死,妄見。《千金方》載:四月勿食暴雞肉,作疽液漏,男女虛勞乏氣。八月食之傷神氣。妊婦多食,子患諸蟲。妊食雞子,多令子失音。雞子動風,動氣,合鱉肉食害人;合犬肝、犬肉食洩利害人;合魚汁內成心瘕;合獺肉及野雞共家雞肉合食之,成遁屍,屍鬼纏身,四肢百節疼痛。雞子白合胡荽、蔥、蒜食,滯氣短氣;合生蔥、犬肉食,谷道流血,疹。食雞鴨子眼翳。雞過宿收不密,蜈蚣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為害非輕。雞並子不可合李子食之。老雞能呼人姓名,殺之則止。雞有四距重翼者,龍也,殺之震死。烏雞最暖,可補血,婦人 可食。閹雞善啼,內毒。踏雞子殼令人得白瘕風。半夜雞啼則有憂事。雞生子皆雄者必有喜事。雉離,禽也。損多益少,久食瘦人,春夏多食有毒。九、十至十一月 稍補,他月發痔及瘡疥,八月忌之。益人神氣,丙午日不可食,明主於火也。四月勿食,氣逆。和胡桃、菌子同食,下血,有痼疾者不宜。和蕎麥麵食生肥蟲。卵不與蔥同食生寸白。

鶩,鴨也,六月勿食,益神氣。黑鴨滑中,發冷痢腳氣,人不可多食,有毒。妊娠多食,令子倒生。野鴨不可與胡桃、木耳同食。《異苑》曰:章安有人元嘉中啖鴨肉成瘕,胸滿面赤,不得飲食,醫以秫菜食之,須臾吐一鴨雛,遂瘥。此因內生所致,又食過而然。白鴨,補虛,目白者殺人。鴨卵多食發疾冷氣。老鴨善,嫩鴨毒。鴨子不可合蒜食之,又不可合李子、鱉肉食之。野鴨九月已後,即中食,全勝家者,雖寒不動氣,又身上生熱瘡,多年不好者,但多食之即瘥。白鵝,肉性冷, 多食霍亂髮痼疾。卵不可多食。

蒼鵝發瘡膿。老鵝善,嫩鵝毒。鵝毛柔暖而性冷,選細毛夾以布帛,絮而為被,偏宜覆嬰兒而避驚癇也。

鵪鶉,四月已後,八月已前,不堪食。《本草》云:蝦蟆化也。鶉,患痢人可煮食之,良。和生羹煮食洩痢,酥煎偏令下焦肥。與豬肝同食麵生黑子。與菌同食發痔疾。鷓鴣不可與筍同食,令人腹脹。此鳥天地之神,每月取一隻饗,至尊,自死者忌之。

山雞頓食發五痔,和蕎麥食生瘡,不與豉同食,殺人,卵不可與蔥同食,生寸白,不可久久食,令人疫。雉,一名山雞,養之禳火災,山雞類也。南唐相馮延已苦腦痛,久不減,太醫吳延紹誥。庖人曰:「相公平日多食鷓鴣、山雞。」吳曰:「得之矣。」投以甘草湯而愈。蓋此禽多食烏頭、半夏,有毒,以此解之。又類編通判楊立之官南方,多食鷓鴣,生喉癰,膿血日夕不止。泗水楊吉老令先啖生薑一片,愈。蓋以制半夏毒也。唐崔魏公,以多食竹雞暴亡,梁新命捩生薑汁,折齒灌之, 復活。亦此意也。

鴛鴦肉常食之患大風。夫婦不相和,煮鴛鴦肉食之,即時和順相愛也。雀肉不與李同食。合醬食妊娠所忌。不可合雜生肝食之。雀糞和老薑末蜜丸服之,令人肥白。

鵓鴿,雖益人,病者食之多減藥力。

雄鵲,婦人不可食,燒毛納水中沉者是雄。

烏鴉,肉澀不中食。鴉瘦,病嗽骨蒸者,可和五味醃炙食之。鴉眼睛,研,注人目中,令人見神鬼。

燕肉,人不可食,入水必為蛟龍所害,食者損人神氣。出千金博物誌。

雁肉勿食,損人神氣。脂,可和豆黃末服,令人肥白。孔雀毛入人眼即瞎。諸般死鳥皆不可食。

杜鵑初鳴先聞者,主別離。學其聲吐血。廁上聞者,不祥,作犬聲應之,吉。凡禽自死口不閉者殺人。

卷之三:走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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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之用最多,然不宜人,食之暴肥,致風虛也,閉血脈,弱筋骨,虛人肌,病人金瘡者尤甚。食其肉飲酒,不可臥秫穰中。又:白豬白蹄雜青者,不可食。豬腎理腎氣,多食腎虛,久食少子。豬心肝不可多食,無益,豬臨宰驚入心,絕氣歸肝也。豬肝、鵪鶉同食,令人面生黑點。豬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悶;不可與生胡荽同食,爛人臍;不可合龜鱉肉,食之害人;不可合葵及烏梅,食之氣少;不可合雞子同食,令人氣消悶;食豬脂忌烏梅、生梅子,害人。

野豬青蹄者不可食,江豬多食者令人體重。豪豬不可多食,發風氣,令人虛羸。凡煮豬肉用桑白皮、皂莢、高良姜、黃蠟塊同煮,食不發風。脂油作燈,目暗。肝肺共魚铱或,食之作癰疽。共鯉子食,傷人神。八月勿食佳。腦子損陽,臨房不能舉。今食者以鹽酒,是引賊也,曾不思皮尚可消而不覺其毒耶?頭動風,其嘴尤毒, 風人不宜食者。以竹葉燒煙撐口熏之,得口鼻涎出則無害。豬不姜食之,中年氣血衰,面生黑點。俞氏云:「豬肉生薑同食,發疾風。」又云:「發大風。」羊肉, 性大熱,時病癒,百日內不可食,食則復令骨蒸。和食傷人心,和生魚酪食害人。生脂宿有熱者不可食。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懸筋,發人。肝和豬肉及梅子、小豆 食之傷人,心肝有竅,不可合烏梅、白梅食之,皆害人。

山羊肉不可久食,及楮木炙食,及合雞子食,令人腹生蟲。大病人妊娠食肝,令子多厄。一切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五臟,傷心,小兒亦忌之。肚子,病人共飯常食 之,久成反胃,作噎病。共甜粥,食之多唾,吐清水。腦子,男子食之損精,少子,欲食者,研細醋和之。豬腦亦然,不食佳。白羊黑頭,食其腦作腸癰。飲酒後不得食羊、豕腦,大害人。心有孔者及一角者,皆殺人。羊,青羝羊也。肉以水中柳木及白楊木,不得於銅器內煮。食之丈夫損陽,女子絕陰,暴下不止。髓及骨汁合食,煩熱難退,動利。六月勿食,以益神氣。青羊肝和小豆食之,目少明。羊不醬同食,久而生癩,發痼疾。羊、豬血,人不可過,多食則鼻中毛出,晝夜可長五寸,漸粗圓如繩,痛不可忍,雖忍痛摘去,即復生。子益治奇疾,方用乳石、□砂各一兩為末,以飯丸如桐子大,空心臨臥水吞下十粒,自然退落。

牛,盛熱時卒死者,不食,作腸癰,下痢者,必劇。丑月食之,傷神氣。患牛腳蹄中拒筋,食之作肉刺。合馬肉食,身癢;共豬肉食,生寸白。不可和黍米、白酒、 桑柴火炙,並生栗食,生寸白蟲。牛肉,患冷人不宜食。五臟各補人五臟。沙牛肉,常食發宿疾。牛者,稼穡之資,不可屠殺,自死者,血脈已絕,骨髓已竭,不堪食。牛黃發病,黑牛尤不可食。牛乳汁及酪合生魚食,成魚瘕。花牛最毒,眼疾人吃雙盲,用姜損齒。獨肝牛肉食之殺人,牛食蛇者獨肝。一切牛,盛熱氣時奇死者,總不堪食,生腸癰之疾。食牛之人,生遭惡鬼侵害,多染疫癘,死入地獄,受赦所不原之罪,戒殺編類。台州攝參軍陳昌夢入東嶽,見廊下有罪數人,悉斷割肢 體,號叫極甚。陳問陰吏,曰:「此數人以食牛肉,宰殺耕牛,受此報也。」既覺遂不食牛肉與雞。台州起瘟疫,環城幾無免者,陳頗憂之,夢神告曰:「子不食牛 肉,我當護衛。邪疫之氣,各自迴避,不必憂也。」其患遂息。好食牛肉,人壽祿皆減,百神皆散。戒食者,百神守護,妖邪鬼魅不敢侵犯。

馬肉,自死者害人,甚者殺人,勿食。下痢人食者加劇。肉多著水浸洗,方煮得爛,去血始可煮。炙肥者亦然,不然毒不出,患疔腫。只可煮,余食難消,不可多食。妊不食。五月食之,傷神氣。食肉而心煩悶者,飲清酒則解,濁酒則劇。不與陳食、米同食,卒得惡,十死九。姜同食,生氣嗽,患痢,食心悶。血有毒,飲美酒解。白馬玄蹄腦令人;白馬青蹄肉不可食;黑脊斑臂肉不可食;鞍下黑色徹肉裡者,傷人五臟。馬頭骨作枕,令人不睡。食死馬,勿食倉米,發百病。馬汗氣及 毛,不可偶入食中,害人。汗不可近陰,先有瘡,不得近馬汗及肉汁、馬氣並毛等,必殺人。馬筋肉非十二月采者,宜火干。馬心,下痢人不可食。馬蹄,夜目五月 以後,勿食之。肉不可與鹿膳同食。患疥人食之,令人身體癢。馬肉不可熱吃,傷人心。馬豬肉共食,成霍亂。

驢肉病死者,不堪。騾、驢、馬為其十二月胎,騾又不產妊,不可食。驢肉動風,脂肥尤甚,食肉慎不可飲酒,至疾殺人。尿稍毒服不過二合。驢、豬肉合食,霍亂。醍醐酥酪有益無損,羊、牛、馬酪食竟即食大酢,變血澹,尿血。牛乳不可與酸物食,成堅積。驢乳冷不堪酪。一切牛馬乳及酪共生魚食,成魚瘕。乳酪煎魚, 主霍亂。甲子日勿食一切獸肉,大吉。

《五行書》云:「白犬虎文,南斗君,畜之,可致萬石也。」黑犬白耳犬,王犬也。畜之令家富貴;黑犬白前兩足,宜子孫;白犬黃頭,家大吉;黃犬白尾,代有衣 冠。又白前兩足利人。人家養犬,純白者,主凶。犬黑色者,養之能辟伏屍。若斑青者,識盜賊則吠之。犬肉不熟食及多食,令人成瘕,患消渴病。白犬合海食,必 生惡病。白犬自死舌不出,食之害人。不與蒜同食,損人,及懸蹄犬肉有毒,敗人。犬瘦者,是病不可食;妊娠食犬,兒無聲。九月禁食,以養神氣。血,食肉而去血,不益人。狂犬,若鼻赤起與燥者,此欲狂,其肉不堪食。孫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發狂,當戒,小弱持杖預防之。防而不免,莫出於灸。其法只就咬處牙上灸一日一次,灸一二三丸,在意灸至百二十日止。咬後便討韭菜煮食之,日日食為佳。此病至重,世不以為意,不可不知也。」吃犬肉人,減克年壽(《戒殺編》) 人能戒牛、犬,壽命延長。《真武啟聖錄記》云:「食犬折壽祿,作事大不利。」鹿肉、獐肉為一,不屬十二辰也。五月勿食之,傷神,豹文者,殺人。鹿茸不可以鼻嗅,有小蟲入鼻為蟲顙,藥不及也。鹿肉痿人陰,不可近。鹿肉,多食令人弱房,發腳氣。麋不可合獺肉,食之害人。不可合雜鴣肉食,不可合生菜、蝦米,同食 之害人。鹿角銼為屑,白蜜五升淹之,微火熬令小變,曝干更攜篩,服之令人輕身,益氣強骨髓,補絕陽。鹿一千年為蒼鹿,又百年化為白鹿,又五百年化為玄鹿, 玄鹿為脯,食之壽二千歲。狸肉骨,可治勞。白鹿肉和蒲白作羹,發惡瘡。壺居士云:「餌藥人食鹿肉,必不得效。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藥力也。」獐肉,八月至十一月食之,勝羊肉,餘月動氣。獐肉不可合蝦及生菜、梅、李、果實食,發痼疾。獐肉不可炙食,令人消渴。麂肉,多食動痼疾。以其食蛇,所以毒。麋肉,不與 野雞及蝦、生菜、梅、李、果實同食,皆病人。麋脂,不可近男子陰,令痿。肉不可與雉肉同食。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娠婦人食之,令子青盲,男子傷精。麋骨,可煮汁釀酒飲之,令人肥白,美顏色。生椠肉共蝦汁合食之,令人心痛。生椠肉共雉肉食之,作痼疾。挢肉不可合鵠肉食之,成嘷病。麝肉共鵠肉食之,作嘷病。麝臍中香,治一切惡氣,疰。百疾研服之,立瘥也。

象肉不可食,令人體重。

虎肉不可熱食,壞人齒。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壽。藥箭死者,毒漬骨間,血猶能傷人,不可食。狸、豹同。人家畜貓一產止一子者,害其主人,急棄之乃免。又云:雖一產三四而皆雄或皆雌者,亦不可畜。

兔肉,妊娠食,生子缺唇,兔產從口出,忌之宜。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多食損陽絕血脈,令人萎黃。豆瘡,食之大毒,斑斕損人。二月勿食,養神氣。共獺 肉、肝食,成遁屍。鵝肉同食,血氣不行。白雞肝同食,面失血色,一年成疸。共姜、橘同食,心氣痛,成霍亂。兔肉,深時則可食,令氣全生。兔死而眼合者,食 之害人。

川山甲,多食動舊風氣。

豹肉,酸不可食,消人脂肉,令人瘦,損神情。

獺肉,只治熱,若冷氣、虛脹,食之甚也。消陽不益,男子宜少食。五臟及肉性寒,惟肝溫,治傳屍勞。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終身不愈,十月禁食。脂,不可作燈,煙氣入目,失明。不可近陰,不起。麝肉共鵠肉食,作瘕。此物夏月食蛇,帶其香,日久透關成異疾。不得近鼻,有白蟲入腦,患蟲顙。猿猴,小兒近之傷志。

蝟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縮小。肉汁在密器中氣不洩者、禽畜肝青者及獸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斂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斂者、野獸自死北首伏地者、祭肉無故自動者、禽獸自死無傷處者、犬懸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後有蟲如馬尾者、米甕中肉脯久藏者皆殺人。脯暴不燥,火燒不動,入腹不消。自死,肝臟不可食。肉雖鮮似有息氣,損氣傷髒。肉及肝落地不粘塵,不可食。諸心損心,諸血損血,一切腦、一切肝不可食,皆能害人。一切肉惟爛煮停冷食 之,食畢漱口數過,齒不齲。食肉過度,還飲肉汁,即消。禽畜五臟,三月三日勿食,則吉。

卷之三: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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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及?魚,有瘡者不可食。

鯉魚,至陰之物也。其鱗三十六,陰極則陽復。所以《素問》曰:「魚,熱中。」王叔和曰:「熱即生風,食之所以多發風熱。」諸家所解皆不言。日華子云:「鯉魚,涼」今不取,直取《素問》為正。萬一風家使食魚,則是貽禍無窮矣。鯉魚多發風熱,修理當去脊上兩筋及黑血。沙石溪中者,毒多在腦,勿食其頭。山上水中有鯉,不可食。五月五日,勿食鯉。天行病後不可食,再發癰疽。鯉不可合小豆、藿食。食桂竟食鯉,成瘕。魚及子不可合豬肝食,鯽魚亦然。鱖魚背上有十二蓍骨,每月一骨,毒殺人,宜盡去之。蘇州王順食鱖骨,鯁幾死。漁人張九取橄欖核末,流水調服而愈。人問其故,九曰:「父老傳橄欖木作掉,魚觸便浮,知魚畏此 木也。」白魚,泥人心。瘡癤人不可食,其發膿,灸瘡不發。铱食之,久食發病。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六甲日,勿食鱗甲之肉。二月庚寅日,勿食魚,大惡。

鯽魚,春不食,其頭中有蟲也。合猴、雉肉、豬肝食之,不宜。子合豬肉食不宜;和蒜少熱;和姜、醬少冷;與麥門冬食,殺人;與芥菜同食,水腫。

青魚及,服木者忌之。合生葫、葵、蒜、麥醬食不宜;青魚不可合小豆、藿食之。黃魚發氣、發瘡、動風,不可多食。合蕎麥食,無音;黃顙魚不可合荊芥食,令人吐血。犯者以地漿解。時魚味美,稍發疳痼。魴魚,患疳痢者禁之。

袿魚勿多食,赤目赤須者殺人。合鹿肉及無鰓者同。

鯔魚久食,令人肥健。

鱘魚味美而發諸藥毒,雖世人所重,不益人,丹石人不可食,令少氣,發瘡疥,動風氣。小兒食之多成瘕及咳,大人久食卒心痛,合干筍食之癱瘓。魚腹中有子,最毒,不可食,令人下痢。魚,多食發疥。比目魚,多食動氣。

鱸魚,多食令人發□癖病,尤良。肝不可食,中其毒,面皮剝落及瘡腫。不可與乳酪同食。

鯽魚,不可同砂糠食,令人成疳蟲;不可合烏雞肉同食,令人發疽。石首魚和蓴菜作羹,開胃益氣,只不堪鮮食。

鱖魚益氣力,令人肥健,仙人隱常食之。章魚冷而不洩。狗魚暖而不補。袿魚不可與牛肝合食,令人患風,多噎、涎。又不可與野豬肉同食,令人吐瀉。魚,即魚也,不可合鹿肉食之,令人筋甲縮。河豚,又名胡夷魚,味珍。《經》云:「無毒。」實有大毒,修治不如法,殺人。眼赤者害人,獨行者不可食。食河豚罷,不可啜菊頭。肝有大毒,中之立死。中其毒者,橄欖、蘆根汁解之。鱖魚,肝及子有毒,入口爛舌,入腹爛腸。魚,即鼉也,老者多能變化為邪魅,又能吐氣成霧。梁周 興嗣常食其肉,後患惡瘡,切勿食之。

鰍魚,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鱔,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鱔魚,時病起,食之復,過則成霍亂。四月食之,害神氣,腹下黃為黃鱔。又有曰鱔,稍粗,二者皆動風氣。妊娠食之,胎生疾。凡頭中 無腮,皆有白點並殺人。《茅亭客話》云:「鱔鱉不可殺,大者,有毒,殺人。」京師一郎官喜食鱔,一日過度,吐利大作,幾殆,信不可多食也。鱔魚肝生惡瘡, 勿以鹽炙。食鱔,不可用桑柴煮之。鱔是赤,形類聖蛇,宜放,不可殺食。食鱔折人壽祿,作事無成。烏賊魚久食,主無子。

烏魚,水厭焚修者,忌之。鱟魚,多食發嗽並瘡癬。小者,謂之鬼鱟,害人。魚中若有頭髮在內,誤食殺人。黃魚食後,食荊芥殺人。凡食一切魚,皆忌荊芥。一切魚毒。魚油點燈,煙盲人眼,諸禽獸油亦然。無鱗惡荊芥。無腮發癲。全腮發癰。魚目有睫。目自開合。二目不同。魚連鱗者。無鱗者。皆殺人。腹下丹字魚,煮不 熟食,之成瘕。石礬魚,勿食腸卵,就成霍亂吐瀉。魚無腸膽,食之三年,丈夫陰萎,女人絕產。頭有白色如連珠至脊上者,殺人。白目、白背黑點、赤鱗、目合, 並不可食。有角食之發心驚;目赤者,作铱成瘕,作害人,共菜食,作蛔蟯蟲。下痢者食魚,加劇難治。一切魚尾不益人,多有勾骨著人咽。魚子共豬肝,食不化,成惡病。妊娠食乾魚,令子多疾。魚汁肉不可合鸕茲肉食。魚、瓜,忌同食。鰻鱺魚,雖有毒而治勞。

昔陳通判女病勞將死,父母以船送之江中,飄泊孤洲,漁人見而憐之,與之鰻鱺羹,漸有生意,越月漁人送還陳府,女病已脫然矣。治蚊蟲,以鰻鱺魚乾於室中燒 之,蚊子即化為水矣。燒煙熏氈中蛀蟲,置其骨於箱衣中,斷白魚蛀蟲。鱧魚屬北方癸化,不可殺,只宜放。能發瘡,忌食。又能治腳氣,風氣,食之效。南方溪澗 中有魚,生石上,號石班魚,作甚美,至春有毒,不可食,雲與蜥蜴交也。《真武啟聖錄》大忌食鱉,系四足狀,如神龜,只宜放,不宜殺,食折人壽祿,作事不利。鱉居水底,性甚冷海。有勞氣、嘷瘕人,不宜食。肉主聚,甲主散,凡制鱉當銼其甲,同煮熟,則去其甲食之,庶幾性稍平。目大者、顯足者、肉下有王字形 者、三足者並能殺人。獨目者、目白者害人。腹下有蛇紋者,是蛇,須看之。合雞子、鴨、豬肉、兔肉、芥子、醬,食之損人。妊娠食之,令子短項。六甲日忌食龜 鱉及鱗甲,害人心神。薄荷煮鱉,曾殺人。合莧菜食,腹中生鱉。巢氏云:「有主人共奴俱患鱉瘕,奴前死,剖腹得一白鱉仍活。有人乘白馬來看,馬尿落鱉上即縮頭,尋以馬尿灌之,化為水。其主曰吾病將瘥矣。即服之,果瘥。」龜黑者,常啖蛇不中食,其甲不可入藥。十一月勿食龜鱉,能發水病。龜肉共豬肉食害人;合酒 並菰、白米、果子同食,令人生寒熱;不可瓜食之;不可合莧菜食之。六甲日勿食龜,害人心神。

蟹未被霜者,甚有毒,雲食水茛。人中之不即療,多死。背上有星點者、腳不全者、獨螯者、獨目者、兩目相向者、足斑目赤者、腹下有毛、腹中有骨並殺人。中其毒,速以冬瓜汁、紫蘇湯或大黃汁灌之。妊娠食之,令子橫生。蟹及動風,體有風疾、風氣人,不可食之。至八月蟹腸有真稻芒長寸許,向冬輸與海神,未輸芒未可 食,十二月勿食,以養神氣。食蟹即食紅柿及荊芥,動風,緣黃下有風蟲,去之不妨,與灰酒同食吐血。海邊又有彭蜞擁出,似彭而大,似蟹而小,不可食。蔡謨初渡江,不識而食之,幾死。歎曰:讀《爾雅》不熟,幾為所誤。蛙,骨熱食之,小便淋,甚苦。妊娠食之,令子壽夭。蛙之小者,亦令多小便閉,臍下酸疼,有至死 者,冷水擂車前草飲之。牡礪火上炙令沸,去殼,食之最美,令人,細肌膚,美顏色。

蝦,發風動氣及瘡癬、冷積之疾。無須者及腹中通黑煮而色白者,不可食。铱蝦、生蝦不可合雜肉,食之損人。內有者,大毒。以熱飯盛密器中,作毒人至死,蝦铱 共豬肉食之,常噁心,多唾,損顏色、精氣。螺,大寒,療熱,醒酒,壓丹石,不可常食。螺、蚌、菜共食之,心痛三日一發。蚌著甲之物,十二月勿食之。

蚌,冷,無毒。明目除煩,壓丹石藥毒。蚶子,每食後以飯壓之,不爾令人口乾。蚶,益血色,利五臟,健脾,可火上暖之令沸,空腹中食十數個,以飯壓之,大 妙。蛤蜊,服丹石人食之,腹中結痛。淡菜多食,煩悶、目暗,微利即止。蜆多食,發嗽並冷氣、消腎。馬刀,京師謂之岸,發風痰,不可多食。蟶與服丹石人相宜,天行病後不可食,切忌之。又云:主胸中煩悶,邪熱相過,須在飯後食之佳。

卷之三: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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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七月勿食,生韭發霍亂,蜜瓶不可造,瓶不可盛蜜。煎,損神氣。

白花蛇,用之去頭尾,換酒浸三日,棄酒不用,大炙仍令去皮骨,此物毒甚,不可不防。

烏蛇,生商洛,今蘄黃有之,皆不三稜,色黑如漆,性善,不嚙物,多在蘆叢嗅花氣,尾長能穿百錢者佳。市者偽以他蛇,煙熏貨之,不可不察。脊高,世謂斂脊烏稍。商州有患大風,家人惡之,為起茅屋,山中有烏蛇,墮酒罌,病人不知而飲,遂瘥。《史記》有患者,食至胸,即吐,作胃疾不愈。病者日素有大風,求蛇肉, 風愈而有此疾。蓋蛇瘕,腹上有蛇形也。蛇頭不可以刀斷,必回傷人,名曰蛇箭。已年不宜殺蛇。見蛇莫打,損壽,凡見蛇交則有喜。

蛤蜊,其毒在眼,其功在尾,尾全為佳。水蛭干者,冬月豬脂煎令黃,乃堪用,腹有子去之,此物極難死,火炙經年,得水猶活。

石蛭,頭尖腹大,不可藥用,誤用令人目生煙不已,漸至枯損,不可不辨。有吳少師得疾數月,肉瘦,食下嚥,腹中如萬蟲鑽刺且癢痛,皆以為勞,張蛻取黃土溫調服,下馬蝗千餘,皆困。云:去年出師飲澗水,似有物入口,吞入喉,自得疾。夫蟲入肝脾,勢須滋生,食時則聚丹田間,吮咂精血,隨則散處四肢,久則殺人,不 可不甚也。

蜈蚣黃足者甚多,不堪用。雞殺過宿,收拾不密,此蟲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其害非輕。花蜘蛛絲,最毒,能瘤,斷牛尾,人有小遺,不幸而著陰,纏而後已,切宜慎之。曾有斷其陰者。蠶砂煮酒,色清美,能療病疾。

蜘蛛,灰色大腹,遺尿著人,作瘡癬。

蚯蚓,著月履濕毒,能中人。昔有中其毒者,腹大,夜聞蚯蚓鳴於身,以鹽水浸之而愈。又張歆為蚓所咬,形如大風,眉須盡落,蚓鳴於身,亦以此取效,仍當飲鹽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