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 星期四

張謇--境界讓胡雪巖和盛宣懷望塵莫及?

如果要列出一個最有知名度的晚清商人榜單,我認為胡雪巖、盛宣懷與張謇這三位,是可以進入三甲的。胡雪巖(1823-1885)的史料記載並不豐富,但由於小說與電視劇《紅頂商人》的渲染,胡氏之名已經家喻戶曉;盛宣懷(1844-1916)則以「大買辦」的盛名被寫入主流近代史;張謇(1853年-1926年),「狀元實業家」的名號也是響噹噹的。

這三個大商人,都是江浙人,生活的時代也大體上重合,但他們的人生軌跡與商業理念又大異其趣,由此留給歷史與後人的形象與意義自然也各不相同。我們回過頭去打量他們的人生,會發現這三個人恰恰代表了三種不同的商人境界。

胡雪巖雖然現在幾乎已成了「紅頂商人」的代名詞,但他在三人之中其實是出身最寒微的,幼年時家貧,以幫人放牛為生,及長,經人推薦,在杭州一家錢莊當學徒。價真貨實的屌絲(Diors)一枚。但他有江湖人的義氣,也有賭徒的勇氣,當然,也很有運氣,結識了落魄的官宦子弟王有齡,並挪用錢莊的五百兩銀子資助他晉京。王有齡後來官至浙江巡撫,在他照顧下,胡雪巖也從錢莊學徒變成錢莊老闆,不但其錢莊分號「幾遍各行省」,還涉足生絲、茶葉貿易,「與外洋互市」,賺了個盆滿缽溢。王有齡還給胡保薦了一個知縣的頭銜,這就是「紅頂商人」一說的原由。王有齡死後,胡雪巖因為適時地給接任浙江巡撫的左宗棠送上十萬石軍糧,又得到左的青睞與庇護,後來經左宗棠保舉,獲布政使官銜,加二品頂戴,賞穿黃馬褂,一時風頭無兩。但胡雪巖的確切身份,應該說還是一名「民營企業家」,只是在晚清那個社會,經商離不開權力的眷顧,所以需要捐頂官帽子,這樣才可以更方便地搭建官場人脈。

真正的「紅頂商人」其實非盛宣懷莫屬。盛宣懷出生於官宦世家,辦理洋務出身。當胡雪巖在金融市場與生絲貿易市場呼風喚雨的時候,盛宣懷則在李鴻章的權力羽翼下,參與組建輪船招商局,並任招商局會辦(相當於副總經理);主持辦理湖北煤鐵礦務;創辦天津電報局,並任電報局總辦(相當於公司總經理)。到光緒二十二年,五十二歲的盛宣懷已經掌控了整個大清帝國的輪船、電報、礦務和紡織四大洋務產業,並獲授太常寺少卿官銜(正四品)和專折奏事權。如果說胡雪巖是一名有着官員虛銜的私營企業主,盛宣懷便是「官辦」企業、「官督商辦」企業的官方代理人。盛宣懷之志,也不是當一名純粹的商人,而是做官,做大官。後來他經四處活動,上下打點,花了一大筆賄金,終於當上郵傳部尚書。

但若論出身,張謇比胡雪巖與盛宣懷都「正」,他是甲午年恩科考試的狀元,當過清貴的翰林院修撰;若論人脈,張氏也不差於胡盛二人,帝師翁同龢是他的恩師,袁世凱、劉坤一、張之洞等官場大佬都與他有交情,江蘇巡撫程德全更是跟他過從甚密。但張謇卻無意於官場,而是選擇「下海」辦理實業,走上經商之路。在辦實業的過程中,也應該承認,張謇的官場人脈必定為他帶來了不言自明的便利,然而,張謇顯然比胡雪巖、盛宣懷更有商人的身份自覺與獨立訴求,他願意運用他的人脈資源,但那是用來為商人階層謀取更獨立的地位、更大的權利和更多的利益。他創辦大生紗廠時,原本打算完全商辦,但由於勸股受挫,「入股者僅畸零小數」,不得以,只好引入官股,但股東們又對「官商合辦」疑慮重重,張謇告訴他們:「官有干涉,謇獨當之,必不苦商。」果然,因為有張謇在,紗廠「名雖為官商合辦,一切廠務官中並未參與」。張謇也是最早提出設立商會的倡議者之一,因為他認為官應還權於商,希望以商會分官府之權。

而在胡雪巖與盛宣懷身上,我們看不到商人的獨立性,我們只看到商人對官場的臣服與逢迎、權力對商業的睥睨和乾預。胡雪巖的發跡,是因為先後結交到封疆大吏王有齡與左宗棠,得到權力的眷顧;而盛宣懷長袖善舞的本事,大概胡雪巖也要自嘆不如:每創辦一個洋務企業,盛氏「皆有虛股若干以饋鴻章,故鴻章倚之若左右手」;又通過天津商人王某穿針引線,結納權監李蓮英,自稱為「門下弟子」,「蓮英喜過望」,多次在慈禧面前稱讚盛宣懷忠心耿耿。

然而,當商人將自己的命運跟官場權力緊緊捆綁在一起時,固然可以收割權力的超級紅利,但他們的未來是不確定的,因為一旦官場重新洗牌,他們的路也就到頭了。根據高陽《紅頂商人胡雪巖》、曾仕強《胡雪巖的啟示》的說法,李鴻章為了鬥倒左宗棠,授意盛宣懷先搞垮作為左系人馬的胡雪巖,盛於是通過製造擠兌風潮,致使胡家的錢莊相繼破產,進而整個胡氏商業帝國在雪崩效應下完全崩潰,在左宗棠去世後,還被朝廷抄了家。盛宣懷的命運也好不到那裡去,他當上郵傳部尚書後,因謀劃將川漢、粵漢鐵路收歸「國有」,引發四川保路運動,資政院因此要求將他「明正典刑」,最後清廷雖然沒有殺他,只將他革職,但他再不敢在北京呆下去了,逃亡日本。

站在晚清這個「歷史的拐彎處」,胡雪巖與盛宣懷顯然只是隨波逐流者。張謇跟他們最大的不同就在於,他具有胡、盛並不具備的社會關懷與政治自覺。也所以,我們看到,胡與盛對公共事務的關注,只能停留在慈善捐獻的層次,張謇則自覺地致力於推動彼時國家的經濟自由、社會自治與憲政轉型。張謇不會標榜「我的錢就是國家的錢」,但他從實業賺來的利潤都投入於教育、慈善、公益,二十多年來,他的公益捐獻「凡二百五十七八萬,仍負債六十萬有奇」;他也不會躲於租界抨擊別人「不愛國」,而是實實在在經營家鄉南通的自治,「對於政府官廳無一金之求助」;在清末轟轟烈烈的國家立憲運動中,張謇也是一名積極的推動者與參與者。

同樣都是晚清的商人,但張謇的境界是胡雪巖與盛宣懷難以企及的。毫無疑問,時代需要的不是胡雪巖與盛宣懷,而是張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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