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2年第6期
一 風雨飄搖的華北危局
日本侵略者早在明治中期,就形成了以中國為主要擴張目標的大陸政策。1927年的東方會議和《田中奏摺》,將大陸政策推向一個新的階段。「惟欲征服支那必先征服滿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支那。倘支那完全可被我國征服,其他如小、中亞細亞及印度、南洋等,異服之民族必畏我敬我而降於我,使世界知東亞為我國之東亞,永不敢向我侵犯。此乃明治大帝之遺策,是亦我日本帝國之存在上必要之事也。」[1]1931年,日軍製造九一八事變,很快就佔領了我國東北全境。抗日救亡運動在全國勃然興起。翌年,日本侵略者一方面積極炮製成立偽滿洲國;另一方面又在上海發動一.二八事變,強迫中國簽訂《中日上海停戰及日方撤軍協定》。
1932年下半年以後,日本國內軍部法西斯體制逐漸形成,更加助長了日軍擴大侵略中國的囂張氣焰。1933年元旦,日軍駐山海關(也稱榆關)守備部隊製造手榴彈爆炸事件,挑起入侵長城、察哈爾的序幕。3日,素有「天下第一關」之稱的山海關被日軍佔領。10日,中華蘇維埃中央臨時政府和工農紅軍革命軍事委員會聯名發表宣言,提出中國工農紅軍準備在「立即停止進攻蘇維埃區域」等三個條件下與任何武裝隊伍訂立共同對日作戰的協定,共同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2月23日,日偽軍數萬人在飛機、坦克支援下向熱河發動進攻。3月4日,輕而易舉地侵占了熱河省會承德。蔣介石對日軍進攻熱河,並沒有採取有力措施,所作過的一些抵抗表示,也只不過是為應付輿情而已。此時,蔣介石正在江西南昌指揮國民黨軍隊對中國工農紅軍進行第四次「圍剿」,正如宋慶齡所指出的,「這個政府用它的主要軍隊打中國的人民,任用背叛的將領還堅持不肯更動,阻止人民武裝與組織義勇軍來參加抵抗日本帝國主義的民族革命」[2]。熱河失陷後,為平息眾怒,蔣介石把失地的責任完全推給張學良,勸其引咎辭職。12日,南京國民政府發布准予張學良辭職及派何應欽、黃紹竑掌管華北軍事指揮大權的命令。
日軍在山海關、熱河輕鬆得勝後,繼續向長城各關口推進。日本關東軍司令官武藤信義早在下達進攻熱河的命令時,就要求不失時機地佔領長城沿線的界嶺口、冷口、喜峰口、古北口、羅文峪等主要隘口。3月初,日軍在偽滿軍的配合下,分兵向長城東段各口及其附近的灤東和冀東地區前進。對此,中國守軍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抵抗,尤其是喜峰口、羅文峪戰鬥,在當時得到各階層人士的頌揚。《益世報》發表評論:「在此以前,許多領袖們,文的領袖們,武的領袖們,都要我們相信,中國目前要想反攻日本,恢復失地,是件絕對不可能的事。喜峰口一般英雄,又證明這個不可能實為可能……喜峰口幾次勝仗,又證明收復失地,不是能不能做的問題,是肯不肯做的問題;不是有沒有科學器械的問題,是有沒有忠勇的問題。」[3]但是,全國軍民的抗日救亡熱情並沒有促使蔣介石放棄「攘外必先安內」方針。3月23日,蔣介石在北平對華北高級將領說:「要以現有兵力竭力抵抗,不能希望再增加援軍。」[4]4月6日,蔣介石電告諸將領:「外寇不足慮,內匪實為心腹之患,如不先清內匪,則決無以御外侮」、「本總司令來贛督剿,實示有我無匪之決心,如我剿匪各將領,若復以北上抗日請命,而無意剿匪者,當以偷生怕死者視之」、「如再有偷生怕死、侈言抗日、不知廉恥者,立斬無赦」。 [5]
為了配合軍事進攻,日本關東軍駐天津的特務機關也在華北展開了大量的「策反」活動。自民國初年以來,華北地區就是中國的多事之地,而尤其以北平和天津最為突出。這裡既有北洋軍閥的餘孽,又有新軍閥之雄輩,各派政治勢力猬集,甚至還與日本侵略者俱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日本關東軍高級參謀板垣徵四郎早在1933年2月23日就奉參謀本部密令潛入天津,設立特務機關,謀劃華北地區的「策反」工作。他首先將華北軍閥殘餘人物區分為蔣派、反蔣派、現狀維持派和首鼠兩端派四類,企圖收買段祺瑞、吳佩孚、孫傳芳、張敬堯、郝鵬舉、石友三等失意官僚軍閥等。在遭到段、吳、孫的婉言謝絕後,選得張、郝、石等,尤其以張為希望。根據日本駐南京總領事須磨彌吉郎調查,板垣在短短三個月用於收買漢奸的費用就達300萬日元[6]。
日本侵略者的瘋狂進攻和「策反」謀略已造成華北形勢危如累卵,甚至威脅到國民黨在全國的統治。南京國民政府國防會議認為:「平津若失,則海關收入驟形短縮,其他一切籌款方法,亦惟有更形拮据。」[7]徐永昌也認為:「我大軍若退過平津之線,即等於華北整個淪亡,人心失所依據,其促成第二滿洲國亦意中事,所以決不放棄平津者此也。或謂日人得平津無辦法,不知我失平津更無辦法;蓋僅就收入一項言之,已足制我死命,正如殺人者固不得了,而被殺者先不得了也。總之,平津失則華北亡;或謂平津縱失,亦不過一時,然數十萬敗兵一旦退下,人心何以維持?財政何以敷衍?」[8]因此,保全平津,必然是南京國民政府的當務之急。「華北非東北可比,立刻要影響到全國。而華北的得失,係於平津之守不守。斯時的平津,已不是軍事上能守不能守問題,而是政治上欲保不欲保問題。」[9]
二 在上海的秘密接觸
面對華北危局,蔣介石逐漸拋棄了「不與日本直接交涉」的誓言。九一八事變以來,由於與日本侵略者直接交涉一直為輿論所深惡痛絕,蔣介石和南京國民政府更多地把中日矛盾的解決寄希望於國際聯盟(國聯)。在日軍進攻長城東段各口時,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曾籲請英、美立即以最有效之方法制止日軍之蠻橫與暴行,但其結果令蔣介石只能無可奈何地感嘆:「列強所謂助我者,僅予日本以一罵,而日本必即還我以一刀。」[10] 1933年3月27日,日本索性退出國聯,可以說中國希望國聯制裁日本侵略的策略已至窮途末路。28日,蔣介石與剛回國的汪精衛達成「剿共重於抗戰」,汪任行政院長推行同日本直接交涉解決華北危局的協議。4月9日、11日,蔣介石連續致電邀約結拜兄弟,堪稱「王者師」的黃郛到南昌晤談,「時局艱危至此,兄等有何卓見?」、「深盼兄即日命駕來南昌,群商一切。」[11]
黃郛,字膺白,是蔣介石的浙江同鄉,清末時曾留學日本學習軍事,在辛亥年間與蔣介石、陳其美互換蘭譜結拜為兄弟。1920年起進入北洋政界,當過外交總長。1926年南下進入蔣介石麾下,1928年任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長,因「濟南慘案」善後交涉失敗,退居浙江莫干山過著山居生活,研究「廣義的國防中心建設計劃」。1933年4月14日,蔣介石又致電黃郛,懇請其出山主持對日交涉,「兄如不願任北事,能否以私人名義赴北方襄助?」[12]黃郛被蔣介石的誠意所感動,毅然出山,領銜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下簡稱「政整會」)委員長一職。「勿以為我們長可在山中做『事外遺民』,國家垮下來將無山可入,不經努力,他日必悔,盡最後之力,則心安無怨。」[13]
黃郛受命後,先至上海秘密展開活動,一面物色人才,一面向日本駐華使館武官輔助官根本博探詢日軍意圖,打探日本關東軍的態度。黃郛先後物色了兩批人先行北上。第一批是網羅辦過對日交涉的人刺探敵情,第二批是吸納與舊軍閥政客有過交誼的人實施對內懷柔敷衍。4月19日,在英國外交官的斡旋下,黃郛和張群、陳儀秉承蔣介石和汪精衛的旨意在上海與根本博秘密會談。根本博提出,中方如果想停戰,必須解除對興隆日軍的包圍,從南天門撤至開平、玉田、順義一線。何應欽得知後立即下令撤退。但關東軍卻電告根本博,說南天門是日軍攻占的,不能作為談判的條件,並提出中國軍隊撤到密雲、平谷、玉田、灤河右岸,日軍可以緩和攻勢。正當黃郛等人與根本博商談停戰條件的時候,駐北平的日本武官永津佐比重出來插手干涉,使中日之間的停戰交涉不得不轉移到北平。5月12日,在汪精衛的要求下,黃郛再次與根本博會談。根本博又無理指責中國軍隊攻擊日軍。這次由於黃郛求和心切,主動提出中國軍隊從新開嶺撤至密雲、玉田、灤州、灤河一線,並致電張群、何應欽、黃紹竑:「若節節戰退,勢必波及北平近郊,若大膽下一決心,用極速度撤至後方密雲約二十里炮程不及之地,如牛欄山一帶從事整理,則無益之犧牲,可以減少,對外之運用,較為便利。」[14] 13日,何應欽下令南天門附近陣地之中央軍撤退到牛欄山一帶,同時令冀東一帶的何柱國、王以哲等部自唐山、豐潤一線以西地區撤退。14日,黃郛第三次面見根本博,告知何應欽已同意其要求,並要求根本博向東京和關東軍方面斡旋,迅速實現停戰。
黃郛出山與日交涉的開始,標誌蔣介石、汪精衛對日和緩路線的正式形成。正如日本侵略者判斷的那樣,「惟以關東軍之急速追擊,而造成之內外情勢之惡化,已至無法再事拖延之地步,於是授權素有親日家之稱又非國民黨黨員之黃郛,北上全權處理華北問題。黃郛之出馬,確為中方讓步之第一階段,黃郛與我武官之間之交涉,縱無具體的進展,但彼我在精神方面,已有和藹之接觸,則屬事實。」[15]
三 《塘沽協定》的最後簽訂
1933年5月17日,黃郛抵達北平。 21日,日軍攻下香河,前鋒已到離北平東面通縣只有七公里的地方。何應欽打算放棄北平,將軍政機關遷到長辛店。黃郛對停戰也有些絕望,在22日的電文中說:「日方態度驟變,既往工作盡付流水……北平既入戰區範圍,政整會自無工作餘地,現雖尚未成立,擬至必要時即隨軍事機關轉進,或即南旋面陳經過。」[16] 晚10時,汪精衛回電黃郛:「欲謀停戰,須向對方問明條件,由負責長官決定其可答應與否。弟以為除簽字於承認偽國,割讓四省之條約外,其他條件,皆可答應。且弟決不聽兄獨任其難,弟必挺身負責。乞速與敬之、季寬、岳軍(引者加:何應欽、黃紹竑、張群)諸兄切實進行為盼。」[17] 黃郛便以這封電文為尚方寶劍,決定留下等待絕處逢生的時機。其實,日本侵略者也看到自己的戰鬥力殆已用盡。東京參謀本部在22日也致電關東軍,促其進行停戰談判。晚11時,永津佐比重受武藤信義之命,急忙準備停戰交涉,讓海軍武官藤原喜代間居中安排,約請黃郛談判。經過徹夜討論,在23日凌晨4點半,商得停戰之諒解。其經過,藤原喜代間有如下記載:「廿一日何應欽氏已作出退出北平之準備,黃郛茫然無策,關東軍恐失去有利機會。余依陸軍意願,於廿二夜托李擇一,介請黃郛在海軍武官宿舍會晤,中山(詳一)代辦在座。我等要中國速斷,談話兩三小時後,黃氏申請停戰之希望既明,乃招永津武官出談,至廿三早四時半,始製定停戰條件。」[18]
25日,按照日方提出的三步屈辱停戰辦法,黃郛、何應欽責令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高級參謀徐祖貽前往密雲請求停戰,與日方簽訂了內容包含「日本軍為認識誠意,第一步隨時以飛行機偵察及其他方法視察中國軍之撤退狀況,但中國方面對此予以保護及一切之便宜」等的停戰《覺書》[19]。對此等帶有戰勝者對失敗者口氣、帶有極大侮辱色彩的《覺書》,黃郛、何應欽沒有表示更多的驚訝,並於26日下午快速決定派參謀本部廳長熊斌臨時以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總參議銜為正式談判代表。 30日,中、日雙方代表在塘沽正式舉行談判。關東軍派副參謀長岡村寧次為首席代表。在會上,岡村寧次首先提出事先準備好的協定草案,並聲稱此乃關東軍的最後方案,不容隻字更改,要求中國代表必須在一個半小時內作出答覆。主要內容共四項:
一、中國軍即撤退至延慶、昌平、高麗營、順義、通州、香河、寶坻、林亭鎮、寧河、蘆臺所連之線以西以南之地區,不再前進;又不行一切挑戰擾亂之舉動;
二、日本軍為確悉第一項實行之情形,可用飛機或其他方法施行視察,中國方面應行保護並予以便利;
三、日本軍確認中國軍已撤至第一項協定之線時,即不再越該線續行追擊,且自動撤歸還至長城之線;
四、長城線以南及第一項所示之線以北以東地域內之治安維持,以中國警察機關任之。[20] 同時,方案也要求設立的警察機關,不能用刺激日本侵略者感情的武力團體。熊斌等面對岡村寧次盛氣凌人的姿態,相持到10點50分,最後一字不改地在日方提出的協定草案上簽了字,史稱《塘沽協定》。在下午14點時,中、日雙方代表繼續開會,針對中方在上午所提意見書,雙方另作一個備忘錄,內容是:「萬一撤兵地域有妨礙治安之武力團體發生,而以警察力不能鎮壓之時,雙方協議之後,再行處置。」[21] 此外,雙方還達成了四項口頭密約:豐寧西南面之騎兵第2師,望即撤去;平、津附近之40個師,望即調往南方;白河附近塹壕及其他軍事設備,望即撤去;徹底取締排日。 [22]
《塘沽協定》作為一個停戰協定,雖然促成了華北地區的短暫休戰,但是無論是其產生過程,還是文字內涵,都使中國遭受了極大的恥辱,嚴重損害了中國的尊嚴、主權和領土的完整。備忘錄和口頭密約的規定,實際上等於撤走中國在華北地區的防務。顯然,「贏得休戰不是贏得和平」[23] ,關東軍轉而握有華北安危的鎖鑰。
四 大連--北平的善後會談
《塘沽協定》簽訂後, 政整會於1933年6月17日在北平正式成立。黃郛主持典禮大會並講話,稱:「郛以菲材,負茲艱鉅,困心衡慮,昕夕籌維,以為目前切要之圖,首在安定人心,保全疆土。其次則使戰區恢復常情。」」[24] 而日本卻繼續以武力為後盾,借商談停戰善後事宜之便,從政治、經濟、外交等領域不斷向華北滲透。
按照《塘沽協定》,在停戰後日軍應「自動概歸還於長城之線」,中國軍隊則撤退至延慶、昌平、高麗營、順義、通州、香河、寶坻、林亭鎮、寧河、蘆臺所連之線以西以南地區。兩線之間的中間地帶作為非武裝區,也通稱戰區,包括臨榆、撫寧、昌黎、遵化、遷安、薊縣、懷柔、密雲、順義、盧龍、灤縣、豐潤、玉田、樂亭、寧河、興隆、平谷、通縣、香河、寶坻、三河、昌平等22縣及都山設治局,由中國警察機關負責維持治安。雖然日軍已在6月5日開始向關外移動,卻故意尋找藉口一再拖延。更有甚者,日軍把撤出地區交由偽軍李際春部接防,並扶持偽軍石友三、郝鵬舉等部在冀東進行騷擾。在戰區內,日偽軍橫行,土匪蜂起,百姓流離失所,使戰區接收工作難以進行。河北省政府主席于學忠致電黃郛、何應欽,陳述接收戰區困難時稱,「即令收回各縣,仍然不能行使職權」,要求「暫緩接收,以免徒生枝節」[25]。
22日,黃郛指派殷同、雷壽榮去長春與日本代表小磯國昭、岡村寧次接觸商量《塘沽協定》的履行問題,口授會商要點如下:
(1)停止平津上空之飛機成隊飛行,以安人心。
(2)主張從速接收戰區各縣政,以便遣送難民回籍。
(3)關於撤兵區域內李際春非法等部隊之處理。
(4)北寧鐵路之從速接收。
(5 )關於察哈爾方面各問題。[26]
雙方在會談中沒有發生大的爭論,並商得如下主要結論:日本方面禁止無意義之飛行;中國軍隊不進入地域難民之遣歸,日本方面以好意聽中國方面自由處理;從偽軍李際春部中選擇3000到4000人改編為中國警察隊,配置於中國軍隊不進入地區內,以李際春為保安司令,其餘作為暫編旅移駐他處;北寧路的接收由中國北寧路局與偽滿奉山路局交涉。也就是說,只要日軍認為有意義,仍然可以自由飛行;偽軍李際春部仍然得以保存等。 29日,永津佐比重從長春返回北平,與黃郛、何應欽商定雙方派員赴大連為具體之商議。
6月30日,黃郛、何應欽派殷同、雷壽榮及與李際春有私誼的薛之珩赴大連與日方代表岡村寧次、喜多誠一開始具體商談。7月2日,「大連會談」開始。 6日,會議結束,並無正式文件發表,大致達成妥協:
一,所有戰區以內之偽軍,三分之二遣散,三分之一收編,為河北省保安隊,仍駐灤東;二,在日軍逐漸撤退後,北寧路的蘆臺至山海關段仍由中國方面管理;
三,自10日起,中方依次接收灤東、平北地區[27]。
7月19日,黃郛為了求得同日本侵略者的妥協和苟安,答應支付編遣善後款48.4萬元,並委任李際春為戰區軍事編練委員長。各縣接收自7月中旬開始,但因部分縣內日軍未撤走、偽軍盤踞和縣境跨越長城線等原因,日軍刁難蠻橫,有的進展緩慢,有的根本就沒有收回。都山設治局,由於在長城線外,日方以長城為偽滿洲國的國境,不承認其為戰區,強行將其劃入熱河省,改名青龍縣,拒絕中方接收。即使在名義上收回了的地域,黃郛也必須精心挑選與日本關係親近的殷汝耕、陶尚銘分別任薊密區、灤榆區行政督察專員。
日本侵略者欲壑難填,並不滿足已獲得的侵略權益,繼續謀求加強對華北的影響力和支配力。 11月6日,岡村寧次和喜多誠一等抵達北平,先後拜會黃郛、何應欽。當日晚上,黃郛在北平外交大樓設宴招待岡村寧次一行,並請何應欽、殷同、殷汝耕、陶尚銘等作陪。宴會後,根本博向黃郛出示《關於北支善後交涉商定案》草案一份,並聲言本案為關東軍再三審議決定者,中方只可以為文字之修正。主要內容四項:
一,在長城各隘口警備權屬於日、偽滿洲國,凡有日軍駐屯之住民地不配置武裝團體的諒解下,中國可以從速接收不含長城線之長城以南以西之區域;
二,在接收區域內,中國允許偽滿洲國在山海關、古北口、喜峰口、潘家口、冷口、界嶺口設置必要的各種機關,並給以最善意的援助;
三,中國在山海關、石門砦、建昌營、抬頭營、冷口、喜峰口、馬蘭峪、古北口向日軍提供必要的土地房屋,以備日軍暫時駐屯;
四,中國迅速委派代表與偽滿洲國交涉通商貿易、交通通訊、航空聯絡等問題[28]。
7日上午,中方代表黃郛、何應欽、殷同、殷汝耕、陶尚銘與日方代表岡村寧次、喜多誠一、菊池、根本博、柴山兼四郎、中山詳一、花輪義敬開啟「北平會談」。由於日方在談判中始終採取外交高壓政策,動輒以破裂相要挾,雙方代表在前後合計七輪會談之後形成了《關於停戰協定善後處理之會談事項》及《關於本會談之諒解事項》兩份非正式文件。與日本最初的提案比較,實質內容完全一樣。
善後會談名為解決《塘沽協定》的善後事宜,實則日本進一步威逼南京國民政府和華北當局承認其侵略事實,如承認長城為偽滿洲國的邊界,允許偽滿洲國在長城各口設置機關,要求中方與偽滿洲國交涉等。事後,黃郛既痛苦,又擔心,致電蔣介石,「郛等殫精竭慮,僅乃獲此,欲為國家多爭尺寸之失地而未能,徬徨午夜,相對淒其」[29]。
五 關內外通車通郵的艱難交涉
關內外通車通郵問題對南京國民政府和華北當局來說,更是一劑難服的苦藥,他們都擔心給人以承認偽滿洲國的印象,引起國內輿論的反對和在國際上造成不良後果,而有意拖延迴避。 「北平會談」後,日本侵略者更是加緊催促實行關內外通車、通郵和在長城各口設立稅卡,以造成對於偽滿洲國事實上的承認,並以此向華北地區加緊滲透和擴張。
1934年4月9日,日本武官柴山兼四郎發表談話:「然中國方面曾於過去十個月間凡屬根據協定之各種問題,從未進展。如通車通郵等問題,倘經解決,則享受利益者當為中國本身,至為明顯。究竟是否中國對於上述情形認識不足,或系故意延不履行,此吾人認為遺憾。然為暫時計,或局部計,亦當有任何處理之法,中國當局豈無辦理可言,殊難置信。」[30] 根據「大連會談」約定,中國收回關內失陷路段,北平至山海關段已在1933年8月15日恢復全線通車,來往於關內外的車輛僅需在山海關車站換車而已。可是,日本侵略者仍不滿足,要求關內外實現直通車。蔣介石、汪精衛擔心如果再拖延,勢必會予日本以藉口,決定將此事交由黃郛具體處理。5月12日,黃郛電令殷同先與日方作私人會晤,交換意見。14和15日兩天,中、日雙方代表在山海關進行了正式會談,並商定了通車具體方案,即:中日雙方共同投資組織東亞通運公司,資金各半,總經理、副經理交替選派,利潤及損失亦由雙方分擔,列車乘員在山海關相互交換,每日由北平、奉天對開一列車[31]。 7月1日,關內外正式通車。
通郵問題緊接著也被提上議事日程。1934年8月12日,黃郛在牯嶺與蔣介石擬定了「通郵會商步驟」。9月29日,南京國民政府交通部特派高宗武、余翔麟、殷同、李擇一與日方代表藤原保明、儀我誠也、柴山兼四郎在北平開始正式會談,集中在以下幾個問題展開激烈的爭論,並幾度陷入僵局:
一,郵票問題。中方不承認偽滿發行的郵票,即使表示「郵資已付」的印花,也應避免有「滿洲」字樣或不適當的花紋。日方開始要求使用偽滿郵票,後來提出票面只用「郵政廳」但仍印「滿洲郵政」水印;
二,交換郵件及日戳問題。中方堅持不與偽滿直接交換郵件,日戳上不用「新京」而用「長春」」並蓋公曆。對此,日方堅決拒絕;
三,郵件種類問題。中方主張只允許普通郵件,而日方提出應包括快信、掛號、匯兌在內。
11月21日,外交部次長唐有壬奉命到達北平,與黃郛等討論會商與日交涉問題。 23日夜,日方提出通郵七條大綱,要求中方立即給予「同意」或「不同意」的答覆,否則就宣告談判破裂。在日方壓力下,中方代表在24日凌晨完全接受了日方提議。12月14日,中日雙方終於在所謂「不為成文規定」的原則下達成通郵辦法和諒解事項:
一,通郵由雙方郵政機關進行,在山海關、古北口設立轉遞機關;
二,不使用偽滿郵票,而另用特種郵票,上面須無「滿洲國」或「滿洲」字樣;
三,郵戳用歐文;
四,郵資由雙方自定;
五,通郵事務之文書盡量標用公曆,不表示「滿洲國」或「滿洲」字樣;
六,通郵實施期為1935年1月7日,包裹、匯兌自2月1日實施;
七,通過西伯利亞之郵件照舊辦理[32] 。
1935年1月10日,關內外實行通郵。 2月5日,關內外的電信聯繫恢復,6月1日又恢復了電話聯繫。
關內外通車通郵談判,蔣介石、汪精衛和黃郛雖一再強調以不承認偽滿洲國為原則,在協定中也盡量排除偽滿洲國字樣,但在事實上已是對偽滿洲國的默認。
六 結論
隨著華北危局的逐步發展,全國人民抗日救亡的呼聲越來越高。蔣介石、汪精衛和黃郛卻一直堅持委曲求全的精神,企圖通過談判、磋磨,甚至乞求等方式,謀得妥協苟安,結果導致日本侵略者得寸進尺,囂張氣焰愈盛。1935年,日本侵略者在華北製造河北、張北等惡性事件,後來終於有了殷汝耕的漢奸政權,華北局勢更加危急。2月,黃郛託病黯然重返莫干山,於1936年12月6日上午9時20分辭世而去。蔣介石在1945年12月5日為追念黃郛特予褒獎令:「故國民政府委員黃郛,志慮忠誠,識量宏遠,盡瘁革命,始終弗渝……迨敵人據我遼沈,脅我平津,寇患日深,群情惶惑,不避險阻,力任艱難,隱忍求全,用紓禍變,心孤事苦,尤人所難。值此抗戰勝利之秋,緬維當年艱屯之會,公忠謀國,端賴老成,樽俎折衝,功同疆場。」[33]
從客觀歷史條件來講,在敵軍重兵壓境之時,黃郛僅憑口舌為弭兵之計,其間遭遇的艱難困苦,迂迴曲折,可想而知,難怪自嘆「力薄難回劫後災,莫干小住賦歸來,簷頭春雨連宵滴,塞外迷雲那日開」[34]。但是,就對日交涉的結果來看,站在民族大義、國家利益的角度來講,無疑是失敗的。導致失敗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
第一,黃郛長期沉湎於民族悲觀主義之中,對軍國主義統治下的日本既欽佩又羨慕,過猶不及,把日本看得過於強大,在與日方代表交涉時,幾乎喪失了敢於戰鬥的勇氣。 1933年10月,日本滿鐵代表山井格太郎詢及黃郛的「日本人觀」。黃郛回答:「貴國民眾的心靈深處潛在的民族思想」、「人們對皇室抱有崇高的信仰,這在他國人看來是無法想像的」、「貴國人有一種打開難關、臣服強敵的氣概」[35]。對於來自日本侵略者的侵擾,他主張儘早謀求與日本侵略者妥協謀和,曾說:「對日本人,只宜用柔術,不宜施硬拳,所謂柔能勝剛;不可呈一時的意氣,以闖出無窮的大禍,無可挽救」[36]。可是,黃郛主張以柔勝剛的妥協不僅絲毫沒有阻止和延緩日本侵略者的瘋狂侵略,反而刺激了他們更加貪婪的本性。與黃郛打交道的日本外交官得出的結論是:「華北官方對我之態度,無論軍政當局,均以不惹事生非勉維現狀為主旨,凡百我不苛求,一切均可迎刃而解,可謂之對我係妥協態度」、「以後對華任何交涉,無論鉅細,與向地方或中國中央交涉,應貫徹一貫的強硬主張,決不可猶豫,雖遷延時日,亦必能獲得最後勝利也。」[37] 我國愛國民主先驅章乃器曾發表時事評論:「過去外交上的妥洽路線,是便於敵人完成『以華滅華』的策略,是便於他們自己做敵人的劊子手,已經在事實上得著證明了。」[38]
第二,黃郛堅持反蘇反共,無視將社會主義蘇聯作為抗擊日本侵略者盟友的可能,和蔣介石、汪精衛等一開始就主張對日妥協求和態度,支持蔣介石的「安內」計劃,也注定了其對日交涉的最終失敗結局。在黃郛看來,「蘇聯顧問太專制了,共產黨太可怕了。」[39] 1934年5月9日,黃郛在致湯爾和的電文中說:「夫中國如欲聯俄倒日,不啻助日。蓋外則世界各國鑑於東亞大陸將全部赤化,必一致助日,以遏此不可收拾之局。」[40] 黃郛北上解決華北危局,蔣介石、汪精衛交待的底線就是保住平津,阻止中日之間的事態擴大,穩定華北局勢,以便集中力量「安內」。歷史事實已經證明,由於「攘外必先安內」方針的長期推行,嚴重傷耗了中華民族的元氣。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黃郛毅然出山北上,主持對日交涉,助長了蔣介石貫徹執行此方針的決心和信心,方便蔣介石更加專注於「剿共」計劃,摧殘民眾組織,壓迫抗敵言論。
註釋:
[1] 章伯鋒、莊建平:《抗日戰爭》第1卷(從九一八到七七),四川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23、24頁。
[2] 宋慶齡基金會:《宋慶齡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00頁。
[3] 《喜峰口的英雄》,《國聞周報》第10卷第12期,1933年3月27日。
[4] 李勇、張仲田:《蔣介石年譜》,中共黨史出版社,1995年,第211頁。
[5]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緒編》(三),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81年,第35、36頁。
[6] 梁敬錞:《日本侵略華北史述》,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84年,第11頁。
[7] 秦孝儀:《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緒編》(一),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81年,第646頁。
[8] 沈亦云:《亦云回憶》下册,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80年,第472頁。
[9] 同[8],第467頁。
[10] 古屋奎二:《蔣總統秘錄--中日關係八十年之證言》第9冊,台北「中央日報社」,1978年,第107頁。
[11] 同[8],第450頁。
[12] 同[8],第451頁。
[13] 同[8],第452頁。
[14] 沈雲龍:《黃膺白先生年譜長編》下册,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76年,第548頁。
[15] 同[1],第502頁。
[16] 同[8],第479、480頁。
[17] 同[14],第559頁。
[18] 同[6],第21頁。
[19] 同[14],第563頁。
[20] 同[14],第569頁。
[21] 同[8],第468頁。
[22] 軍事科學院軍事歷史研究部:《中國抗日戰爭史》上卷,解放軍出版社,2005年,第276頁。
[23] 馬季廉:《停戰與華北前途》,《國聞周報》第10卷第22期,1933年6月5日。
[24] 同[14],第577頁。
[25] 張篷舟:《近五十年中國與日本》第一卷(1932-1934年),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79頁。
[26] 同[14],第581頁。
[27] 同[14],第590、591頁。
[28] 同[14],第638、639頁。
[29] 同[14],第659頁。
[30] 同[14],第722頁。
[31] 吳東之:《中國外交史(中華民國時期1911-1949年)》,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11頁。
[32] 同[14],第814、815頁。
[33] 同[14],第1035頁。
[34] 同[14],第731頁。
[35] 鐘山:《1933年黃郛與山井格太郎談話錄》,《檔案與史學》1996年第1期,第34頁。
[36] 曾擴情:《何梅協定前復興社在華北的活動》,《文史資料選輯》第14期,中華書局,1961年,第138頁。
[37] 杜春和、耿來金:《1935年日本駐華總領事會議記錄》,《近代史資料》第86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第131-158頁。
[38] 章力凡編《章乃器文集》下卷,華夏出版社,1997年,第172頁。
[39] 同[8],第354頁。
[40] 同[14],第7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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