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

《孫文罪狀》與陶成章之死

陶成章(1878-1912),字煥卿,浙江會稽(今紹興)人。早年在家鄉設館任塾師。此後接觸新學書籍,遂萌反滿革命思想。1900年義和團運動期間曾赴北京,圖謀趁機刺殺慈禧太后,未果;後赴奉天及東蒙觀察形勢1902年赴日留學,入東京成城學校學習軍事,在留日學生中倡言革命。1904年初回國,在上海參加中國教育會活動,並於同年10月與蔡元培等發起組織光復會,以「光復漢族,還我河山,以身許國,功成身退」為宗旨。在此期間,積極奔走於江浙間,聯絡會黨、策劃革命不遺餘力。曾與黃興等謀於11月16日(慈禧太后生日)在湘、鄂、浙同時舉義,未能實現。 1905年9月,與徐錫麟等在紹興創辦大通師範學堂,以體育專修科名義,召集浙江金州、處州、紹興各府會黨首領進行軍事訓練,培養革命骨幹。同年冬再度赴日,欲學習軍事,以圖打入清廷軍事系統,因駐日公使刁難,未成。1906年回國繼續從事武裝革命活動,曾參加秋瑾發起的光復軍活動,被推為五省大都督,計劃在杭州舉事,事泄後逃亡日本。1907年1月在東京加入中國同盟會,任留日會員浙江分會長,在浙江留學生中發展會員。同年夏回國,在蕪湖中學堂以教師職業為掩護,開展革命活動。徐錫麟、秋瑾在安慶、紹興舉事失敗後,亦被清廷通緝,遂被迫出國,先赴南洋,1908年3月到東京主編《民報》。同年秋赴南洋各地籌集革命經費,先後任新加坡《中興日報》、仰光《光華日報》記者。此時因與孫中山意見不恰,乃於1909年初在爪哇創辦光復會分會,負氣不以同盟會名義活動。同年9月發布《七省同盟會員意見書》(即所謂《孫文​​罪行》),誣指孫帝象吞蝕華僑巨款,要求罷免孫的總理職務。1910年2月更在東京成立光復會總會,推章炳麟為會長,自任副會長,「以反對同盟會幹部為號召」,從事分裂活動。1911年在南洋各地發動華僑捐款支持國內革命。武昌起義後,回國發動江浙舊部起義響應。浙江軍政府成立後被舉為參議會參議員。1912年1月繼湯壽潛任浙江都督。因與滬軍都督陳其美政見殊異,被陳指派蔣介石收買的光復會叛徒王竹卿槍殺於上海廣慈醫院。

這是官方出版的《中國歷史人物大辭典》(黃河出版社1992年6月)辭典對陶成章的簡介。從這個與國民黨一脈相承的正統史觀中,我們是無法知其歷史真相的。事實上陶成章之《孫文罪狀》,與辛亥革命一樣是紛亂如麻、錯綜複雜的事件。

陶成章是抱定光復會的誓言「以身許國,功成身退」參加革命的,光復會的多數黨人也是這麼履行的。例如湘籍元老李燮和功成身退後,在政壇息影,至今也鮮有人知其史蹟和貢獻。相形之下,同盟會許多黨人之人格是十分卑劣的。若以正統史觀言之,陶成章則是反對領袖的「罪人」。

陶成章與孫帝象的關係,首先由於潮惠起義失敗,繼之孫帝象分配日本政府及股票商鈴木久五郎饋金一事而驟然惡化。

同盟會成立前,各革命團體大都以所在的地域作為武裝起義的中心,如興中會在華南地區,華興會在湘贛地區,光復會在江浙皖贛閩地區,科學補習所和日知會在湖北地區。同盟會成立以後,形成了全國性的革命組織,革命形勢迅速發展,長江流域的革命浪潮也風起雲湧,而作為同盟會的領導人孫帝象應集思廣益,審時度勢,跳出原先地域性的小圈子,從全國革命的高度來確定軍事重心。毫無疑問,所有資產階級革命團體發起的武裝起義,都推動了全國性的反清形勢的發展。但是,很難肯定,究竟是孫帝象的「華南中心論」正確,還是陶成章的「中央革命論」正確。從辛亥革命首義不是在華南的廣州,而是在長江流域中部的武昌來看,不能不說孫帝象屢次在華南地區發動武裝起義,是有濃厚的狹隘的地方主義思想的。而中華民國得以最後成立,主要是得益於光復會和中部的科學補習所和日知會,即聯合後的中部同盟會。孫帝象把興趣放在南方,也是不能不令人匪夷所思的。1907年由孫帝象領導的南方起義失敗,引發許多革命黨人的不滿,從而導致了第一次「倒孫風潮」。

1908年,《民報》因經費問題陷於困境,連房租和印刷費都支付不起,主編章太炎有時只能靠啃幾塊麥餅充飢。章太炎也曾給南洋的孫帝象拍過幾封電報,寫過幾封信,籲請接濟,然而,要麼如泥牛人海,杳無音信;要麼以南洋經濟困難,無法籌錢予以「搪塞」;有時又聲稱到時將帶五六千元到東京來,屆時又不了了之。 《民報》社前前後後加起來只收到孫帝象寄來的300元左右。章太炎在萬般無奈之下,不得不派陶成章赴南洋籌款。孫帝象聞訊後,予以勸阻,以南洋同志甚少,而且大都不是資本家,肯定不會有甚麼效果,不如在東京自籌經費。但章太炎和陶成章沒有採納孫帝象的意見,陶成章化名唐繼高,又名開泰,毅然赴南洋群島,籌劃經費。

關於《民報》,它是中國同盟會成立後,於1905​​年11月創​​辦的機關報,先後擔任《民報》編輯兼發行人的有張繼、章炳麟、陶成章等人。革命派的《民報》與改良派的《新民叢報》,就革命與改良等問題,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大論戰。章太炎和陶成章等光復會領導人以其深厚的國學基礎,弘揚華夏民族的輝煌歷史,明夷夏之辨,否定清王朝的合法統治。

《民報》始終以宣傳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思想為宗旨,所起的革命鼓動作用無可替代,許多留日學生轉變了對革命的看法,皆得益於《民報》的宣傳。 《民報》傳人國內,在新軍的中下級軍官中傳閱,瓦解了清政府的統治支柱。辛亥革命之所以能夠得到新軍響應,迅速成功,《民報》功不可沒。當年魯迅也是《民報》的忠實讀者之一。他晚年回憶說:「我愛看這《民報》」,尤其愛讀章太炎和陶成章等人撰寫的戰鬥檄文,感到「真是所向披靡,令人神往。」

1908年秋冬,陶成章帶著章太炎所印《民報》股票數百張赴南洋籌款。陶成章抵新加坡後,不僅身無分文,連攜帶的炒米也吃完了。陶成章找到華僑總會投宿,並打聽孫帝象、胡漢民和汪精衛等人的行踪。華僑總會介紹陶成章到《中興日報》社與孫帝象見了面。

陶成章住在《中興日報》社,參加了南洋革命黨人對保皇派控制的報紙《南洋總匯新報》的論戰。但南洋之行的主要目的是籌款,陶成章要求孫帝象給經濟窘迫的《民報》撥款3000元作為印刷費,並增加股款和維持費。孫帝象「四處張羅,無法籌措,乃出其手錶等物,囑往變款,以救燃眉之急」,此舉無異於是給陶成章難堪,孫帝象沒有滿足陶成章的要求​​,也未說明不資助《民報》的原因。陶成章當然不會不知孫帝象的潛台詞是甚麼。

陶成章還要求孫帝象為即將籌建的五省革命協會「籌款5萬元,回浙辦事」。孫帝象「推以近日南洋經濟恐慌,自顧不暇,斷難辦到」。陶成章的籌款要求被孫帝象斷然拒絕。陶成章極為失望,陶成章知孫帝象難與共事,遂決計獨自經營、自行籌款。然而,孫帝象在南洋的影響較大,而光復會對於南洋華僑還比較陌生。陶成章不得不請孫帝象介紹同志,分赴各地籌款。孫帝象對章太炎和陶成章等人在東京掀起第一次「倒孫風潮」還記憶猶新,對陶成章不聽勸阻執意要來南洋籌款更是懷有戒心。孫帝象對於陶成章要求寫介紹信的要求,起初並不答應,思忖良久,最後才勉強應允。

陶成章旋即離新加坡去緬甸,並出任緬甸《光華日報》記者。《光華日報》出版後,「即大倡革命排滿,尤抨擊康梁不遺餘力。」緬甸華僑的思想為之一新。陶成章的《浙案紀略》在《光華日報》連載和日本再版後,宣傳了光復會在國內艱苦卓絕的革命業績,介紹了徐錫麟和秋瑾組織皖浙起義和英勇獻身的過程,此前南洋華界尚不知徐錫麟和秋瑾為何許人,由此也可推定:孫帝象在南洋只宣介南方的革命,讓世外之人只知秦漢、不知魏晉。陶成章的宣傳使光復會在南洋華僑中贏得了更多的支持,陶成章的名字為海外華人,特別是南洋華僑所熟悉,其堅忍不拔的革命意志也為海外華人所欽佩。陶成章在南洋宣傳光復會的革命光輝業績,卻遭到孫帝象的「忌恨」。

陶成章轉至檳榔嶼,以江浙皖贛閩五省革命軍及佈置決行團名義進行籌款,並向捐款者頒發憑單。憑單正面蓋有浙江同盟會分會印,背面印有浙江同盟會分會的章程--《信禾簡章》,共有8條,最後一條是還款信約。迄今當下,我們還未見過孫帝象籌款憑單的「文物」面世,如果真有「借」款憑單,遲早會公之於眾的。

陶成章在檳榔嶼的籌款也受到當地同盟會員的阻撓。檳榔嶼同盟會會員提出:「按照同盟會章程規定,只有孫帝象派來的人才能籌款。」然而,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任職於《中興日報》的同盟會會員鄧慕韓,竟然跟踪陶成章的行跡。

陶成章在檳榔嶼因所籌款過少,所到之處遭受的冷漠,陶成章其時並不知與「孫文、胡漢民皆作函阻止之」有關,但他又不得不懷疑孫帝象表面上對其籌款不便反對,卻在暗中進行破壞。

陶成章在南洋的籌款之舉,有人四出散佈謠言,誣其為保皇黨,並險遭人暗殺。幸得李燮和等力為辯解和援手方得免於難。孫帝象先是對陶成章的籌款設置重重阻力,繼而「指控」陶成章是「保皇黨」,最後發展到像對付革命敵人一樣,要「暗殺」陶成章,是不是孫帝象所為,這應該不是個歷史「懸案」。

在南洋期間,陶成章與李燮和談到同盟會黨務、人事和經濟上的許多問題,對孫帝象的專斷極為不滿。陶成章與李燮和、沈鈞業、王文慶等光復會會員再三商議,覺得非重組光復會不可。於是,陶成章在浙人王文慶等的支持下,重建光復會,與同盟會南洋支部公開對立。而李燮和「亦屢忿孫文以詐術待人,遂聯絡江浙湘楚閩廣蜀七省在南洋辦事人,羅列孫文罪狀十二條,善後辦法九條,並將孫文往來信札,交先生(陶成章)手,託其帶至日本東京同盟會總會,不欲戴孫文為會長」。陶成章與李燮和決定「整頓會務,上書東京總部論孫文,請易黃興為會長」。釀成了第二次「倒孫風潮」。

陶成章認為南洋籌款受挫,是因為孫帝象的破壞與阻撓。1909年9月,陶成章聯合李燮和、柳聘農、沈鈞業、陳方度、胡國樑、易本羲等南洋革命黨人,以川、粵、湘、鄂、江、浙、閩等七省同盟會員的名義,起草了一份《南洋革命黨人宣布孫文罪狀傳單》(又稱《孫文罪狀》),同時向東京同盟會總部提交了《孫文罪狀》,揭露孫中山在南洋的部分「罪狀」 ,共三種十二條。孫帝象於1909年10月29日在《致吳稚暉述歷來革命經費收支實情以辨誣函》中,也竭力為自已洗刷其誣(詳見附件)。然而,這個「辨誣」也沒能把那筆糊塗帳說清白。陶成章和章太炎等人還以傳單的形式,向南洋和美洲的華僑和華人報紙散發「傳單」,公開了革命黨人的內部分歧。黃興和孫帝象利用所掌握的同盟會報紙,組織系列文章進行反駁,革命黨人內部的分歧愈演愈烈。事實上,以章太炎、陶成章為代表的光復會領導人,和以孫帝象、黃興為首的同盟會領導人之間的分歧,是革命黨人內部不同的政見分歧,雙方屬於政友而不是政敵。

陶成章離開檳港返回日本時,李燮和擔心陶成章遭暗殺,便託人護送其至新加坡。汪精衛也奉孫帝象之命,尾隨陶成章來到日本。陶成章抵達日本後,譚人鳳曾與黃興一起勸說陶成章和李燮和等人顧全大局,但也認為陶成章等人譴責孫帝象事出有因,情有可原。

陶成章認為「惡莠不除,則嘉禾不長」。要求同盟會總會開除孫帝象並改選總理。黃興對此是極力抵制的。陶成章稱與孫帝象「已不兩立」,他真的著手自己去革命了,不跟同盟會扯在一起。1910年1月,他成立了光復會東京總會,以章炳麟為會長、他自己任副會長,大力展開了革命運動。陶成章稱與孫帝象「已不兩立」,還有一個歷史背景:他的好友徐錫麟早在光復會與同盟會合併時候,就拒絕加入同盟會,因為他看不起孫帝象。後來徐錫麟自己去革命了,以一死做宣​​傳,完成了偉大的殉道。這一不合作主義,深深的影響了陶成章。陶成章在徐錫麟殉道後拒絕同徐錫麟看不起的人合作,不是沒有由來的。

其間,劉揆一以黨內糾紛日甚,乃移書馮自由、胡漢民,請就近勸告先生,向東京本部引咎罪己,以平眾憤,引「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之古語為譬。馮、胡亦頗以為然,聯名函請孫帝象採納。孫帝象得書後斷然拒絕,謂「絕無引咎之理由可言」。黃興亦致書東京同志,謂宜傾心擁護孫帝象,萬勿舉己為總理,而陷於不義云云。

這一段時間,《民報》因被清政府禁止進入國內,銷數減半,印刷、房飯之費,不足自資,僅靠留日學生自願捐助。為使《民報》免遭停刊之厄,章太炎只得變賣家產籌措辦報資金,自己也常以燒餅充飢度日,搞得面黃肌瘦,疲憊不堪​​,以致臥病數月。這時內田良平送錢來了,頗似大旱之望雲霓。章太炎接過錢數了數,僅2000日元,這無異於是杯水車薪!

外務省和股票大王鈴木久五郎共捐贈15000日元給孫中山,孫帝象從中抽出2000日元補貼辦報,餘款徑自帶走了。此事更加重了孫陶雙方的對立情緒。

1912年1月,孫帝象就任臨時大總統後,陶成章曾致書孫帝象,重提「南洋籌款」舊事。孫帝象憤而覆書,責問陶在南洋發布《孫文罪狀》的理由,並稱:「予非以大總統資地與汝交涉,乃以個人資地與汝交涉。」這樣,兩人間沉澱已久的猜嫌再度攪起。

武昌起義後,陶成章在南洋籌集巨款,接濟軍需,上海李燮和、鎮江章梓的軍費多是來源於他。東南光復和他多年的奔走、苦心經營是分不開的。為攻克金陵,舉兵北伐,他在上海設立籌餉局,募集款餉,殫精竭慮,寢食不安,以致舊病加劇。他在醫院仍念念不忘國事,曾對人說:「現時對異族革命雖漸成功,但政治革命當甚艱鉅,北方未定,北伐尤急。」他特別對袁世凱、北洋軍閥有清醒的認識。

1912年1月7日,他在《民立報》發表致浙江舊部的聲明,稱南京破後,東南大局粗定,「請將一切事宜,商之各軍改分府及杭州軍政府,以便事權統一,請勿以僕一人名義號召四方。」

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後,湯壽潛被任命為交通總長,浙江要陶成章出任都督的呼聲很高,多次派人迎接他,滬杭之間「代表絡繹於道」。1月12日,他發表致各報館轉浙江各界電,堅決謝絕,並推薦了蔣尊簋。在民國初年的舞台上,像他這樣不爭權力、光明磊落的人真是太少了。他真正實現了光復會的誓言「以身許國,功成身退」。《民立報》對此發表過一個編者按,稱「益見陶先生功成不伐。不獨全國欽敬陶先生,即浙人亦當共體陶先生之謙德也」。

陳其美為何要殺陶成章?原因大致是:

1.陶成章拒絕陳其美的「協餉」要求。據章天覺回憶,陳其美為在上海籌辦中華銀行,曾向浙江都督湯壽潛要求「協餉」25萬元,作為發行紙幣的準備金。當時,陶成章在浙江軍政府任總參議,湯壽潛向陶徵求意見,陶表示容「緩商」,湯壽潛即覆電拒絕。後來,陳其美當面質問湯壽潛,湯答以陶成章「不允」。其他記載也說,陳其美曾因軍需,向陶成章要求分用南洋華僑捐款,陶回答說:「你好嫖妓,上海盡有夠你用的錢,我的錢要給浙江革命同志用,不能供你嫖妓之用。」

2.陶成章對陳其美在滬軍都督任內的作為不滿。樊光回憶說:「時陳其美在滬督任上,聲名惡劣,(陶成章)當然是大不滿意,間有譏評。」

3.陶成章在上海練兵,並號召舊部。據《民立報》記載,1911年11月下旬,為了進攻為清軍盤踞的南京,陶成章曾電飭浙江溫、台、處三府,添練義勇三營,又電告南洋各機關,速匯巨款;同時又在上海成立「駐滬浙江光復義勇軍練兵籌餉辦公處」,準備在閔行鎮一帶練兵。這一舉動,自然更易引起陳其美的警惕,認為其鋒芒是指向自己的。 1912年初,章太炎曾勸告陶成章:「江南軍事已罷,招募為無名。丈夫當有遠志,不宜與人爭權於蝸角間。」所謂「與人爭權」,自然是指陳其美等。

陳其美本是上海灘青幫頭目,他除了崇拜權利和金錢,是沒有理想和信念的。他之革命只能說是風雲際會、大浪淘沙,投機於斯而已。上海光復之際,陳其美因冒進而被關在江南製造局,光復會的李燮和率軍攻打製造局救了他。救他出來後,他趁李燮和等人不備時.竊取了上海都督之位。陳其美不僅不感救命之恩,居然派刺客去刺殺他的救命恩人李燮和、居然非法槍決革命軍參謀長陶駿葆。其流氓本性暴露無遺。

1912年1月14日凌晨,廣慈醫院的悲劇一幕就發生了,此時離中華民國成立不到半個月。這位十多年奔走革命,備嘗艱苦,顛旆流離,對光復東南貢獻巨大,卻力辭浙督的革命元勳沒有死在清王朝的手裡,卻在革命剛剛勝利的時刻被來自革命陣營內部的子彈擊中了。如此民國,可想而知。章太炎說「成章死,光復會亦暗不章」。此後,光復會即煙消雲散,原成員和同盟會更加離心離德了。

然而,頗為巧合的是,孫帝象就任大總統後曾寫信給他,「詰問從前宣布罪狀之理由」,他收到這封信僅三天,便慘遭蔣介石、王竹卿的毒手。

陶案發生後,輿論嘩然,蔣介石不得不避走日本;刺陶的另一兇手王竹卿逃到浙江嘉興,被當地光復會員僱人殺死。蔣介石在其自述《中正自述事略》中說:「陶之喪心病狂,已無救藥,若不除之,無以保革命之精神,而全當時之大局也……故再三思索,公私相權,不能不除陶而全革命之局。」又說:「余因此自承其罪,不願牽累英士,乃辭職​​東遊,以減少反對黨之攻擊本黨與英士也。」可見後來蔣介石對於剌陶案是供認不諱的。

陶成章被暗殺後,孫帝象聞訊,「不勝駭異,非常痛悼」,並即刻下令:「嚴速究緝,務令兇徒就獲,明正其罪,以洩天下之憤。」然而問題是:陶成章多年批孫的事,當然為孫帝象的死黨陳其美所深​​知,陳其美此時此刻,要「秉承領袖意旨.體念領袖苦心」,而要「教訓」陶成章,豈不正是意料中事?孫帝象焉有不知之理?

蔣介石和陶成章並無私人恩怨,他是以他大哥的恩怨為恩怨.當其時,陳其美已享有上海光復的革命果實,而躍居上海幫領頭地位,基於派系心理,遂視陶成章為不可共存之政敵,代替大哥奪權,執行行刺任務,蔣的任務顯然是這麼來的。至於蔣介石二十多年後才宣布陶成章罪狀,當然這是蔣介石的歷史大污,也是與事實大相逕庭的。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陶成章死後不久,國民黨二次革命討伐袁世凱,討袁罪狀之一就是說這位中華民國袁大總統「滅絕人道,而暗殺元勳(宋教仁)」,試問比起陶成章的被暗殺,袁世凱不會稱彼此為「同道」嗎?

掌權後的國民黨,對陶成章是十分不公正的。如國民黨編纂出版的《革命先烈先進傳》、《先烈先進圖像文物集珍》、《先烈先進文物大展圖錄》等書,根本不列陶成章,好像歷史上沒有這個人似的。創建中華民國的大功臣陶成章,卻以35歲韶華之年,死於黑槍之下,下場竟然如此,那些「革命元勳」之後裔,那些為國捐軀的志士仁人,該當作何感想?會不會寒心得潸然淚下!辛亥革命已然100年了,與改元革命遙遙相望的我們這一代人,以及我們以後的人們,該是如何紀念辛亥革命?怎樣紀念辛亥革命?紀念辛亥革命的甚麼呢?



[參考資料]:

楊天石:《從帝制走向共和--辛亥前後史事發微》,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

湯志鈞編:《陶成章集》,中華書局,1986

載李新、任一民編:《辛亥革命時期的歷史人物》,

馬巽伯:《追懷陶成章先生》,載《團結報》1984年4月28日,

楊天石、王學莊《同盟會的分裂與光復會的重建》,載《近代史研究》1979年第1期

陶永銘:《祖父陶成章被害的前前後後》,均載《紹興師專學報》1987年第l期,

楊天石:《蔣介石刺殺陶成章的自白》,載《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4期。




[附件]

致吳稚暉述歷來革命經費收支實情以辨誣函

(1909年10月29日)

吳先生鑑:

     昨日先生之意,以為宜將此事和盤托出,以解第三者之惑,而表世界之公道。弟再思之,先生之言甚是。而世人之所見疑人者,多以用錢一事著眼,故將弟所發起之三次革命所得於外助之財,開列清楚。然此適表出以前助者之寡,殊令吾人氣短。然由前三次推之,則一次多一次矣。若明明白白表示於人前,使新得革命思想者無此疑惑,安知下次不更得多助乎?前二次助者無幾,無甚可對人報銷之事。前年第三次之款多由外助,而出款之人如南洋各埠,則零星合集數万金,當為千數百人之所出也,弟此處未有詳細數目。然各款收入與支出,弟在安南時多自經手,弟離安南後則漢民經手。而受款分給各處用者,則河內之五家字號經手,以用於欽廉、廣西、雲南三地;其潮、惠之款,則由香港同志經手;日本辦械、租船之款,則由日本殷實商人經手;皆有數目列明。除所人各款,尚支長萬餘元(即河內之欠債)。弟所開各處之人款是大約之數,因不記詳細,所報皆過多面【而】從無報少也。收款多由精衛,支款則我與漢民也。此事弄清,則可破疑惑矣。除三人經手之外,知各款之來路去路者尚有多數共事之同志,即今巴黎之張驥先(張翼樞,字驥先)亦其一也。請先生為長文一編,加以公道之評判,則各地新開通之人心自然釋疑,而弟從事於運動乃有成效也。所言事實皆當作第三者之言,則較弟自言者更為有力也。留此以作面談,今晚有暇請到寓敘為望。


                                                            弟文字


所攻者以我「得名」、以我「攫利」為言,而不知我之經營革命在甲午以前,此時固無留學生為我吹噓也。而乙未廣州之事失敗,則中國舉國之人,無不以我為大逆不道,為亂臣賊子,為匪徒海盜。當時如有陶成章,想亦不欲得此等之名辭也!今日風氣漸開,留學之士以革命為大光榮之事業,而陶輩始妒人之得名。然我之初意只在赴大義、行宗旨,而與共事之同志亦無不如此。不期今日乃有以名而始談革命者,此故固屬風氣之開,而亦道德之退化也!

以我為「攫利」,而不知我於未革命以前,在社會上所處之經濟界中固優勝之地位也。若不革命,則我之地位必不失,而世人所欲圖之快樂我無不得之,革命「攫利」云胡哉?且當時圖廣州之革命以資財贊助者,固無幾人也。所得助者,香港一二人出資數千,檀香山人出資數千,合共不過萬餘耳。而數年之經營,數省之聯絡,及於羊城失事時所發現之實跡,已非萬餘金所能辦者也,則人人皆知也。其餘之財何自來乎?皆我兄(孫眉)及我所出也。又庚子惠州起兵及他方經營接濟​​,所費不下十餘萬元,所得助者只香港李君(李幻蚩)出二萬餘元及一日本義俠出五千元,其餘則我一人之籌獲而來也。自此吾一人之財力已盡,而緩急皆賴家兄之接濟,而妻子俯蓄亦家兄任之。是從事革命十餘年以來,所費資財多我兄弟二人任之,所得同國人及日本人之助者前後統共不過四五萬元耳。若謂我以十餘年之時問,而藉革命以攫取他人四五萬之資,耳。若謂我以十餘年之時問,而藉革命以攫取他人四五萬之資,則我前此以賣藥行醫每年所得亦不止萬餘元,此固港粵人人所共知共見也,而其他之事業投機取利者猶過於此也。若為圖利計,我亦何樂於革命而致失我謀生之地位,去我固有之資財,折我兄已立之桓【恆】產耶!(兩年前家兄在檀已報窮破產,其原因皆以資助革命運動之用。浮錢已盡,則以桓【恆】產作按,借貸到期無償,為債主拍買【賣】其業,今遷居香港,寄人籬下,以耕種為活。而近因租價未完,又將為地主所逐。乃陶更誣以在九龍建洋樓,夫家兄本為地主實業家者,非我從事革命以耗折之,則建洋樓亦尋常事,陶等何得多言。)此庚子以前,我從事革命事業關於一人得失之結果也。

自庚子以後,中國內外人心思想日開,革命風潮日漲。忽而萍鄉之事起,人心大為歡迎。時我在日本,財力甚窘,運掉【調】不靈,乃忽有他方一同志許助五萬金,始從事派人通達湖湘消息,麗萍鄉軍已以無械而散矣(此事不過乘一時礦工之變而起,初未謀定而動,故動,他方同志多不及助,是以不支也)。惟有此刺激,人心已不可止,故定計南行,得港人資萬四千元及前述所許五萬元,以謀起義。初從事潮惠,潮黃岡以未期而動,事遂不成;惠七女湖愴悴【倉卒】應之,亦屬無功。吾人遂轉向欽廉,與該處軍隊相約,遂破防城,圍靈山。惟此時所有之資以買械而盡,而安南同志雖陸續集款以助軍需,精衛又親往南洋籌資,惟所得不多;欽軍統領終以資少不肯如約反正,欽事遂不成。吾人轉破鎮南關砲台,以促欽軍之動,事又不成。我遂出關而人安南,過鎮南關砲台,以促欽軍之動,事又不成。我遂出關而人安南,過文淵,為清偵探所悉。廣西官吏托龍州法領事到安南查我踪跡,知我寓某街洋樓,密告清政府,與法政府交涉,逼我退出安南。我遂往星加坡。我到星加坡後則河口之事起,佔據四砲台,誅彼邊防督辦,收降清兵陸【綠】營。本可進取,據有全滇,惜當時指揮無人,糧食不繼遂退。自潮州、惠州、欽廉、鎮南、河口五役及辦械、運動各費,統共所用將近二十萬元。此款則半為南洋各地同誌所出,為革命軍初次向南洋籌款者。今計開:由精衛向荷屬所籌者約三萬餘元,向英屬所籌者萬餘元,共約四萬元;向安南、東京及暹羅所籌者約五六萬元。我手得於上述之同志五萬元,得於日本人萬四千元,河內欠責【債】萬餘元。此各項之開支,皆有數目,皆有經手。除梁秀春自行諞去五千及累去船械費數万,又一人諞去千餘及陶成章用去一百,此外之錢皆無甚枉費。自我一人於此兩年之內,除住食旅費之外,幾無一錢之花費,此同事之人所共知共見也。而此期之內,我名下之錢撥於公用者一萬四千元,家人私蓄及首飾之撥人公用者亦在千數百元。此我「攫利」之實跡,固可昭示於天下也!

又以東京同志以官費折作按貸錢,責我不代籌,此誠我罪矣。然家兄亦因以家產作按而致今日之破產,亦我罪也。河內五家作保之萬餘元至今猶未還,亦同為我之罪也。然此時則無如之何之際,聞陶現在南洋托革命之名以撿【斂】錢亦為不少,當有還此等債之責也,何不為之?

又謂在南洋有出保護票之事,此乃荷屬一隅同誌所發起行之,本屬自由行動,至成效如何我全未聞之,亦無從代受責任也。而陶成章亦在南印發票布,四處撿【斂】錢,且有冒託我名為彼核數,其不為棍諞乎?其無流弊乎?向陶成章當自知之,今乃責人而不自責。

(據《致吳稚暉緘第五函》親筆原件影印,載胡漢民編:《總理全集》第四集,上海、民智書局,一九三0年二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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