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張佳瑋:早年的譯名

來源:半月談系列刊物《品讀》--全國十佳文摘期刊

香港人翻譯起外文名字,一向生猛勁爆。邁克爾.喬丹(Michael Jeffrey Jordan)叫米高佐敦,貝克漢姆(David Robert Joseph Beckham)叫碧咸,賈布斯(Steven Paul Jobs)叫喬布斯,觀其用字,頗為桀牙拗口。但香港人振振有詞,說港譯名讀音最準,非大陸譯名可比。聽來有理,但把大陸譯做莫桑比克的那個東非國家,譯成莫三鼻給,未免讓人可憐東非那近2000萬的人口。我一個朋友說,不知者乍看這4字,還以為一人姓莫,排行第三,被行了割鼻子的劓刑呢--好好一個國名,都給譯出故事來了。

早年中國定譯名,有個奇妙的原則:不管你來自地球哪裡,叫啥姓氏,務必要入鄉隨俗,把名字譯得合我中華上邦的意思。比如利瑪竇先生(意大利語:Matteo Ricci,1552年10月6日-1610年5月11日),一個意大利人,若按當今譯法,該叫里奇.馬特奧;又比如被成吉思汗的花剌子模王阿拉烏丁.摩訶末(علاءالدين محمد‎,ʿAlā al-Dīn Muḥammad;?-1220年),若按現在譯法,該是阿拉丁.穆罕默德。但因為這兩人譯得太早,沒法從墳裡爬出來抗議,只得罷了。

中華上國是禮儀之邦。逼著外國人的姓名變成了中國字,當然也要禮敬有加,給點好字眼。比如19世紀中,英國首相全名叫亨利.約翰.坦布爾.帕爾默森(Henry John Temple, 3rd Viscount Palmerston,1784年10月20日- 1865年10月18日)。清朝直截了當,叫人家巴麥尊:還特意稱個「尊」呢。大國譯名,也好聽之極。英國叫英吉利,法國叫法蘭西,意大利、美利堅、德意志、瑞典、荷蘭,這些清朝就定下來的譯名,字眼都挑得堂皇典雅。其實按讀音較真的話,法國按英語讀音是弗朗斯,哪有法蘭西這麼好聽?意大利也大可以叫伊塔利,但意思就不那麼吉利了。美利堅這名,最初不過是阿美利加.韋斯普奇先生(意大利文:Amerigo Vespucci,1454年3月9日-1512年2月22 日)遠航到彼,馬馬虎虎,拿自己姓氏定的名,哪裡承想就意思豐富,美而且利,還堅起來了。瑞士、瑞典如果擱到今日,多半會被按音譯成斯維策蘭、斯維登,祥瑞典雅之意,那就蕩然無存。又比如,華盛頓這名字華貴繁盛,可是讀音本該是沃辛頓;英國首都,英語讀音更接近朗登,但一被譯成倫敦,立刻就倫理敦厚、從容溫雅了。

是故早年間的譯名既不統一,所以讀音古怪者有之,比如莫三鼻給;優美典雅者有之,比如楓丹白露(法語:Fontainebleau),法語原意是藍色泉水,讀音更接近「封太納布勒」,如此譯來,實是神來之筆。又比如,徐志摩將佛羅倫薩(意大利語:Firenze,拉丁語:Florentia,意大利詩歌:Fiorenza,港譯:佛羅倫斯)譯做翡冷翠,逸清沁碧,絕妙好詞。又比如1903年的《官場現形記》裡,提到勃蘭地、魏司格兩種酒,是指白蘭地和威士忌了。民國時有些奇怪的譯法,比如雨果(法語:Victor-Marie Hugo,1802年2月26日-1885年5月22日)在魯迅筆下,被呼做「囂俄」。有些報刊為顯得風流雅馴,熱心地把托爾斯泰(Толстой)譯成陶思道,把果戈里(俄語:Никола́й Васи́льевич Го́голь-Яновский,俄文拉丁化:Nikolai Vasilievich Gogol-Yanovski;1809年4月1日-1852年3月4日)譯成郭歌里--不知道的,真以為前者是飽學宿儒,後者是風流詩人--兩個地道書香門第中國人呢。又晚清時,把拿破崙譯做拿破輪,還出過考試題:《項羽拿破輪論》。有士子不通外務,真以為讓項羽去拿破輪子,上來就想當然發感慨:「以項羽拿破輪,是大材小用,其力難施,其效不著,非知人善用之舉也!」

後來翻譯界有了規矩,首先是名從主人。比如利瑪竇既然已經叫了這漢名,而且約定俗成,就不要改叫他里奇.馬特奧了。晚清修士伊薩克.羅伯茨(英語:Issachar Jacox Roberts,1802年-1871年)自稱羅孝全,也就只好任他去。同理,澳大利亞總理凱文.路德(英語:Kevin Michael Rudd,1957年9月21日-)既然自稱陸克文,咱也就跟著叫吧。然後是便於反推,按照新華社的譯音表,大家也就有了對應稱呼了。但這樣一來,卻失了不少樂趣,有時還會誤會。

比如吧,你看約旦國家男籃打球,人人身上寫​​著「喬丹」,乍看觸目驚心,想個個都是球神附體?細看才知道,約旦英文寫法JORDAN和喬丹本出一脈。只能怪譯名沒統一,約旦喬丹,本是同根生,卻認不到一塊兒。又比如,偉大哲學家羅素(英語:Bertrand Arthur William Russell, 3rd Earl Russell,1872年5月18日-1970年2月2日),按照現在的譯法,該叫拉塞爾--真要改了,一下子就從素雅哲人變成豪邁大漢了。幸而名從主人,羅先生也可以瞑目了。

最歡樂的故事是:英語裡有Elliot這個姓氏,比如鴉片戰爭時英國駐華商務總監就叫這個,舊史譯做義律(英語:Admiral Sir Charles Elliot,1801年-1875年9月9日),乍聽以為是個中國老爹給孩子起名,勸兒子要講義氣兼自律。英國詩人艾略特(Thomas Stearns Eliot,1888年9月26日-1965年1月4日)其實也姓這個,但名從主人,就不特意改了;錢鍾書開他玩笑,在《圍城》里扔給他個譯名,叫愛利惡德,字眼大不好聽;新華社如今譯這名做埃利奧特,倒也罷了。妙在香港大學有個Elliot Hall,按新華社譯法,就該叫埃利奧特禮堂。可是香港讀書人聰明勁一犯,就有創意了:儀禮堂。即切音,又有意思,這才是老派翻譯雍容高華、書卷滿腹的氣度了。

當然,也不能一味瞎客氣。《鹿鼎記》裡,清朝翻譯想禮敬俄羅斯蘇菲亞公主,於是給她定譯名做蘇飛霞,好聽;韋小寶懂點俄語,給兩個俄羅斯兵士起譯名:齊格諾夫叫豬玀懦夫,華伯斯基叫王八死雞。可見金庸先生早諳熟中國人民智慧:給人家起好名字不難;想玩諧音罵別人,便是翻臉間事。中國漢字五彩繽紛,贊罵只在一念之間。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