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

矛盾之「拒法懲王」

自光緒二十八年(1902)起,廣西民眾即因不甚忍受清政府為庚子賠款的「攤賠」,武裝起義此起彼伏,聲勢越來越大。光緒二十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王之春由安徽巡撫調任廣西巡撫。廣西巡撫王之春剿撫並用,卻始終不能平息人民的反抗鬥爭。王遂乞請駐越法軍入境協剿,允諾「平亂」後,以全省鐵路、礦山權益為酬。法國駐越提督隨即令駐諒山侵略軍北入廣西,與清軍聯合鎮壓起義民眾。事情傳出,輿論嘩然。留日學生聞訊怒不可遏。光緒二十九年(1903)四月初二日,留日學生在東京清國留學生館召開各省評論員會議商討對策。翌 日,全體留日學生開聲討大會。大會發出函電,強烈要求清廷罷黜王之春巡撫職,廢除其與法國私訂的賣國信約。大會還要求國內「協應」「拒法」鬥爭,群起反對法國出兵干涉中國內政。中國教育會和愛國學社立即響應,在上海張園特開「拒法大會」,致電清廷,要求嚴行阻止法軍入境,「免王職以謝國人」。四月初四日, 又集議於廣肇公所,通電全國,號召全國人民罷市、罷工,聲援「拒法懲王」的鬥爭。光緒二十九年閏五月十三日(1903年7月7日),王之春被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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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春(1842-1906),字爵棠,號椒生,清湖南清泉縣(今衡南縣泉溪獅子坪)人。王夫之七世孫。出身文童,弱冠從戎,先後作為曾國藩、李鴻章和彭玉麟的部屬,參與鎮壓太平天囯起義,歷任山西巡撫、安徽巡撫、廣西巡撫。曾出訪日本、俄羅斯、德國、法國,多次向朝廷上書自強新政。晚年因鎮壓四川余棟臣起義,特別是預借法兵鎮壓革命黨起義,激起國內拒法運動而被解職,待罪京師,後遷寓上海。光緒二十九年(1903)十月,遭愛國志士萬福華謀刺未遂,萬被捕,黃興、章士釗等牽連入獄,成為轟動一時的大案。他從此在政治舞台上湮沒,回鄉靜居。曾籌資七萬兩銀子修建珠暉塔。光緒三十二年卒,葬於楊柳河黃屋山,誥授光祿大夫、建威將軍。

王之春是清政府中少有的文武兼備的洋務人才。政務之暇,兼事著述,有《談瀛錄》,其中第三卷《東洋瑣記》對日本的地理、戶口、租稅、兵制、官制、國債、物產、教育、風俗等方面的情況進行了簡要介紹。光緒五年(1879),根據清代順治至同治年間中外交涉的有關材料輯錄成《國朝柔遠記》一書,以為談時務者之資,影響流傳至今。還有《王椒生集》、《王船山公年譜》、《王大中丞椒生奏議》、《椒生隨筆》、《中國通商史》、《使俄草》等。

(據《湖湘文化名人衡陽辭典》,甘建華主編,爾雅文化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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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棟臣起義

光緒十二年(1886),四川大足縣民眾因不堪外國傳教士肆虐,拆毀龍水鎮、三驅場、萬古場等地的教堂。光緒十三年(1887),又將重建的龍水鎮教堂夷為平地。但教士又糾工重建,並擴展地基,加厚圍牆。光緒十六年(1890),教堂重修竣工,適值當地傳統的靈官廟會會期臨近,教士彭若瑟脅迫知縣發佈告示,嚴禁迎神賽會,並派兵守衛教堂。六月十九日,靈官會會期,又發生教徒打死群眾和燒毀民房事件。群眾怒不可遏,奮起搗毀教堂。余棟臣組織煤窯、紙廠工人及挑販數百人豎旗起義。六月二十三日,攻入龍水鎮,發布檄文,號召群眾驅逐外國傳教士。清廷急派桂天培帶兵到大足「查辦」。桂對起義者剿撫兼施,余棟臣率眾退至西山,堅持鬥爭。四川總督劉秉璋以緝捕「兇手」,賠銀五萬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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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法運動原因的真相與王之春被劾之由考論

文章重點討論并質疑學術界公認的廣西巡撫王之春賣國的事實真相、拒法運動與王之春被免職的所謂直接關係。以最新出版的法國外交檔案為依據,重新解讀史料和 晚清官方檔案,認為王之春已有出賣國權而秘密借法款、德款的非正式談判之事,但借法兵鎮壓廣西內亂之事則子虛烏有;王之春下臺不是拒法運動的結果,其根本原因是王之春在廣西巡撫任內鎮壓內亂不力,謊報軍情,邀功請賞,吏治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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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鐙畫報》記錄萬福華刺殺王之春的始末

1929年3月2日,亞歐美術研究社投資創辦了《銀鐙畫報》,由《大 公報》美術印刷公司承印,魔影任主編,吳偉生、孔柏斯、孫梵、海棠樓主等任編輯,社址在天津日租界旭街(今和平路)。由於《銀鐙畫報》存世較少,其終刊日 期已無從考證。畫報為早期的電影刊物之一,以「完全電影刊物」為號召。最為可貴的是,它從創刊號就開始連載包道平撰寫的電影劇本《革命奇俠》,這個劇本詳 細地記錄了革命志士萬福華刺殺清朝欽差王之春的珍貴史料。

革命志士萬福華刺殺清朝欽差王之春的歷史事件,人們早已耳熟能詳,一些書籍中大 多是這樣寫的:1904年秋,感於俄日在東北開戰,中國面臨被瓜分的危險,安徽合肥人萬福華組織「拒俄會」。 11月中旬,因向法國​​殖民者出賣利權而被革職的廣西巡撫王之春到上海,散佈割讓東三省的「聯俄」謬論,而王之春在1900年至1901年擔任安徽巡撫 期間,曾將30餘處礦山低價讓給列強,激起公憤。萬福華決意除掉這個賣國賊。他探知王之春與在滬的廬江人吳葆初(吳長慶之子)私交甚厚,乃請人模仿吳的筆 跡書寫請帖邀其赴宴。1904年11月19日晚7時,應約趕至上海四馬路金谷香酒樓的王之春登樓時發現異常而驚詫間,暗伏在樓梯口的萬福華急上前抓住王的 衣領,高喊「王之春,賣國賊!」說罷扣動扳機。怎奈萬福華槍法不精,又是情急之中,驚呼「刺客」以手遮擋的王之春僅被擊傷一個指頭,擁上來的王之春的警衛 便把萬福華捆了個嚴實,送往巡捕房。英租界法院以擾亂治安罪判處萬福華有期徒刑10年,不久又因其策劃越獄而加判10年。直到辛亥革命後,萬福華才獲釋。

而 時任天津特別市社會局第一科科長包道平(包師瑪),在畫報中連載的電影劇本《革命奇俠》,以事件親歷者的身份,詳細地記述了他與萬福華刺殺前清欽差王之春 的「一段慷慨悲壯的實事」,不但故事曲折驚險,而且還兼有纏綿的愛情,孫文、張繼、章太炎、章士釗、蔡元培、柳亞子等中國近代史上的重量級人物,均為劇中 主要角色。「察其劇情,需要演員數萬名,戰爭有數十幕之多,更有沉船、行刺、肉搏等驚險場面。佈景如西太后大廈,宏偉壯麗。」全劇從「中俄戰爭起,至火復 之戰止,不獨關於革命,並富於藝術意味」。

劇本寫道:清光緒三十年(1913年)秋九月,日俄戰爭爆發,「日本猛攻旅順口時,西太后密召 前安徽巡撫王之春於頤和園,命以聯俄攻日。日本偵知即下哀的美敦書,中國危亡日夕」。時在滬革命志士如黃興、蔡元培、楊守仁、趙伯先、章士釗、萬福華、吳 葆初、包師瑪、高蔭藻等,於上海英租界警鐘報館秘密召開會議,商議應對之策。當時年僅17歲的包師瑪,初由日本返國參加革命工作,慨然請求組織派其前往刺 王。會議通過後,包師瑪懷揣手槍和王之春的照片,埋伏在英租界大馬路跑馬廳王家寓所門前。傍晚時分,「忽見著大禮服乘馬車回寓,包師瑪正欲拔槍施射,竟為 護衛者推倒,急起而王已入內矣」。當時擔任隨同監視的蔡元培、萬福華等,見包師瑪行動失敗,遂與包師瑪立即乘車撤回報館。「萬福華大聲呼曰:『師瑪年幼有 才,當留大用,刺客我可為之!』堅欲行刺」。吳葆初說:「經過這次行刺,我恐王之春早已戒備,不可草率行事。我與王之春曾有私交,可假余名請其飲酒,屆時 可成也。」於是,親自書寫請帖,請王之春於是日(十月十一日)下午5時,到四馬路金谷香藩菜館赴宴。

隨後,包師瑪與萬福華來到英租界新馬 路民新學校,這所學校是革命黨的一個活動據點,學校的會計室就是軍械庫。中午時分,他二人在此用餐,並且喝了些酒。「酒半酣,師瑪往教室叮囑學生不要外 出,蓋學生皆同志也。急返會計室,已不見福華。旋起視屜內之手槍,驚悉福華誤持廢槍以去」。包師瑪於是急忙懷揣「槍實彈乘汽車馳往金谷香」。但當他趕到金 谷香時,「適遇王之春自該館下樓,福華劫王於梯,大呼:『殺你賣國賊!』遂向王連轟三槍,而彈未發。福華乃當場為印捕所執,送交捕房矣。」

見此情景,包師瑪立即意識到萬福華的家人很可能有危險,遂急忙拔腿向萬夫人所在旅社跑。等他見到萬夫人說明情況,剛剛帶著萬夫人奔出旅社,進入安全地帶時,大隊巡捕即已趕到。當他將萬夫人安頓好回到民新學校時,巡捕已將學校包圍。

這裡有多處記載於今天的文字略有出入。筆者查閱了許多資料,試圖找到一些關於包師瑪的記載,但除了查到包道平當年確與蔡元培有過交往,也曾在上海活動過,而關於他與萬福華的關係及與刺殺事件的關聯則是一無所獲。因此,筆者也不能確定哪種說法是事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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