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各國事務大臣侍郎張蔭桓、湖南巡撫邵友濂等於一月二十八日抵長崎,三十日轉神戶,三十一日乘小輪船尾張丸至宇品,當天赴廣島,分駐春和園和洗心亭。
在張蔭桓一行抵日本之前,所聘之和談顧問前美國國務卿科士達已先期至日本。先是在張蔭桓離京之前,以「倭人動援西例,侈言公法」,而「科士達人極公正,熟諳各國條例」①,因奏請聘為顧問。朝廷批准了張蔭桓的請求。科士達於一月二十一日至橫濱,轉赴神戶,以待張、邵二使至。科士達曾在中國駐華盛頓公使館充法律顧問,故同中國有一定關係,但他更傾向於日本。當日美兩國修改條約談判陷於停頓時,他為陸奧宗光充當說客,使美國國務卿格萊星姆的態度有所轉變。栗野慎一郎調任駐美公使之初,陸奧又把栗野介紹給他。此後,科士達同栗野保持着經常的聯繫。當十二月二十三日科士達接到中國的邀請電報後,便急不可待要會見栗野。此日為星期日,科士達至日本公使館時,正值栗野外出,因留言謂有要事面談。當晚,栗野往訪科士達,「秘密進行推心置腹之談話」。在交談中,科士達向栗野保證:「此次雖應清國之聘而東行,固與陸奧大臣有親交之誼,對日本所懷之友誼一如既往。」②
一直警惕第三國插手中日和談的陸奧宗光,接到栗野的電報後感到不安。二十六日,他覆電栗野說:
「雖然,我認識到,作為我的私人朋友,(科土達)會在一些事情上對我們有所方便這一事實。但我認為,讓我的一位私人朋友站在我們的敵人一邊,是很失策的。因此,如有可能,我特別希望能阻止他來。為達此目的,需要花費必要的費用,我不會反對的。務望盡最大的努力,千方百計地阻止他協助中國的全權代表。應讓他充分了解,在取得如此巨大成功的戰爭中,目前日本所處的地位和具有的偉大雄心,是很重要的。即使在三個月前,當英國政府做出努力時,日本尚不願接受以朝鮮獨立、戰爭賠款作為終止敵對行動的條件,時至今日更加不可能了。因此,極為明顯,在今日取得雙倍勝利之時,日本至少要多得些東西。事實上,中國盡其最大努力而給予者,在日本看來仍是不夠的。科士達應該記住這些,這是很重要的。但務必小心,勿以官方身分,而以個人意見告訴他。」③
二十六日夜半,栗野接到陸奧的電訓。二十七日,科士達至日本公使館告別,栗野趁機將陸奧電訓的內容作為一己之見告訴了他。科士達當即表示:「爾來日本政府所取之措施至當。軍國之機運將由此而起,乃勢所難免。此示為本人所充分了解者。故本人對清國之境地將予以相當之忠告,並不得不盡力斡旋,以使日本政府滿意而許諾媾和。」本來,栗野也想到按陸奧的指示,用金錢收買科士達。但是,派探「秘密偵知,該氏有以此次出行,一舉置辦終生家產之計劃,故以若干金錢左右該氏之進退,決無希望」④。結果,栗野沒花一分錢而達到了收買的目的,而清政府花重金禮聘的顧問卻成了敵人的幫兇。
當日本政府獲悉張蔭桓一行由上海起程後,也連忙召開會議研究對策。一月二十七日,日本大本營召集當時在廣島的閣員及大本營的高級幕僚,就兩國媾和問題舉行御前會議。新補參謀總長陸軍大將小松彰仁親王,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陸軍大臣山縣有朋、海軍大臣西鄉從道、海軍軍令部部長樺山資紀、參謀本部次長川上操六等出席了會議。會議確定了「以此次中日兩國開戰主因之朝鮮獨立、割讓土地、賠償軍費及將來帝國臣民在中國通商航海之利益等問題為重點」的媾和條約方案。明治天皇閱覽後,即批准以該方案為媾和條約的基礎。三十一日,又任命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為全權辦理大臣。
伊藤博文接受任命後,曾對陸奧宗光密談:「詳細觀察目前國內外形勢,不能不說媾和的時機尚未成熟,且中國政府是否具有真心亦難揣測,若我們稍一疏忽,不僅媾和之目的未達,反將使我國對中國要求之條件傳播於外,恐將引起內外議論。因此,我們與中國使節會晤之日,如不明察他們的才能和權限,絕不可輕易開始媾和談判,且回顧中國政府過去付與其使節的全權,往往不符國際公法上的一般慣例,這也是我們應該深加考慮的。」對此,陸奧立表贊同。經過他們二人的進一步密議,最後決定:雙方會晤後,「第一步先查閱他們攜帶的全權委任狀的形式如何,如有不符國際公法一般慣例的規定,在未進入正式媾和談判之前,即拒絕與之繼續談判,宣布此次談判失敗。這樣,就可在不暴露我國媾和條件下使談判決裂。他日中國如果真心悔悟,重派具有位高資深的全權大臣時,再與之會商,也決不為遲」⑤。這真是機關算盡!在雙方使節還未會晤之前,他們就挖空心思要破壞談判了。
中國議和代表既抵日本,即處於日本弁兵的監守之下。中國使節書信往來,日人「先拆閱而後送」。張蔭桓到廣島後,欲往北京寄密電,日方不允;中國國內有電一份,亦扣壓不送。中國使節提出交涉,日方竟然答稱,「欲收發密電,須先將密碼書送交譯看,方可接遞。」中國頭等參贊官伍廷芳看到中國使節蒙此恥辱,不禁感慨系之,云: 「我將卒苟能奮勇於疆場,不容其猖披,何致就彼而受此欺慢?欲消此恨,其在將與兵焉!和局易成與否,亦在戰爭之勝負判也!」⑥就是在這種不正常的氣氛中,中日使節開始會晤的。
二月一日上午十一時,中日兩國全權大臣會晤於廣島縣廳。雙方互相交換敕書。日廷頒給伊藤博文、陸奧宗光的敕書,謂:「受命為全權辦理大臣,與大清國全權委員會同協議,便宜行事,締結媾和預定條約,並予以記名調印全權。其所議定各條項,候朕親加檢閱,果真妥善,即便批准。」清廷頒給張蔭桓、邵友濂的敕書,謂:「着前赴日本,與日本所派議和全權大臣妥商一切事件,電達總理衙門轉奏裁決。」當雙方交換敕書時,陸奧將事前已經準備好的信件從身邊取出,交與中國使臣。原函稱:「本大臣等奉我國天皇陛下敕書,載明一切條規,準令便宜行事,毋須奏請裁決。是本大臣實有全權也。至貴大臣所執敕書,雖經捧讀,其中文義未及深察,將來恐多誤會。究竟敕書中曾否載明便宜行事全權字樣,貴大臣等能否遇事自專,毋須電請裁決?特先函問。」⑦本來,日廷敕書中「朕親加檢閱,果真妥善,即便批准」與清廷敕書中「轉奏裁決」,實際上是一種意思。雙方代表的所謂「全權」,其實都是不完全的。而伊藤、陸奧二人卻抓住清廷敕書中的「裁決」二字,咬定中國代表無全權,而聲稱日本代表則實有全權。
二月二日上午,中國代表覆函日方,稱:「本大臣於會議處接貴大臣陸奧氏親交手函,詢問全權。本大臣等所奉敕書,已於會議時互易恭閱,是明授以商議條款便宜畫諾之權。和議一成,即可電請大皇帝俞允,約期簽字,帶歸敝國,恭呈御覽,再相調換。」⑧日方的目的是要破壞會議,怎麼解釋也是無用。當天下午四時,中日使節再次會晤於廣島縣廳。伊藤首先宣讀一份英文說帖,指責中國無講和之誠意,不能與議。最後又提出:「中國如真誠求和,對其使臣授與確實全權,並遴選負有重望官爵並足以保證實行締結條約之人員當此大任,我帝國當不拒絕再開談判。」⑨隨後,伊藤博文與張蔭桓之間有一段對話:
伊藤:「貴國敕書不足,不能開議。」
張 :「中國既派全權,一切權利包括在內。」
伊藤:「這是中國自己所說,與公法不合。」
張 :「貴國初覆田貝電云,中國派全權大臣,持有國書,本國亦派全權與議。中國即照此辦法……」
伊藤:「本國敕書,悉照公法辦理,兩相比較,自知不同。」
張 :「貴國敕書亦有『親加檢閱,果能妥善,即便批准』是約本必須候旨核閱,然後批行。兩國所奉全權,都是一樣。若嫌簡略,我可補請電旨……」
伊藤;「總以敕書為憑,不照公法,斷不能行。貴國不過試探消息……」⑩
此時,陸奧宗光取出預先擬好的聲明,向中國代表宣讀,謂:「奉有日本國天皇陛下所授與的正式而且完備的全權委任狀之日本帝國全權辦理大臣,不能同意與只攜有會商事件、諮報總理衙門隨時請旨遵行的敕令之中國欽差全權大臣談判。因而,日本帝國全權辦理大臣不得不宣告此次談判至此停止。」⑪遂關閉了會談的大門。
當中國使節退出會場時,伊藤博文特將伍廷芳留下,託其代向李鴻章致意。一八八五年伊藤赴天津時,曾與伍廷芳相識,故趁機將他留下來談話。伊藤對伍廷芳說:「貴國何不添派恭親王或李中堂(鴻章)同來會議,鄭重其事?」又說:「現在兵攻威海衛,南邊一帶已得,但海面及劉公島各砲台現尚鏖戰,勝負未分,大約指日可全取。軍情萬變,時刻不同,早和為宜。」⑫一則脅以兵威,一則指名要奕訢或李鴻章到日本議和。伊藤留下非全權大臣的伍廷芳單獨談話,是日本方面在廣島會議中的最得意之筆。所以,陸奧頗為自得地說:「這雖然不過是一次談話,但後來李鴻章之所以能出任中國全權使臣親赴馬關,未嘗不與這一席話有關。」⑬
日本方面既拒絕了中國使節,便以廣島為屯兵之所為由,不准其在廣島停留。二月四日,張蔭桓一行離開廣島,至宇品乘尾張丸至長崎等船回國。離開廣島前,張蔭桓、邵友濂致書伊藤博文、陸奧宗光,提出四點:
一、會晤時,本大臣面商,如以敕書語句略有簡缺,願即電奏補足,貴大臣又不見允;
二、查中國敕諭,往外國議約,其格式向與此次相同,向未聞他國不接受也;
三、貴大臣說帖多有詆汕之詞,惟本大臣此來係欲仍復舊好,無煩置辯;
四、議和大臣向來應得之權利,本大臣不能照享,實出意外。
最後說:惟荷貴國派船迎送接待之雅。本大臣現將起程,理當鳴謝。⑭
張蔭桓等被送到長崎後,當即致電田貝,告以日本破壞廣島會議情況。二月五日,樞臣將張蔭桓等的電報呈交慈禧。慈禧令孫毓汶、徐用儀二人前往美國公使館,商議辦法。當天,由田貝致電張蔭桓和邵友濂:「務在長崎暫住候信,俟轉電日本政府,請其聽任暫住長崎候信。」同時轉電日本政府:「中國現擬更換國書,聲敘明晰,請允留張、邵二大臣暫住長崎候信」⑮。六日,慈禧召見樞臣於養心殿,首謂:「戰事屢挫,令使臣被逐,勢難遷就,竟撤使歸國,免得挫辱。」奕訢與孫毓汶、徐用儀囁嚅委婉而言:「宜留此線路,不可決絕。」並覆述美國公使田貝言:「若決絕,則居間人亦無體面。」慈禧曰:「若爾,中國體面安在?」諸臣略勸慰。翁同龢云:「定約畫押,既添入國書,則批准一節亦宜敘入,或稍可維持。」慈禧以為然,謂:「頃間上請安時,亦言若不待批准,則授權一介矣。」⑯於是,決定改國書,添定約畫押字樣,並將「批准」二字亦輕筆點出。七日,由田貝轉電東京,略云:「中國願換國書,將議妥定約、畫押、互換各節全權敘人,仍交張、邵二大臣收執備驗。惟轉寄稍需時日,請令張、邵二大臣在長崎等候,與日本所派大臣先行開議,不必由崎回滬。」一封電報,當然不會使日本當局回心轉意,而改變其既定方針。張、邵親歷其境,知道事情已不可挽回,在日本也不可久留,便經美國駐長崎領事轉電田貝云:「總須回滬,在崎未便報明。擬於西二月十二日,即搭首開輪船回滬。」果然,到九日,日本政府便下了逐客令,經譚恩轉電北京:「雖允可再開商和議,總須中國派從前能辦大事有名之員,給予十足全權責任,方可再行開辦。現派之二大臣既未得商此事,即不准仍在日本候信。」⑰清政府無可奈何,只好於十日令張、邵回國。張蔭桓一行於十二日離開長崎,十五日回到上海,即將被拒回國情形奏報,並謂:「惟伊藤詞意,中國若復遣使,自非名位極崇能肩重擔者,不足與議。」⑱
由上述可知,日本方面拒絕中國使節,以破壞廣島會議,是經過精心策劃的預謀。所謂中國代表全權不足,只是日本用以掩飾其真實企圖的一個藉口而已。日方之破壞廣島會議,其真實目的有二:
一是等待佔領劉公島並最後消滅北洋艦隊。伊藤博文認為,待日軍全取劉公島及威海港內的北洋艦隊之後,就可以在和談中處於更為有利的地位。在日方宣布拒絕中國使節的第二天,日本外務省外交顧問端迪臣訪問了科士達。會見後,科士達得到的一個印象,日本拒使的原因之一是「日方已經派出一支軍隊去攻襲威海衛砲台,擊毀或捕捉在那裡避難的中國海軍的剩餘部分。當著使臣在廣島舉行會議時,在該砲台正進行著激烈的戰事。無疑,日本人感到在這一仗勝利結束後,他們可以處於一個較優越的地位來簽訂和約。」⑲他的觀察是正確的。
一是迫使清政府改派奕訢或李鴻章來日本和談。如果說日方在與中國使節會晤時已經多次暗示這一點的話,那末伊藤博文在與伍廷芳的個人交談中便和盤托出了。
基於以上兩個目的,日本政府破壞了廣島會議。日本之決定破壞廣島會議,不是不想跟中國和談,而是要舉行一次真正能夠實現對中國最大限度地掠奪的和談。
注釋:
① 《張蔭桓延聘美律師科士達片》,《朝鮮檔》(2509),附件4。
②《日本外交文書》第27卷,第877號。
③《日本外交文書》第27卷,第874號。
④《日本外交文書》第27卷,第877號。
⑤ 陸奧宗光:《蹇蹇錄》中譯本,第119、121-122頁。
⑥《伍廷芳致盛宣懷函》,《盛檔,甲午中日戰爭》(下),第390-391頁。
⑦ 轉自姚錫光:《東方兵事紀略》,見《中日戰爭》(1),第80-81頁。
⑧ 轉自姚錫光:《東方兵事紀略》,見《中日戰爭》(1),第81頁。
⑨ 陸奧宗光:《蹇蹇錄》中譯本,第124頁。
⑩《出使大臣張蔭桓邵友濂來電四》,《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2601),第32卷,第35頁。
⑪ 陸奧宗光:《蹇蹇錄》中譯本,第125頁。
⑫《伊藤博文與伍廷芳問答節略》,《盛檔.甲午中日戰爭》(下),第393頁。
⑬ 陸奧宗光《蹇蹇錄》中譯本,第126頁。
⑭《張蔭桓、邵友濂致伊藤博文、陸奧宗光函》,《盛檔.甲午中日戰爭》(下),第395頁。
⑮ 北京美國公使館:《節錄中日議和往來轉電大略》,見《中東戰紀本末三編》第2卷,第33頁。
⑯《翁文恭公日記》,乙未正月十二日。
⑰ 北京美國公使館:《節錄中日議和往來轉電大略》,見《中東戰紀本末三編》第2卷,第33頁。
⑱《出使大臣張蔭桓邵友濂來電》,《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2598),第32卷,第35頁。
⑲《科士達外交回憶錄》,《中日戰爭》(7),第472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