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拔)元景安,河南洛陽人,魏昭成皇帝之五世孫也。高祖虔,陳留王。景安沈敏有幹局,少工騎射,善於事人。父永啓回代郡公授之。隨魏孝武帝西入關。天平末,周、齊交戰,景安臨陣東歸。芒山之戰,以功賜爵西華縣男,代郡公如故。景安妙閑馳騁,有容則,每梁使至,恒與斛律光、皮景和等對客騎射,見者稱善。天保初,別封興勢伯,帶定襄縣令,賜姓高氏,累遷兼七兵尚書。
時初築長城,鎮戍未立,詔景安與諸將緣塞以備守。督領既多,且所部軍人富於財物,遂賄貨公行。文宣聞之,遣使推檢,唯景安纖毫無犯。帝深嘉歎,乃以所斂贓絹五百匹賜,以彰清節。孝昭嘗與功臣西園宴射,侯去堂一百三十步,中的者賜以良馬及金玉錦彩。有一人射中獸頭,去鼻寸余。唯景安最後,有矢未發。帝令景安解之。景安引滿,正中獸鼻。帝嗟異稱善,特賞馬二匹,玉帛雜物,又加常等。
天統四年,除豫州刺史,加開府儀同三司。武平三年,授行台尚書令,刺史如故。封歷陽郡王。景安久在邊州,人物安之。又管內蠻多華少,景安被以恩威,咸得寧輯。武平末,征拜領軍大將軍。入周,以大將軍、義甯郡公討稽胡,戰沒。
初,永兄祚襲爵陳留王。祚卒,子景皓嗣。天保時誅諸元親近者,如景安之徙疏宗,議請姓高氏。景皓云:「豈得棄本宗,遂他姓?大丈夫寧可玉碎,不能瓦全。」景安以白文宣,乃收景皓誅之,家屬徙彭城。由是景安獨賜姓高氏,自外聽從本姓。永弟種子豫,字景豫,美容儀,有器幹。景安告景皓慢言,引豫,雲相應和。豫占云:「爾時以衣袖掩景皓口,云:莫妄言。」問景皓,與豫同,獲免。卒於東徐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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