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日 星期六

慰安婦究竟是怎樣一回事

















原載經濟日報網站

1. 日軍成立慰安所

日本自從1931年,已經在上海設立了「慰安所」,專門給駐華的日本海軍所「享用」,最早的一間叫做「大一沙龍」,位於今日的東寶興路125弄之內。


在1937年,日本擴大了對華的侵略戰爭,尤其是在「南京大屠殺」之後,軍人經常地強姦中國婦女。


軍方發現軍紀太差,嚴重的傷害了在華日本人的形象,激發了反日情緒,此外,如果對軍人的性行為不加管制,很可能會導致性病蔓延,也會影響了軍人的戰鬥力。此外,如果任由軍人去和當地的女人自然發展性關係,很可能會外泄了軍事機密,美國軍人便常常發生這種諜報外漏之事,直至今日,仍然如此。


於是,軍方決定擴大經營慰安所,在所有的日軍佔領地,都設立慰安所,從中國、朝鮮,以至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緬甸、印尼等地,都有慰安所。根據不完全可靠的資料,朝鮮的慰安婦有十四萬人,中國的慰安婦則有二十萬人。


慰安所分為「軍直營」、「軍專用」、「軍利用」三種。「軍直營」是由軍方直接經營,這種情況是很少很少的,「軍專用」是「軍督民辦」,但是只限軍人光顧,「軍利用」是民間的色情場所,但卻開放給軍人使用。這三者之中,以「軍專用」的慰安所,佔了最大多數。
經營慰安所是一門穩賺不賠的生意,因此,「軍專用」的慰安所,就是皇軍高層的親友所開辦的,有錢自己賺。至於經營「軍利用」的,也有高級漢奸,或高級朝鮮奸、高級菲律賓奸之類的在內,畢竟,由當地的人去找女人當娼,比由日本人去找,來得更有效率。



2. 慰安婦的內容


至於慰安所內的妓女,專門服待軍人,就是「慰安婦」了。


當慰安婦的女人,甚麼種族都有,有中國女人,有朝鮮女人,但主要是來自當地的女人,例如說,在馬來西亞,有一半的慰安婦是馬拉人,另外的一半則大部份是華僑。還有少數是來自其他佔領地的女人,大家想不到的是,還有日本女人去當慰安婦呢。


一般來說,外國來的慰安婦的收費,較本地慰安婦為高。當然了,來自不同國家的慰安婦,收費也有不同,以在菲律賓為例子,朝鮮人是3.5元,日本人是5.5元,西班牙人是11元,美國人是13元。可以想像的,當日本人和美國人戰爭失利時,日本士兵很多都願意付出13元,讓美國女人來「慰安」他們的心靈。


為甚麼日本女人也會願意去當慰安婦呢?


因為慰安婦的原意,是一種受薪的軍妓。誰都知道,慰安婦是一種非常厭惡性的行業,相比起一般的妓女,「工作量」更加是繁重得多。所以慰安婦的薪水也十分高。以在朝鮮為例子,當時朝鮮的最高學府是「京城帝國大學」,其畢業生的薪水是75円,但是慰安婦的薪水卻高達300円。而且,當時的大學畢業生並沒有經過近年來的「大學學位量化寬鬆」,屬於天之驕子之類,收入是比今日高得多的。


因為收入高,所以也有日本女人去當慰安婦。要知道,在當時,日本的一般老百姓,仍然是很貧困的,日本人的生活指數,並不比中國的沿海富裕地區好上多少,東京的繁榮程度,和上海更是比也沒法子比。所以,也有很多很貧困的日本女人,自願去當慰安婦。所以,如果我們去查閱「維基百科」的「慰安婦」欄目,有一個圖表是「日軍慰安婦性病統計」,日本女性是2,418人,佔16.4%,朝鮮女性是4,403人,佔29.8%,中國女性是3,050人,佔20.7%,這也證明了日本的慰安婦確實是存在的,而且為數還很不少。


說到這裏,就說到節骨眼上了。如果慰安婦是收薪水的公娼,那又有甚麼罪惡可言呢?這就是日本右翼分子的說法。記著,右翼分子從來沒有否認過慰安婦的存在,事實上,證據確鑿,慰安婦之事,也根本無法否認,只是,慰安婦既然是一種「職業」,而且還收取了高昂的薪水,那就是公平交易,光明正大之至了。



3. 慰安婦的管理學


問題出在甚麼地方呢?這得從最普通的管理學講起。


如果一個軍政府,成立了慰安所,他們會採取甚麼管理方式呢?又或者說,他們會怎樣去找女人回來,去當慰安婦呢?


在報紙大登廣告,當然是一種辦法,但這種辦法並不十分有效。古往今來,無論是中國、日本、西方,找女人去當娼妓,最有效的方法只有一種,就是交由一些專門的「人才」,去負責銷售遊說的工作,在今日的香港,這種專業稱為「燈頭」。


在一個自由社會,燈頭遊說女人去當娼,也不失為一個你情我願的商業活動。可是,如果在一個軍政府管治的社會,而這些公娼又是交給軍人所享用的,在招募的過程中,也就難免有著暴力的成份了。


第二個管理學上的概念,在廣東話,叫作「捽數」。「捽數」的意思,是管理階層要求負責銷售的下屬,去達到某個銷售的目標數字,如果達不到,小則帶到經理房中,進行長時間疲勞轟炸,問他為何達不到目標,以及將來如何達到目標,諸如此類。嚴重的,則會被認為是辦事不力,開除完事。



以上是商業社會的運作,算是小事。如果管理階層是日本皇軍,那些燈頭如果找不到足夠的女人,去當慰安婦,軍人把慾火化成怒火,遷怒在燈頭的身上,後果可不是說笑的。因此,燈頭們不擇手段,用欺騙、武力,都要找到足夠的女人當慰安婦,在銷售學來說,專門術語叫「交數」。




換言之,至少有一部份的慰安婦是被搶來、或被騙來的。這好比當年美洲的白人,是用真金白銀,在非洲購買黑奴回來,乍看上來,這是商業交易。可是,這些黑奴是如何得回來的呢?白人當然沒有在非洲強搶黑人,就算有這能力,也不會這樣做,因為成本實在太高了,用這麼高的成本,去搶一個奴隸回來,在計算上並不划算。


正解是﹕是當地的人口販子連搶帶騙,在不同的地方搜括回來的,然後再賣給白人。同樣道理,日本軍方並不需要強搶當地的婦女,去作為慰安婦,只要出錢給當地的燈頭,再施以壓力,燈頭們自然會把從不同途徑得回來的女人,送到慰安所中,去當慰安婦。


根據日本史家秦郁彥的研究,在朝鮮,當慰安婦的有朝鮮人,也有日本人,但是,負責招募慰安婦的中間人,全都是朝鮮人。照這種說法的言下之意,在慰安婦事件中,不管是強搶還是騙,日本人都是全無責任的。




強搶女人,或哄騙女人去當慰安婦,已經是罪大惡極的了,所以,慰安所的管理者,從老闆到屬下的燈頭,也不會介意去做另外一件罪名比較輕的事,就是尅扣慰安婦的薪水。其中的一種方法,就是用代管、代為儲蓄等等的名義,去「代為保管」慰安婦的薪水。況且,軍方並不直接發薪水給慰安婦,而是同慰安所交易,付錢的對象是慰安所,理論上,慰安所要發薪水,而且是高薪給慰安婦,但是,它究竟有沒有真的去發薪水,那可是軍方所管不到、也用不着去知道的。


前面已經說過了,慰安所是一門暴利的生意,只有與軍方大有關係的人士,才可以經營,軍方自然也不會為了發不發薪水給慰安婦這種小事,去和慰安所吵架。再說,慰安所的目的,就是為着皇軍的性慾服務,兩者是唇齒相依的關係,軍方和慰安所翻臉,破壞行之有成的制度,也是完全沒有好處的。當然,少不免的,慰安所的經營者,也會回扣給軍方的有力人士,不在話下,而回扣也一直是日本政經界的慣常潛規則,直至今日,還是沒有改變。


一般相信,日本的慰安婦是自願的,也一定有發薪水,而且還是高薪的妓女,所以其數目才會這麼多。不消說的,如果欺凌這些大和民族的妓女,她們會有合法途徑,作出投訴,欺壓者會負上政治和法律上的後果。是以,慰安所的人當然沒這麼笨,去尅扣大和婦女的薪水。
但是,其他地區的慰安婦,發足「正薪」的,恐怕就不多了,因為燈頭必然要收下巨額佣金,慰安所的經營者也會覺得,欺壓這些「殖民地」的次等民族,是天經地義的事,不會有政治後果。現實上,也是如此,在軍國主義時期的日本,軍人的政治地位高於一切,連政府高官也不放在眼裏,誰會為了一些次等民族的妓女,去和高高在上的軍人過不去呢?更不待提的,外國的慰安婦所遭受到的對待,例如性交過程之時和之前之後的「文明程度」,也會低於日本藉的慰安婦





4. 日本人的「白嫖」


因此,在日本政府的檔案文件之中,慰安婦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因為她們全都是受到薪水的公娼,這也是右翼分子的說法。日軍對慰安婦的募集、移送、管理,這是沒有爭議的,但爭議的部份在於,這其中有強制性的部份,即哄騙和強迫,這就是右翼分子不肯承認的地方。在200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一份答辯書,說在政府發現的資料中,並沒有軍方或官方曾經強徵慰安婦的直接記錄。正如前文所分析,這記錄當然是檔案文件中不存在的,因為這是「潛規則」。




不過,日本人最少不能不承認一點,就是部分慰安婦的薪水,是以軍票付出,而這些軍票最終變成了廢紙,換言之,在這部份之中,日本人「白嫖」的罪名,就算是只算在檔案文件之中,也是逃不掉的。




 

5. 三種解決軍人性慾的方式

秦郁彥是日本史家,專門研究大東亞戰爭,要想研讀中日戰爭的種種爭議性問題,他的著作是非讀不可的。話說秦郁彥把二次大戰時的軍人解決性需要的方法,分成為三種﹕



1. 自由戀愛型,如美國、英國,其實是包括了深入民間去嫖妓,今日的美軍也是採用這種方式。



2. 慰安所型,如日本,德國,法國,值得注意的是,後來的國民政府到了台灣,也採用了「軍中樂園」的政策。



3. 強姦型,如蘇聯,其實是放任士兵不管。俄國軍隊的殘暴,其實早在沙皇年代,已經如此,中國的軍閥也有擁有白俄軍隊,例如有名的「狗肉將軍」張宗昌,便有一隊戰鬥力強大,但殺人不貶眼,強姦不皺眉的白俄兵團。




6. 強姦作為一種「制度」


據估計,蘇聯軍隊在1945年,打進了東三省之後,強姦了數以萬計的中國和日本婦女,當時滿洲國的漢族人口是四千多萬人,日本人則有二百多萬,相比之下,蘇軍在德國的「強姦滲透率」,就慘烈得多了。蘇聯在德國的佔領區大約有一千八百萬人口,假設有一半是男人,女人就有九百萬左右,一般人認為,被強姦過的女人,就有二百萬。


「二百萬」這個數字,是來自東德的二百萬份墮胎記錄,在「父親」一欄,填的是「俄國士兵」。這其中當然有着張冠李戴的個案,但從另一方面看,強姦不一定會導致懷孕,如果從這個方面去看,二百萬份墜胎記錄,遭強姦的德國婦女的數目,應該是倍數於此才對。


蘇聯士兵因為太過落力於強姦,因而被稱為「紅色強姦機器」。據說,這是為了報復德國的大量強搶蘇聯女人當軍妓,因而作出的報復。問題在於,在中國東北的男人們,可沒有強搶過蘇聯的女人,可是當地的女人照樣被大量強姦。



當然了,強姦並不是一種制度,但當軍方高層對下屬大規模的強姦放任不理,視若無睹,甚至是積極參與,高層也成為了強姦的一分子,那就相等於是一種變相的「制度」了。


無論如何,蘇軍的發洩性慾方法,是最不人道的,也是最不可取的,但在軍方而言,最少有一個好處,就是不用花錢,比慰安婦制度的成本低得多。



7. 自由變愛、沈崇事件、沖繩美軍


至於美國的「自由戀愛型」,不但沒有強迫成份,反而可以因為美軍的大量花錢,暢旺了當地的經濟。但這又有一點是不可行的,因為美國是當時世上最繁榮的國家,美軍都能支取高昂的薪水,在佔領區花用,豪爽得有如富豪,當然是大受歡迎了。可是,當時的日本並沒有這個財力,去仿傚美國的制度。




此外,「自由戀愛型」也不是完全沒有問題,在1946年的耶誕前夕,中國的北京發生了「沈崇事件」。那是一個美國海軍陸戰隊的Corporal,叫作「William Gaither Pierson」,強姦了一名叫「沈崇」的北京大學女學生。事後,William Gaither Pierson給抓着了,但聲稱這是和姦,軍事法庭在中方原告、中方證人、中方律師都不在場的情況之下,下了判決,就是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這宗事件引致了中國數十個大城市的五十萬名學生大遊行,要求美軍撒出中國,結果是國民黨政府派出軍警,武力鎮壓,是為「五二○慘案」。


不消說的,以當時的保守風氣,一個18歲的女學生,是不可能在一個寒冷的晚上,在一個空曠的地方,和一個醉醺醺的外國大漢,去發生性行為的。(在今天,則是很有可能會發生,甚至還很可能是由女方主動。)但是,近年新出來的史料卻懷疑﹕


1. 沈崇的北大學生身份,然而,她雖然沒有在北大學生的名册中登記,但卻很可能是北大先修班的學生,這好比今日的「北京大學附屬中學」。



2. 沈崇很可能是中共的間諜,以此來抺黑美軍,迫令美軍撒走中國,沒法子繼續幫助國民黨。但這個犧牲未免太大,美軍的法醫也證明了她完全沒有性經驗,至少不會有很多的性經驗。



在2012年10月16日,2名美國士兵在沖繩島強姦了一名正在下班回家的沖繩女人,結果導致了一千三百名沖繩人的大遊行。


其實,這數十年來,駐沖繩美軍的強姦事件據估計是數以千計,尤其是在美軍佔領的初期,根據《時代周刊》的報導,在1946年,只算美國軍方的記錄,半年便有了18宗強姦,自美軍登陸至1949年,有76宗強姦,導致了11名女子死亡。在1950年,由於韓戰關係,美軍人數增,強姦案也到達了高峰,一年有二百宗左右,其中最駭人的案件,是在1955年,一名31歲的軍曹姦殺了一名6歲小女孩,肇事軍人初期被判死刑,但經多次減刑之後,一共監禁了18年。


由此可見,美軍的「自由戀愛制」,也不是很安全,因為「自由戀愛」如果是由佔領軍去進行,軍人那種高高在上的心態,也很容易演變成強姦。



8. 德國的軍妓


所謂的「慰安所」,其實相等於歐洲的軍妓制度。說穿了,軍妓就是工廠式的經營妓女生意,因為客源集中,所以有着規模效應。如果效法美國的制度,不單擾民,而且士兵的嫖妓成本太高,軍方根本支付不起。


德國人以嚴謹著稱,對於軍妓制度,也實行得最是嚴格。納粹德國的每一個佔領區,都有戰地妓院,每個妓院規定的妓女人數是5人至20人,士兵進入了妓院之後,必須要被檢查身體,然後洗澡,再為性器官消毒,跟著發予三枚避孕套,還有一個號牌。完事後,士兵和妓女都要在號牌上簽名,並且寫上了日期,以備以後的查閱。


德國的戰地妓院還分為三級,一級是軍官專用,每名妓女每周接待50名軍官,二級是士官所用,一周要接待75名士官,三級是為普通士兵服務,一周要服務100名士兵。妓女必須做滿配額中的客人數目,才可以領足全額工資。每名士兵每月最多光顧6次,但如不去光顧,也會受到懲罸,因為戰地妓院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士兵發洩精力,不去搔擾平民。




大家知道,德國人是種族至上,又兼種族歧視,因此他們的軍妓,也只限於德國婦女。但是,到了後來,德國的佔領地越來越多,德軍也越募越多,不夠「愛國婦女」來當軍妓,唯有徵用當地的女人了。不消說的,當涉及到徵用當地女人,亦會涉及前文所說的管理問題,那就是當徵不夠數目時,就會變成了強迫和強搶。


德國軍隊在佔領區中,強搶民女來當軍妓,情況比日本人的慰安婦更是猖獗,這是由於日本人侵略中國的目的,是為了控制中國,讓中國作為殖民地,讓中國人成為二等公民,所以多少也有點懷柔政策,但是,德國人對於蘇聯,卻是一心種族滅絕,好讓德國人殖民到東方,以獲得生存空間。因此,德國人搶女人當軍妓的手法,也就更為凶殘了。


在1942年,希特拉的愛將Reinhard Tristan Eugen Heydrich在布拉格被捷克的地下特工刺殺了,希特拉決定為愛將報仇,找了布拉格的利迪澤村去當殺一儆百的代罪羔羊,槍決了199名男性村民,195名女人當中,25歲以下的,送到戰地妓院,其餘的女人和兒童,則送到集中營寺。


順帶一提,納粹德軍都是守法的好軍人,很少強姦女人,他們只是把女人搶到戰地妓院,迫她們當娼,然後再去嫖妓。



9. 慰安婦與性奴


大日本帝國在很多方面都倣效德國,慰安所也是德國戰地妓院的翻版。如果從上文的論述看來,慰安所的原意並不是壞的,所以,當1945年,美軍駐進了日本本土之後,日本政府為免美軍搔擾當地的婦女,也特別成立了專門服待美軍的慰安所,人數在最高峰時有5.5萬人。


在日本人的眼中,如果「慰安所」這種事情,既然可以在本土發生,在國外的慰安所,自然也不是罪行了。


也正是因為慰所本身並非罪行,在1996年,聯合國已經將「
comfort woman」(慰安婦)改成為「sexual slaves」(性奴),因為,有的慰安婦,例如日本本國人,的確並不是「性奴」,當大家把「性奴」和「慰安婦」兩者混合來指控的時候,日本人便可以偷換概念,以洗脫其對自己的指控了。例如說,在2013年,大阪市長橋下徹便說過,在戰場上用女性來解決性問題,並不止是日本,「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也是一樣」,這就是有心混淆了「自由戀愛制」、軍妓和強搶民女的分別。


但事實上,日本政府向來的態度,是向戰時的慰安婦,即是軍妓,去道歉,因為就算是付錢,要他國女人去當妓女,也是不道德的。但是,日本人卻並不肯承認慰安婦是強迫的,就是有強迫的事,也只是中間人的個別行為,而這些中間人又都是當地人,所以其行為和日本政府無關,自然也同日本人無關。這就是各國和日本的「道歉」的分歧之所在。當然,他們絕對不會瞭解究竟甚麼是「捽數」。


美國在2007年,也把「慰安婦」更名為「enforced sex slaves」(強迫的性奴),而在2012年,國務卿希拉莉也規定了,所有美國的文件都要把「comfort woman」更名為「enforced sex slaves」。韓國也正在研究,把「慰安婦」改名為「性奴」。但這個用法,當然也有新的問題,就是「慰安婦」是專有名詞,專門用來形容日本的軍妓,但「性奴」則是通用名詞,在很多情況之下,都可以使用這個名詞,因此也會出現了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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