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5日 星期三

元.李鵬飛:三元參贊延壽書.卷之三

卷之三:人元之壽(飲食有度者得之)
.
《黃帝內經》曰:「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扁鵲曰:「安身之本,必資於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鄉黨一篇具載聖人飲食之節為甚詳。後人奔走於名利而饑飽失宜,沉酣於富貴而肥甘之人,是務不順四時,不和五味而疾生焉。戒乎此則人元之壽可得矣。

卷之三:五味
.
《內經》曰:「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長有天命。」

《淮南子》曰:「五味亂口,使口爽,傷病也。」

陶隱居云:「五味偏多不益人,恐隨臟腑成殃咎。五味稍薄,令人神爽,若稍偏多,損傷臟腑,此五行自然之理。初則不覺,久當為患也。」酸多傷脾,肉而唇竭,故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曲直作酸,屬木,脾主肉,屬土,木克土也。

酸過食,損胃氣及肌髒筋骨,不益男子,損顏色。不與蛤同食,相背也。有云:「飲少熱醋,辟寒勝酒。」黃戩云:「自幼不食醋,今八十,尤能傳神。」又: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鹹多傷心血,凝泣而變色。故冬七十二日,省鹹增苦,以養心氣。潤下作鹹,屬水,心主血,屬火,水克火也。鹽過於鹹, 則傷肺,膚黑損筋力,西北人食而耐鹹,多壽;東南人食絕欲鹹,少壽。病咳及水氣者,全宜禁之。晉桃源避世之人,鹽味不通,多壽。後五味通而壽嗇矣。又: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藿皆鹹。甘多傷腎,骨痛齒落,故季月各十八日,省甘增鹹,以養腎氣。稼穡作甘,屬土,腎主骨,屬水,土克水也。蜜餳、沙糖,各見本條。又: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苦多傷肺,皮槁而毛落,故夏七十二日,省甘增辛,以養肺氣。炎上作苦,屬義,肺主皮毛,屬 金,火克金也。膽、柏皮等。又: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辛多傷肝,筋急而爪枯,故秋七十二日,省辛增酸,以養肝氣。從革作辛,屬金,肝主 筋,屬木,金克木也。胡椒和氣,過多損肺,令人吐血。紅椒久食,失明乏氣,合口者害人,十月勿食。椒損人心,傷血脈,多忘除濕,濕中益婦人。又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卷之三:飲食
.
《書》云:善養性者,先渴而飲,飲不過多,多則損氣,渴則傷血;先饑而食,食不過飽,飽則傷神,饑則傷胃。

《書》云:飲食務取益人者,仍節儉為佳,若過多,覺彭亨短氣便成疾。

《書》云:飲食於露天,飛絲墮其中,食之,咽喉生泡。

《書》云:飲食收器中,宜下小而上大,若覆之不密,蟲鼠欲盜食而不可,環器墮涎,食者得黃病,通身如蠟,針藥不能療。

《書》云:飲食以銅器蓋之,汗若入內,食者發惡瘡肉疽。

《書》云:飲食上蜂行住,或貓犬破之水生瘡。

《書》云:飲食生冷,北人土厚水深,稟氣堅實,不損脾胃。久居南方,宜忌之。南人土薄水淺,稟賦多虛,不宜脾胃。久居北方者,尤宜忌之。

《書》云:空心茶,宜戒;卯時酒、申後飯,宜少。

《書》云:極饑而食且過飽,結積聚極,渴而飲且過多,成痰癖。日沒後食訖,便未須飲酒,不乾嘔。

太宗謂宰臣曰:「朕每日所為,自有常節,飲食不過度,行之已久,甚覺有力。老子云:『我命在我,不在天,全在人之調適。』卿等亦當加意,毋自輕攝養也。」 陶隱居云:何必餐霞服大藥,妄意延年等龜鶴,但於飲食嗜中,擊其甚者將安樂。漿水,按《本草》:味甘,酸,微溫,無毒。調中引氣,開胃止渴,強力通關,治霍亂瀉痢。消宿食,解煩去睡,調理臟腑,治嘔噦,白人膚體如繒帛,為人常用,故不齒其功。世之所用熟水品目甚多,貴如沉香則燥脾,木骨草則澀氣,蜜香則冷胃,麥門冬則體寒,如此之類,皆有所損。紫蘇湯,今人朝暮飲之,無益也。芳草致豪貴之疾,此有一焉。宋仁宗命翰林院定熟水,奏曰:「紫蘇第一,沉香第二, 麥門冬第三,以蘇能下胸膈浮氣。」殊不知久則洩人真氣,令人不覺。

《本草》云:酒飲之,體軟神昏,是其有毒也,損益兼行。扁鵲云:久飲常過,腐腸爛胃,潰髓蒸筋,傷神損壽。有客訪周,出美酒兩石,飲石二,客飲八斗,次明,無所苦,酒量貫也,客已死矣。觀之,客腸已出,脅已穿,豈非量過,而犯扁鵲之戒歟。飲白酒,食牛肉,生蟲。酒漿,照人無影不可飲,不可合乳汁飲,令人 氣結,祭酒自耗者殺人。酒後食芥辣物多,則緩人筋骨。臥黍穰,食豬肉,患大風。凡中藥毒及一切毒,從酒得者難治。酒性行血脈,流遍身體也。

《書》云:飲酒,醉未醒,大渴飲冷水,又飲茶,被酒引入腎臟,為停毒之水。腰腳重,膀胱冷痛,兼患水腫,消渴攣。」

《書》云:酒醉當風,以扇扇之,惡風成紫癜。又:醉酒吐罷,便飲水,作消渴。神仙不禁酒,以能行氣壯神,然不過飲也。

《本草》:茶飲者,宜熱,宜少,不飲尤佳。久食去人脂,令人瘦,下焦虛冷,惟飽食後一、二盞不妨消渴也。飲則尤不宜,令人不眠。同韭食身重。

《書》云:將鹽點茶,引賊入家,恐傷腎也。東坡說茶除煩去膩,世固不可無茶。然暗中損人不少,吾有一法常自修之。輒以濃茶漱口於食後,煩膩既去而脾胃不知,凡肉之在齒者,得茶漱滌,乃不覺脫去,不煩挑剔也。蓋齒性便苦,緣此漸堅牢,而齒蠹且日去矣。

《書》云:飲多,則肺布葉舉,氣逆上奔。

《書》云:陰地流泉,六月行路,勿飲之,發瘧。

《書》云:飲宴於聖像之側,魂魄不安。

《書》云:飲水勿急咽,久成氣病。

《書》云:形寒飲冷,則傷肺,上氣咳嗽,鼻鳴。

《書》云:粥後飲白湯,為淋,為停濕。陶隱居云:食戒欲粗並欲速,寧可少餐相接續。莫教一飽頓充腸,損氣傷心非爾福。」

《養生》云:美食須熱嚼,生肉不須吞。」又云:食畢漱口,數過齒不齲,口不臭,漱口忌熱湯,則損牙齒。」又云:食炙,宜待冷,不然傷血脈,損齒。」

《書》云:食廚屋漏水,墮脯肉,成嘷瘕,生惡瘡。」

《書》云:人汗入肉,食之作疔瘡。又食諸獸自死肉亦然。」

《書》云:食物以象牙、金銅為匙箸,可以試毒。」隱居云:生冷粘膩筋韌物,自死牲牢皆勿食。饅頭閉氣莫過多,生膾偏招脾胃疾。炸醬胎卵兼油膩,陳臭淹藏盡陰類。老人朝暮更餐之,借是寇兵無以異。

《瑣碎錄》云:饅頭閉氣悔血,湯以破之。包子包氣,好醋以破之。

《書》云:食物以魚器盛之,有蠱毒,輒裂破入閩者,宜審之。

《書》云:夜半之食宜戒,申酉前晚食為宜。

《周禮》:樂以消食。蓋脾喜音聲,夜食則脾不磨,為音響絕也。夏月夜短,尤宜忌之。老子云:不饑強食,則脾勞。不渴強飲,則胃脹。食慾常少,勿令虛。冬則朝勿虛,夏則夜勿飽。

《書》云:君子慎言語,節飲食,人之當食,須去煩惱,食畢當漱口,數過令人牙齒不敗,口香。

天隱子云:人之有齋戒者,齋乃潔淨之物,戒乃節慎之稱,有饑即食,食勿全飽,此所謂中也。百味未成熟,勿食,此皆宜戒也。手常摩擦皮膚,溫熱熨去冷氣,此所謂暢外也。此是調理形骸之法。

《書》云:色惡不食,臭惡不食,失飪不食,不時不食。前云:色臭二惡不食者,調飯食及肉顏色香臭變惡者,皆不食之。失飪不食者,謂非朝夕日中時也。

《書》云:飲食以時,饑飽得中,水谷變化,沖氣和融,精血生,榮衛以行,腑臟調平,神志安寧,正氣充實於內,元真通會於外,內外邪,莫之能幹,一切疾患無從所作也。又:飲食之宜,當候已饑而進食,食不厭熟嚼,仍候焦渴而引飲,飲不厭細呷,無待饑甚而後食。食不可飽,或覺微渴而省飲,飲不欲太煩,食不厭精細,飲不厭溫熱。食無生冷、韌、焦燥、粘滑物傷,則胃中水谷易於腐化矣。食物飽甚,耗氣非一,或食不下而上湧嘔吐以耗靈源,或飲不消而作痰咯唾以耗神水。 好食炙者,將為口瘡、咽痛、壅熱、癰瘍之疾。偶食物飽甚,雖覺體倦,無輒就寢,可運動徐行納百餘步,然後解帶、松衣、伸腰、端坐,兩手按摩心腹,交叉來往約一二十過,復以兩手自心脅間按擦,向下約十數過,令心腹氣道不至壅塞,過飽食隨手消化也。當盛暑時,食飲加意調節,緣伏陰在內腐化稍遲,又果園蔬,多將 生啖,蘇水桂漿,惟欲冷飲,生冷相值,克化尤難。微傷即飧洩,重傷即霍亂吐利。是以暑月食物尤要節減,使脾胃易於磨化,戒忌生冷,免有腹髒之疾也。

《瑣碎錄》云:暑月瓷器如日照者,不可便盛飲食。

閻孝忠曰:吳楚之人,每中脘有疾,翻謂脾病,胸腹痛不以虛實,悉謂脾病。凡脾藥皆椒姜術附之類。又盛夏必然食,居密室服藥,習以為常。余勸以夏當寒食,高居以遠炎暑。則曰:吳楚與北人異,以此自將安樂,充實豈不難哉。

《經》云:春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天地之柔剛。註:陰報於陽謂五月,五陽一陰始生,聖人春食溫,夏食寒,以抑陽扶陰。十一月,五陰一陽,故熱附炎以抑陰扶陽,反此者是謂伐根。盛夏熱食,窮冬寒食,以自取困踣,吾未如之何。一日之忌:暮無飽食物,至飽傷臟腑。又人之陽氣,隨日昇沉,日中則隆,日西則虛。無勞 復筋骨,當休息肢體,力省運行,食難磨化,或即就寢,不免重傷。故云:夜食飽甚損一日之壽也。王叔和洞識攝生之道,常謂:人曰食不欲雜,雜則或有所犯,當 時或無災患,積久為人作疾。尋常飲食,每令得所,多食令人膨短氣,或致暴疾。夏至秋分少食肥膩、餅之屬,此物與酒食瓜果相妨,當時不必習病,入秋節變陽消陰息,寒氣總至,多諸暴卒。良由涉夏取冷太過,飲食不節故也。而不達者,皆以病至之日便謂是受病之始,而不知其所由來者漸矣。豈不惑哉。

卷之三:食物
.
物之無益而有損者,常人尤不可多食,況病人當避忌者乎,此書所載。凡物之有益而無損者,不書。或損益相半者,則書其損而不書其益。

卷之三:果實
.
生棗令人熱,渴、氣脹、寒熱、羸瘦者,彌不可多,動臟腑,損脾元,與蜜同食損五臟。軟棗冷,動宿疾,發嗽,與蟹相忌。

梅子壞齒及筋,多食發熱。

生龍眼平,沸湯內淖過不動脾。

櫻桃,寒熱病多食,發暗風,傷筋骨,嘔吐。小兒多食作熱,性熱也。

生荔枝性熱,多食發虛熱、煩渴、口乾、衄血。

楂子不可多食,損齒及筋。

乳柑太寒,冷脾,發痼疾,利腸,發輕汗。脾胃冷人,尤不可多食,諸柑性同。

橘柚酸者聚痰,甜者潤肺,不可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橙子溫,皮多食傷肝,與檳榔同食,頭旋噁心,生痰瘧。

楊梅多食發熱,損齒及筋。

杏實熱,多食傷筋骨。

杏酥生熟吃俱得,半生半熟,殺人。

杏仁久服,目盲,眉、發、須落,動宿疾。雙仁者,殺人,可研細治犬傷。

桃實,發丹石,損胃,多食有熱。飽食桃仁,水浴成淋。桃杏花,本五出而六出者,必雙仁能殺人者,失常故也。

李子平,發瘧,多令虛熱,白蜜和食,傷人五內,不可臨水上啖之及與雀肉同食。李不沉水者,毒。仁和雞子食,內結不消。

梨寒,乳鵝梨、紫花梨治心熱,此外生不益人,多食,寒中。產婦,金瘡人,勿食,令萎困。其性益齒而損脾胃,正二月勿食佳。有人家生一梨,大如斗,送之朝貴,食者皆死。考之樹下有大蛇,聚毒於此,不常為妖也,他此。

籐梨,名沐猴梨,食多冷中。林檎多食,發熱澀氣,好睡發冷疾,生瘡癤,脈閉不行,子不可食,令人煩。

石榴多食,損肺及齒。山石榴多無益,澀氣。

栗子,溫,生治腰腳。生即發氣,宜暴干蒸炒,食多即氣壅,患風水氣,人不宜食。生栗可於灰火中煨,令汗出,殺其水氣,不得通熟。小兒食生者,多難化。熟者,多滯氣。

柿子,寒,日干者,性冷,多食腹痛,生者彌冷。紅柿與蟹同食,吐紅;飲酒食紅柿,心痛至死,亦易醉,不解酒毒。一種塔柿引痰,日干多動風火,干味不佳。子性尤冷,與蟹同食,腹疼大瀉。葡萄酒過,昏人眼,架下飲酒,防蟲屎傷人。

白果生引疳,解酒;熟食益人,然不可多食,腹滿,有雲滿一千個者,死。此物二更開花,三更結子,當是陰毒之物。有人艱糴,取白果以為飯,飽食,次日皆死。

蔞芰也,冷髒色利,損陽,令陰萎,不益脾,難化,令脹滿,姜酒解之。七月食生菱,作蟯蟲。茨菰,大寒,動宿冷氣,腹脹滿,小兒秋食之,臍下痛,孕不可食。

吳茱萸食,患腳氣,癱瘓,損齒,失顏色。

荸薺性與烏芋同。

芡實生食,動風冷氣,損脾難消卻益精。

藕多食,冷中,能去疫氣,產後惟此不同生冷忌者,破血故也。

甜瓜,動痼疾,多食,陰下濕癢,生瘡,發虛熱。破腹,令人弱,腳手無力。少食則可不中暑,多食未有不下。貧下多食,深秋下痢難治,損陽故也。患腳氣食此, 永不除。五月甜瓜沉水者,殺人。多食,發黃疸,動氣,解藥力。雙蒂者,殺人。與油餅同食發病。防州太守陳逢原,避暑食瓜至秋,忽腰腿痛,不能舉動,遇商助教療之,更生。

西瓜甚解暑毒,北人稟厚食慣,南人稟薄,不宜。多食至於霍亂,冷病人終身不除。

木瓜,溫,皮薄微赤黃,香,甘酸不澀,向裡子頭尖,一面方,是真。益脾而損齒。若圓和子微黃,蒂粗澀小圓,味澀微鹹,傷人氣,多食損牙。

甘蔗多食,衄血,燒其滓,煙入目則眼暗。

砂糖,寒,多食心痛。鯽同食成疳;葵同食生流癖;筍同食成食瘕,身重不能行。小兒多食,損齒及生蟯蟲。鸺⅗不可多食,損齒傷筋。

松子多食,發熱毒。

柰子多食,臚脹,不益人,病人尤甚。

胡桃,平,多食,利小便,脫人眉,動風,動痰,噁心嘔吐。酒同食過多,咯血。五月食未成果核,發癰癤寒熱。秋夏果落地,惡蟲緣食之,患九漏。一切果核雙仁害人。生果停留多日,有損處,食之傷人。

治諸果毒,燒豬骨過為末,水服方寸匕。

枇杷多食,發痰熱。

橄欖食之,必去兩頭,有大熱。過白露摘食,庶不病。

榧子多食,能消谷,助筋骨,行榮衛,明目輕身,治咳嗽。食之過多,則滑腸。

榛子,益氣力,寬腸胃。

蓮子,食之宜蒸,生則脹人腹中,噫,令人吐。食當去之,不去心食之霍亂。又:性寒,生食微動氣,蒸食之良。

藕生食,主霍亂後煩渴,虛悶不能食,蒸食能補五臟,實下焦。與蜜同食,令人腹髒肥,不生諸蟲。除煩解酒毒,壓食反,病後熱渴,食藕用少鹽水或梅水浸,供多食,不損口。久服輕身耐老,止熱破血。雞頭益精氣志,令耳目聰明。久服,輕身不饑,耐老,作粉食極妙,是長生之藥。與小兒食,不能長大,故駐年耳。生食, 動風冷氣,多食不益脾胃氣兼難消化。

卷之三:米谷
.
粳米,生者冷,燔者熱,生不益脾,過熟則佳。蒼耳同食,卒心痛;馬肉同食,發痼疾。

稻米,糯米也。妊娠與雜肉食之,不利其子,生寸白。久食,身軟緩筋故也。性寒,壅經絡氣,使人四肢不收,昏悶多睡,發風動氣,可少食。

秫米,似黍而小,亦可造酒。動風,不可常食。

黍米,發宿疾,久食,昏五臟,好睡。小兒食,不能行,緩人筋骨,絕血脈。白黍久食,多熱,令人煩。赤黍不可合蜜,惟可作糜。不可為飯,粘著難解。

五種黍米,合葵食之,成痼疾,藏脯於中,食之閉氣。肺病者,宜此。生米戲食,久為米瘕,肌疲如勞,缺米則口吐清水。飴糖進食,健胃,多食則動脾風。麥佔四時,秋種夏收。西北多霜雪,面無毒;南方少雪,有毒。

小麥,性壅熱,小動風氣,治面後覺中毒,以酒咽漢椒三五粒不為疾。

大麥,久食宜人,帶生則冷,損人。麥櫱,久食消腎,不可多。麥,西川多種,山東河北人,正月方種,先患冷氣,人不宜食。

蕎麥,性寒難消。久食動風,頭眩,和豬肉食八九次,患熱風,脫眉須。

粟米食後,勿食杏仁,令人吐瀉。

稷米,也,發三十六種病。八谷之中最為下,不可同川附子服。陳廩粟米、米,陳者,性皆冷,頻食之,自利。藏脯臘於中,三月久滿不知而食之,害人。

綠豆治病,則皮不可去,去皮,食少壅氣。

赤小豆,行小便,久食虛人,令人黑瘦枯燥,能逐津液,身體重。

青小豆,一名胡豆,合鯉魚食之,肝黃,五年成干消。

赤白豆合魚食之,成消渴。

黑白黃褐豆,大小豆,作豉極冷,黃卷及醬皆平,多食體重。

服大豆末者,忌豬肉。炒豆與一歲以上十歲以下食之,即啖豬肉,久當壅氣死人。有好食豆腐中毒,不能治。更醫至中途,遇作腐人家相爭,因問,妻誤將萊菔湯置鍋中,腐更不成。醫得其說,以萊菔湯下藥而愈。

萊菔,即蘿蔔也。

醬,當是豆為者,今以面麥為者,食之多殺藥力。夫子云:不得其醬,不食,故五臟悅而愛之,此亦安樂之端。

脂麻炒熟,乘熱壓出生油,但可點。再煎煉方方謂熟油,可食。油發冷疾,滑骨髓,困脾臟,經宿即動氣。牙齒脾疾人宜陳油,飲食須逐日熬熟。

黑脂麻,炒食之,不生風疾,風人日食之,則步履端正,語言不謇。白脂麻,生則寒,炒則無發霍亂,抽人肌肉。

又:別有胡麻,味苦,乃苣勝也,不可為補益。用烏麻最益人。胡麻,一名苣勝,服之不老,耐風濕,補衰老。九蒸九曝,末之,以棗膏丸服之,治白髮還黑。補五內,益氣力,長肌肉,填骨髓腦,堅筋骨。久服輕身不老,明耳目,耐飢渴,延年。逐日熬熟,用經宿即動氣,有牙齒並脾胃疾人,切不可吃。大麻仁,不宜多食, 損血脈,滑精氣,痿陽氣,婦人多食,髮帶疾。以五升同蔥一握搗,和浸三日,去滓沐發,令白髮不生。研取汁,煎三十餘沸收之,常取汁和羹兼煮粥,食之去一切 五臟氣。

卷之三:菜蔬
.
葵為五菜,主秋種,早者至春作子,名冬葵。其心有毒,傷人。性冷,熱食之亦令熱悶,甚動風氣。葵凍者,生食之,動五種瘤,飲甚則吐水,和鯉魚食之,害人。四季勿食。生葵不化,發人一切宿疾。百藥忌食之,發狂犬咬。

吳葵,一名蜀葵,不可久食,鈍人志性。被狗咬戒食,誤食之,永不瘥。

戎葵並鳥肉食,無顏色。生蔥食之,即啖蜜,下痢。食燒蔥啖蜜,壅氣,死。雜白犬肉食之,九竅出血。患氣者多發氣,上充人,五臟閉絕,虛人胃,開骨節,正月食之,生面上游風。大抵功在發汗,多則昏人神。

胡蔥,多食傷神,損性多忘,損目發痼疾,狐臭、齒人食之甚,青魚合食,生蟲。

韭,俗呼草鐘,乳病人可食。然多食,昏神暗目,酒後尤忌。不可與蜜同食。未出土為韭黃,不益人,滯氣。花動風。過清明勿食,不利病人,心腹痼疾者加劇。霜韭,不可食,動宿飲,必吐水。五月食之損人滋味,乏氣力,不可共牛肉食,成瘕熱病。後十日,不可食,發困。蔥亦不宜。

薤,肥健人。生食,引涕唾,與牛肉食,作瘕。四月勿食薤。三冬至食,多涕唾。葫,大蒜也,久食傷肝損目,弱陽。煮以合青魚莳發黃作,啖铱伐命。惟生食,不 中煮。暑毒,爛嚼下嚥即知,仍禁冷水。四月八月,食之傷神,損膽氣,喘悸氣急,腹內生瘡,腸腫成疝瘕。多食葫行房,傷肝,面無光,北方人稟厚者,食慣病少。

小蒜不可常食,食而啖生魚奪氣,陰核疼,欲死。三月勿食,傷志。時病瘥後,與一切食,竟入房,病發必死。胡荽,蕎子也,久食令人多忘,狐臭,口氣,慝齒,腳氣加劇,根發痼疾。

蓼子,是水浸令生芽而食之者,多食令人吐水,損陽少精,心痛寒熱,損骨髓。二月食之,傷腎,和生魚食,奪陰氣,核子痛,欲死。

萱草,一名忘憂,嫩時取以為蔬,食之動風,令人昏昏然,終日如醉,因得其名。

菘,發諸風冷,有熱,人食之,不發病,性冷也。

芥,多食動風氣,發丹石,與兔肉同食,成惡病。

蕪青,蔓青也,根不可多食,令氣脹,子作油塗,頭髮黑。

萊菔,即蘿蔔,力弱。人不宜多食,生者滲人血。

生青菜,時病瘥後食之,手足青腫。

一切菜,五月五日勿食之,變百病。

一切菜,熟煮熱食之。凡澹流滴著者,有毒。十月被霜菜,食者面無光,目澀,腰疼,心瘧。發時,足十指爪青,萎困。

薺菜,不宜面同食,令人督悶發病,凡用甘草皆忌此。

莧菜,多食動氣,冷中損腹,共蕨及鱉食,生瘕。

堇菜,不宜多食,令人身重,多腫,只可一二頓。

芸苔菜,患腰腳人,多食加劇。損陽氣,發口瘡,齒痛生蟲,狐臭人忌之。

鹿角菜,久食發宿疾,損經絡,少顏色。

菠菜,北人食肉面即平,南人食魚米即冷。多食,冷大小腸;久食,腳軟腰痛。蓴菜,多食性滑發痔,引疫氣,上有水銀故也。七月蠟蟲著上,令霍亂,勿食之。

芹菜生高田者,宜人。黑滑地名水芹,赤色者害人,性寒,和醋食之損齒。春秋龍帶精入芹中,偶食之,手青肚滿,痛不可忍,服砂糖三二斤,吐出蚰蜴,便愈。

苦□,夏月食之以益心,蠶婦忌食之。

萵苣冷,久食昏人目。白萵苣,冷氣人食之,腹冷。產後不可食,寒中。共飴食,生蟲。苦苣不可與蜜同食。多食,動氣冷氣,人食之,必破腹。

苜蓿,利在小腸。蜜食下痢,多食瘦人。

蕨,久食腳弱無力,弱陽,眼暗多睡,鼻塞,發落,小兒食之,不行。冷氣食之,腹脹。生食成蛇瘕。卻鑒鎮丹徒出獵,有甲士折一枚食之,覺心淡淡成疾,後吐一小蛇,懸屋前,漸成干蕨,信不可生食蕨也。

茄至冷,五勞不可多食,發瘡損人,動氣發痼疾。熟者少食無憂患,冷人不可食,秋後食之損目。

黃瓜,本名胡瓜,不益人。患腳氣虛腫者,毒永不除。

越瓜,色白,動氣發瘡,腳弱不益。小兒、時病後勿食,與乳酪及空心食,心痛。

青瓜,令人多忘。冬瓜多食,陰濕生瘡,發黃疸,九月勿食。被霜瓜向冬發血寒熱,反惡。病初食,吐,食竟心下停水,或為翻胃。有冷者食之瘦,瓜能暗人眼,尤不宜。老人中其毒,至秋為瘧痢。

一切瓜,苦者有毒。兩蒂兩鼻者,害人。瓠子,冷氣人食之病甚。大耗食,患腳氣,虛腫。人食之,毒永不除。

葫蘆,多食令人吐。

芋,一名土芝,有紫有白,冬月食,不發病,他月不可食。

薯蕷,亦有紫白,頗勝芋。有小而名山藥者佳,冷氣人少食之。曾有患瘵,自謂無生,是物不忌,鄰家修,求食之,美,遂多食,竟愈。有病腮癰者數人,余教多食此而愈。甜瓜多食,令人陰下癢濕生瘡,發黃疸病。凡瓜入水沉者,食之得冷氣,終身不瘥。

上床蘿蔔下床姜。蓋夜間蘿蔔消宿食,早起姜能開胃也。蘿蔔和羊肉食,下五臟一切氣冷,人肥白。如無羊肉,諸魚肉皆得用也。久服澀腸衛,令人發早白。牛蒡, 通十二經脈,洗五臟壅氣,可常菜食。菜細切,以生蜜洗或略煎,吃之爽口,妙,能消宿食。多食發痼疾。昆布多食令人瘦。紫菜多食,令人腹痛,發氣吐白沫,飲少熱醋解。決明葉,明目輕身,利五臟,作菜食之良。子,主肝家熱,每日取一匙,將去土,空腹吞之,百日後夜見字。

干苔,發諸瘡疥,下一切丹石,殺諸藥毒,不可多食,令人動血氣。

茭白,不可合生菜食之。多食發氣並弱陽,不可雜蜜食之,發痼疾。主心胸中浮熱動氣。不中食,發冷,滋牙齒,傷陽道,不食為妙。

苦筍,主不睡,去面目並舌下熱黃,消渴,明目,解熱毒,除熱氣,健人。筍箭,荀新者,稍可食,除者,不可食。淡竹筍,雖口美,發背悶、腳氣。

筍以薄荷葉數片同煮,即無奩味。諸筍煮二三日不爛,脾難克化,脾病者,不宜吃。

生薑,九月九日勿食之,傷神損壽。

乾薑,妊多食內消。椿芽,多食神昏。

榆仁,多食發熱、心痛。

菌,地生為菌,木生為、為木耳、為蕈。新蕈有長者、下無紋者、夜有光者、煮不熟者、欲爛無蟲者、煮訖照人無影者、春夏有惡蟲毒蛇經過者,皆殺人。誤食毒菌,往往笑不止而死。惟掘地為坎,投水攪取清者飲之。木菌,楮、槐、榆、柳、桑五木之耳可食,冬春無毒,木耳亦不宜多食,如前所云者皆殺人。

又:赤色仰面不覆者,及生野田中者,皆毒。又:發冷風氣痔,多睡無力。甘露子,不宜生食,不可多食,生寸白蟲,與諸魚同食,病生反胃。茱萸,六七月食之, 傷神氣。茼蒿,多食氣滿。蒔蘿根,曾有食者殺人。蔓菁,菜中之最益人者,常食之,通中益氣,令人肥健。蘭香,不可多食,壅關節,澀榮衛,令人血脈不行,又 動風,發腳氣。

卷之三:飛禽
.
雞,黃者宜老人,烏者暖血,產婦宜之。具五色,食者必狂,六指。玄雞白頭家雞及野禽生子有八字文及死不伸足,害人。烏雞合鯉魚食,生癰疽。丙午日食雞肉,主丈夫燒死,目盲,女人血死,妄見。《千金方》載:四月勿食暴雞肉,作疽液漏,男女虛勞乏氣。八月食之傷神氣。妊婦多食,子患諸蟲。妊食雞子,多令子失音。雞子動風,動氣,合鱉肉食害人;合犬肝、犬肉食洩利害人;合魚汁內成心瘕;合獺肉及野雞共家雞肉合食之,成遁屍,屍鬼纏身,四肢百節疼痛。雞子白合胡荽、蔥、蒜食,滯氣短氣;合生蔥、犬肉食,谷道流血,疹。食雞鴨子眼翳。雞過宿收不密,蜈蚣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為害非輕。雞並子不可合李子食之。老雞能呼人姓名,殺之則止。雞有四距重翼者,龍也,殺之震死。烏雞最暖,可補血,婦人 可食。閹雞善啼,內毒。踏雞子殼令人得白瘕風。半夜雞啼則有憂事。雞生子皆雄者必有喜事。雉離,禽也。損多益少,久食瘦人,春夏多食有毒。九、十至十一月 稍補,他月發痔及瘡疥,八月忌之。益人神氣,丙午日不可食,明主於火也。四月勿食,氣逆。和胡桃、菌子同食,下血,有痼疾者不宜。和蕎麥麵食生肥蟲。卵不與蔥同食生寸白。

鶩,鴨也,六月勿食,益神氣。黑鴨滑中,發冷痢腳氣,人不可多食,有毒。妊娠多食,令子倒生。野鴨不可與胡桃、木耳同食。《異苑》曰:章安有人元嘉中啖鴨肉成瘕,胸滿面赤,不得飲食,醫以秫菜食之,須臾吐一鴨雛,遂瘥。此因內生所致,又食過而然。白鴨,補虛,目白者殺人。鴨卵多食發疾冷氣。老鴨善,嫩鴨毒。鴨子不可合蒜食之,又不可合李子、鱉肉食之。野鴨九月已後,即中食,全勝家者,雖寒不動氣,又身上生熱瘡,多年不好者,但多食之即瘥。白鵝,肉性冷, 多食霍亂髮痼疾。卵不可多食。

蒼鵝發瘡膿。老鵝善,嫩鵝毒。鵝毛柔暖而性冷,選細毛夾以布帛,絮而為被,偏宜覆嬰兒而避驚癇也。

鵪鶉,四月已後,八月已前,不堪食。《本草》云:蝦蟆化也。鶉,患痢人可煮食之,良。和生羹煮食洩痢,酥煎偏令下焦肥。與豬肝同食麵生黑子。與菌同食發痔疾。鷓鴣不可與筍同食,令人腹脹。此鳥天地之神,每月取一隻饗,至尊,自死者忌之。

山雞頓食發五痔,和蕎麥食生瘡,不與豉同食,殺人,卵不可與蔥同食,生寸白,不可久久食,令人疫。雉,一名山雞,養之禳火災,山雞類也。南唐相馮延已苦腦痛,久不減,太醫吳延紹誥。庖人曰:「相公平日多食鷓鴣、山雞。」吳曰:「得之矣。」投以甘草湯而愈。蓋此禽多食烏頭、半夏,有毒,以此解之。又類編通判楊立之官南方,多食鷓鴣,生喉癰,膿血日夕不止。泗水楊吉老令先啖生薑一片,愈。蓋以制半夏毒也。唐崔魏公,以多食竹雞暴亡,梁新命捩生薑汁,折齒灌之, 復活。亦此意也。

鴛鴦肉常食之患大風。夫婦不相和,煮鴛鴦肉食之,即時和順相愛也。雀肉不與李同食。合醬食妊娠所忌。不可合雜生肝食之。雀糞和老薑末蜜丸服之,令人肥白。

鵓鴿,雖益人,病者食之多減藥力。

雄鵲,婦人不可食,燒毛納水中沉者是雄。

烏鴉,肉澀不中食。鴉瘦,病嗽骨蒸者,可和五味醃炙食之。鴉眼睛,研,注人目中,令人見神鬼。

燕肉,人不可食,入水必為蛟龍所害,食者損人神氣。出千金博物誌。

雁肉勿食,損人神氣。脂,可和豆黃末服,令人肥白。孔雀毛入人眼即瞎。諸般死鳥皆不可食。

杜鵑初鳴先聞者,主別離。學其聲吐血。廁上聞者,不祥,作犬聲應之,吉。凡禽自死口不閉者殺人。

卷之三:走獸
.
豬肉之用最多,然不宜人,食之暴肥,致風虛也,閉血脈,弱筋骨,虛人肌,病人金瘡者尤甚。食其肉飲酒,不可臥秫穰中。又:白豬白蹄雜青者,不可食。豬腎理腎氣,多食腎虛,久食少子。豬心肝不可多食,無益,豬臨宰驚入心,絕氣歸肝也。豬肝、鵪鶉同食,令人面生黑點。豬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悶;不可與生胡荽同食,爛人臍;不可合龜鱉肉,食之害人;不可合葵及烏梅,食之氣少;不可合雞子同食,令人氣消悶;食豬脂忌烏梅、生梅子,害人。

野豬青蹄者不可食,江豬多食者令人體重。豪豬不可多食,發風氣,令人虛羸。凡煮豬肉用桑白皮、皂莢、高良姜、黃蠟塊同煮,食不發風。脂油作燈,目暗。肝肺共魚铱或,食之作癰疽。共鯉子食,傷人神。八月勿食佳。腦子損陽,臨房不能舉。今食者以鹽酒,是引賊也,曾不思皮尚可消而不覺其毒耶?頭動風,其嘴尤毒, 風人不宜食者。以竹葉燒煙撐口熏之,得口鼻涎出則無害。豬不姜食之,中年氣血衰,面生黑點。俞氏云:「豬肉生薑同食,發疾風。」又云:「發大風。」羊肉, 性大熱,時病癒,百日內不可食,食則復令骨蒸。和食傷人心,和生魚酪食害人。生脂宿有熱者不可食。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懸筋,發人。肝和豬肉及梅子、小豆 食之傷人,心肝有竅,不可合烏梅、白梅食之,皆害人。

山羊肉不可久食,及楮木炙食,及合雞子食,令人腹生蟲。大病人妊娠食肝,令子多厄。一切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五臟,傷心,小兒亦忌之。肚子,病人共飯常食 之,久成反胃,作噎病。共甜粥,食之多唾,吐清水。腦子,男子食之損精,少子,欲食者,研細醋和之。豬腦亦然,不食佳。白羊黑頭,食其腦作腸癰。飲酒後不得食羊、豕腦,大害人。心有孔者及一角者,皆殺人。羊,青羝羊也。肉以水中柳木及白楊木,不得於銅器內煮。食之丈夫損陽,女子絕陰,暴下不止。髓及骨汁合食,煩熱難退,動利。六月勿食,以益神氣。青羊肝和小豆食之,目少明。羊不醬同食,久而生癩,發痼疾。羊、豬血,人不可過,多食則鼻中毛出,晝夜可長五寸,漸粗圓如繩,痛不可忍,雖忍痛摘去,即復生。子益治奇疾,方用乳石、□砂各一兩為末,以飯丸如桐子大,空心臨臥水吞下十粒,自然退落。

牛,盛熱時卒死者,不食,作腸癰,下痢者,必劇。丑月食之,傷神氣。患牛腳蹄中拒筋,食之作肉刺。合馬肉食,身癢;共豬肉食,生寸白。不可和黍米、白酒、 桑柴火炙,並生栗食,生寸白蟲。牛肉,患冷人不宜食。五臟各補人五臟。沙牛肉,常食發宿疾。牛者,稼穡之資,不可屠殺,自死者,血脈已絕,骨髓已竭,不堪食。牛黃發病,黑牛尤不可食。牛乳汁及酪合生魚食,成魚瘕。花牛最毒,眼疾人吃雙盲,用姜損齒。獨肝牛肉食之殺人,牛食蛇者獨肝。一切牛,盛熱氣時奇死者,總不堪食,生腸癰之疾。食牛之人,生遭惡鬼侵害,多染疫癘,死入地獄,受赦所不原之罪,戒殺編類。台州攝參軍陳昌夢入東嶽,見廊下有罪數人,悉斷割肢 體,號叫極甚。陳問陰吏,曰:「此數人以食牛肉,宰殺耕牛,受此報也。」既覺遂不食牛肉與雞。台州起瘟疫,環城幾無免者,陳頗憂之,夢神告曰:「子不食牛 肉,我當護衛。邪疫之氣,各自迴避,不必憂也。」其患遂息。好食牛肉,人壽祿皆減,百神皆散。戒食者,百神守護,妖邪鬼魅不敢侵犯。

馬肉,自死者害人,甚者殺人,勿食。下痢人食者加劇。肉多著水浸洗,方煮得爛,去血始可煮。炙肥者亦然,不然毒不出,患疔腫。只可煮,余食難消,不可多食。妊不食。五月食之,傷神氣。食肉而心煩悶者,飲清酒則解,濁酒則劇。不與陳食、米同食,卒得惡,十死九。姜同食,生氣嗽,患痢,食心悶。血有毒,飲美酒解。白馬玄蹄腦令人;白馬青蹄肉不可食;黑脊斑臂肉不可食;鞍下黑色徹肉裡者,傷人五臟。馬頭骨作枕,令人不睡。食死馬,勿食倉米,發百病。馬汗氣及 毛,不可偶入食中,害人。汗不可近陰,先有瘡,不得近馬汗及肉汁、馬氣並毛等,必殺人。馬筋肉非十二月采者,宜火干。馬心,下痢人不可食。馬蹄,夜目五月 以後,勿食之。肉不可與鹿膳同食。患疥人食之,令人身體癢。馬肉不可熱吃,傷人心。馬豬肉共食,成霍亂。

驢肉病死者,不堪。騾、驢、馬為其十二月胎,騾又不產妊,不可食。驢肉動風,脂肥尤甚,食肉慎不可飲酒,至疾殺人。尿稍毒服不過二合。驢、豬肉合食,霍亂。醍醐酥酪有益無損,羊、牛、馬酪食竟即食大酢,變血澹,尿血。牛乳不可與酸物食,成堅積。驢乳冷不堪酪。一切牛馬乳及酪共生魚食,成魚瘕。乳酪煎魚, 主霍亂。甲子日勿食一切獸肉,大吉。

《五行書》云:「白犬虎文,南斗君,畜之,可致萬石也。」黑犬白耳犬,王犬也。畜之令家富貴;黑犬白前兩足,宜子孫;白犬黃頭,家大吉;黃犬白尾,代有衣 冠。又白前兩足利人。人家養犬,純白者,主凶。犬黑色者,養之能辟伏屍。若斑青者,識盜賊則吠之。犬肉不熟食及多食,令人成瘕,患消渴病。白犬合海食,必 生惡病。白犬自死舌不出,食之害人。不與蒜同食,損人,及懸蹄犬肉有毒,敗人。犬瘦者,是病不可食;妊娠食犬,兒無聲。九月禁食,以養神氣。血,食肉而去血,不益人。狂犬,若鼻赤起與燥者,此欲狂,其肉不堪食。孫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發狂,當戒,小弱持杖預防之。防而不免,莫出於灸。其法只就咬處牙上灸一日一次,灸一二三丸,在意灸至百二十日止。咬後便討韭菜煮食之,日日食為佳。此病至重,世不以為意,不可不知也。」吃犬肉人,減克年壽(《戒殺編》) 人能戒牛、犬,壽命延長。《真武啟聖錄記》云:「食犬折壽祿,作事大不利。」鹿肉、獐肉為一,不屬十二辰也。五月勿食之,傷神,豹文者,殺人。鹿茸不可以鼻嗅,有小蟲入鼻為蟲顙,藥不及也。鹿肉痿人陰,不可近。鹿肉,多食令人弱房,發腳氣。麋不可合獺肉,食之害人。不可合雜鴣肉食,不可合生菜、蝦米,同食 之害人。鹿角銼為屑,白蜜五升淹之,微火熬令小變,曝干更攜篩,服之令人輕身,益氣強骨髓,補絕陽。鹿一千年為蒼鹿,又百年化為白鹿,又五百年化為玄鹿, 玄鹿為脯,食之壽二千歲。狸肉骨,可治勞。白鹿肉和蒲白作羹,發惡瘡。壺居士云:「餌藥人食鹿肉,必不得效。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藥力也。」獐肉,八月至十一月食之,勝羊肉,餘月動氣。獐肉不可合蝦及生菜、梅、李、果實食,發痼疾。獐肉不可炙食,令人消渴。麂肉,多食動痼疾。以其食蛇,所以毒。麋肉,不與 野雞及蝦、生菜、梅、李、果實同食,皆病人。麋脂,不可近男子陰,令痿。肉不可與雉肉同食。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娠婦人食之,令子青盲,男子傷精。麋骨,可煮汁釀酒飲之,令人肥白,美顏色。生椠肉共蝦汁合食之,令人心痛。生椠肉共雉肉食之,作痼疾。挢肉不可合鵠肉食之,成嘷病。麝肉共鵠肉食之,作嘷病。麝臍中香,治一切惡氣,疰。百疾研服之,立瘥也。

象肉不可食,令人體重。

虎肉不可熱食,壞人齒。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壽。藥箭死者,毒漬骨間,血猶能傷人,不可食。狸、豹同。人家畜貓一產止一子者,害其主人,急棄之乃免。又云:雖一產三四而皆雄或皆雌者,亦不可畜。

兔肉,妊娠食,生子缺唇,兔產從口出,忌之宜。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多食損陽絕血脈,令人萎黃。豆瘡,食之大毒,斑斕損人。二月勿食,養神氣。共獺 肉、肝食,成遁屍。鵝肉同食,血氣不行。白雞肝同食,面失血色,一年成疸。共姜、橘同食,心氣痛,成霍亂。兔肉,深時則可食,令氣全生。兔死而眼合者,食 之害人。

川山甲,多食動舊風氣。

豹肉,酸不可食,消人脂肉,令人瘦,損神情。

獺肉,只治熱,若冷氣、虛脹,食之甚也。消陽不益,男子宜少食。五臟及肉性寒,惟肝溫,治傳屍勞。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終身不愈,十月禁食。脂,不可作燈,煙氣入目,失明。不可近陰,不起。麝肉共鵠肉食,作瘕。此物夏月食蛇,帶其香,日久透關成異疾。不得近鼻,有白蟲入腦,患蟲顙。猿猴,小兒近之傷志。

蝟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縮小。肉汁在密器中氣不洩者、禽畜肝青者及獸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斂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斂者、野獸自死北首伏地者、祭肉無故自動者、禽獸自死無傷處者、犬懸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後有蟲如馬尾者、米甕中肉脯久藏者皆殺人。脯暴不燥,火燒不動,入腹不消。自死,肝臟不可食。肉雖鮮似有息氣,損氣傷髒。肉及肝落地不粘塵,不可食。諸心損心,諸血損血,一切腦、一切肝不可食,皆能害人。一切肉惟爛煮停冷食 之,食畢漱口數過,齒不齲。食肉過度,還飲肉汁,即消。禽畜五臟,三月三日勿食,則吉。

卷之三:魚類
.
魚及?魚,有瘡者不可食。

鯉魚,至陰之物也。其鱗三十六,陰極則陽復。所以《素問》曰:「魚,熱中。」王叔和曰:「熱即生風,食之所以多發風熱。」諸家所解皆不言。日華子云:「鯉魚,涼」今不取,直取《素問》為正。萬一風家使食魚,則是貽禍無窮矣。鯉魚多發風熱,修理當去脊上兩筋及黑血。沙石溪中者,毒多在腦,勿食其頭。山上水中有鯉,不可食。五月五日,勿食鯉。天行病後不可食,再發癰疽。鯉不可合小豆、藿食。食桂竟食鯉,成瘕。魚及子不可合豬肝食,鯽魚亦然。鱖魚背上有十二蓍骨,每月一骨,毒殺人,宜盡去之。蘇州王順食鱖骨,鯁幾死。漁人張九取橄欖核末,流水調服而愈。人問其故,九曰:「父老傳橄欖木作掉,魚觸便浮,知魚畏此 木也。」白魚,泥人心。瘡癤人不可食,其發膿,灸瘡不發。铱食之,久食發病。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六甲日,勿食鱗甲之肉。二月庚寅日,勿食魚,大惡。

鯽魚,春不食,其頭中有蟲也。合猴、雉肉、豬肝食之,不宜。子合豬肉食不宜;和蒜少熱;和姜、醬少冷;與麥門冬食,殺人;與芥菜同食,水腫。

青魚及,服木者忌之。合生葫、葵、蒜、麥醬食不宜;青魚不可合小豆、藿食之。黃魚發氣、發瘡、動風,不可多食。合蕎麥食,無音;黃顙魚不可合荊芥食,令人吐血。犯者以地漿解。時魚味美,稍發疳痼。魴魚,患疳痢者禁之。

袿魚勿多食,赤目赤須者殺人。合鹿肉及無鰓者同。

鯔魚久食,令人肥健。

鱘魚味美而發諸藥毒,雖世人所重,不益人,丹石人不可食,令少氣,發瘡疥,動風氣。小兒食之多成瘕及咳,大人久食卒心痛,合干筍食之癱瘓。魚腹中有子,最毒,不可食,令人下痢。魚,多食發疥。比目魚,多食動氣。

鱸魚,多食令人發□癖病,尤良。肝不可食,中其毒,面皮剝落及瘡腫。不可與乳酪同食。

鯽魚,不可同砂糠食,令人成疳蟲;不可合烏雞肉同食,令人發疽。石首魚和蓴菜作羹,開胃益氣,只不堪鮮食。

鱖魚益氣力,令人肥健,仙人隱常食之。章魚冷而不洩。狗魚暖而不補。袿魚不可與牛肝合食,令人患風,多噎、涎。又不可與野豬肉同食,令人吐瀉。魚,即魚也,不可合鹿肉食之,令人筋甲縮。河豚,又名胡夷魚,味珍。《經》云:「無毒。」實有大毒,修治不如法,殺人。眼赤者害人,獨行者不可食。食河豚罷,不可啜菊頭。肝有大毒,中之立死。中其毒者,橄欖、蘆根汁解之。鱖魚,肝及子有毒,入口爛舌,入腹爛腸。魚,即鼉也,老者多能變化為邪魅,又能吐氣成霧。梁周 興嗣常食其肉,後患惡瘡,切勿食之。

鰍魚,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鱔,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鱔魚,時病起,食之復,過則成霍亂。四月食之,害神氣,腹下黃為黃鱔。又有曰鱔,稍粗,二者皆動風氣。妊娠食之,胎生疾。凡頭中 無腮,皆有白點並殺人。《茅亭客話》云:「鱔鱉不可殺,大者,有毒,殺人。」京師一郎官喜食鱔,一日過度,吐利大作,幾殆,信不可多食也。鱔魚肝生惡瘡, 勿以鹽炙。食鱔,不可用桑柴煮之。鱔是赤,形類聖蛇,宜放,不可殺食。食鱔折人壽祿,作事無成。烏賊魚久食,主無子。

烏魚,水厭焚修者,忌之。鱟魚,多食發嗽並瘡癬。小者,謂之鬼鱟,害人。魚中若有頭髮在內,誤食殺人。黃魚食後,食荊芥殺人。凡食一切魚,皆忌荊芥。一切魚毒。魚油點燈,煙盲人眼,諸禽獸油亦然。無鱗惡荊芥。無腮發癲。全腮發癰。魚目有睫。目自開合。二目不同。魚連鱗者。無鱗者。皆殺人。腹下丹字魚,煮不 熟食,之成瘕。石礬魚,勿食腸卵,就成霍亂吐瀉。魚無腸膽,食之三年,丈夫陰萎,女人絕產。頭有白色如連珠至脊上者,殺人。白目、白背黑點、赤鱗、目合, 並不可食。有角食之發心驚;目赤者,作铱成瘕,作害人,共菜食,作蛔蟯蟲。下痢者食魚,加劇難治。一切魚尾不益人,多有勾骨著人咽。魚子共豬肝,食不化,成惡病。妊娠食乾魚,令子多疾。魚汁肉不可合鸕茲肉食。魚、瓜,忌同食。鰻鱺魚,雖有毒而治勞。

昔陳通判女病勞將死,父母以船送之江中,飄泊孤洲,漁人見而憐之,與之鰻鱺羹,漸有生意,越月漁人送還陳府,女病已脫然矣。治蚊蟲,以鰻鱺魚乾於室中燒 之,蚊子即化為水矣。燒煙熏氈中蛀蟲,置其骨於箱衣中,斷白魚蛀蟲。鱧魚屬北方癸化,不可殺,只宜放。能發瘡,忌食。又能治腳氣,風氣,食之效。南方溪澗 中有魚,生石上,號石班魚,作甚美,至春有毒,不可食,雲與蜥蜴交也。《真武啟聖錄》大忌食鱉,系四足狀,如神龜,只宜放,不宜殺,食折人壽祿,作事不利。鱉居水底,性甚冷海。有勞氣、嘷瘕人,不宜食。肉主聚,甲主散,凡制鱉當銼其甲,同煮熟,則去其甲食之,庶幾性稍平。目大者、顯足者、肉下有王字形 者、三足者並能殺人。獨目者、目白者害人。腹下有蛇紋者,是蛇,須看之。合雞子、鴨、豬肉、兔肉、芥子、醬,食之損人。妊娠食之,令子短項。六甲日忌食龜 鱉及鱗甲,害人心神。薄荷煮鱉,曾殺人。合莧菜食,腹中生鱉。巢氏云:「有主人共奴俱患鱉瘕,奴前死,剖腹得一白鱉仍活。有人乘白馬來看,馬尿落鱉上即縮頭,尋以馬尿灌之,化為水。其主曰吾病將瘥矣。即服之,果瘥。」龜黑者,常啖蛇不中食,其甲不可入藥。十一月勿食龜鱉,能發水病。龜肉共豬肉食害人;合酒 並菰、白米、果子同食,令人生寒熱;不可瓜食之;不可合莧菜食之。六甲日勿食龜,害人心神。

蟹未被霜者,甚有毒,雲食水茛。人中之不即療,多死。背上有星點者、腳不全者、獨螯者、獨目者、兩目相向者、足斑目赤者、腹下有毛、腹中有骨並殺人。中其毒,速以冬瓜汁、紫蘇湯或大黃汁灌之。妊娠食之,令子橫生。蟹及動風,體有風疾、風氣人,不可食之。至八月蟹腸有真稻芒長寸許,向冬輸與海神,未輸芒未可 食,十二月勿食,以養神氣。食蟹即食紅柿及荊芥,動風,緣黃下有風蟲,去之不妨,與灰酒同食吐血。海邊又有彭蜞擁出,似彭而大,似蟹而小,不可食。蔡謨初渡江,不識而食之,幾死。歎曰:讀《爾雅》不熟,幾為所誤。蛙,骨熱食之,小便淋,甚苦。妊娠食之,令子壽夭。蛙之小者,亦令多小便閉,臍下酸疼,有至死 者,冷水擂車前草飲之。牡礪火上炙令沸,去殼,食之最美,令人,細肌膚,美顏色。

蝦,發風動氣及瘡癬、冷積之疾。無須者及腹中通黑煮而色白者,不可食。铱蝦、生蝦不可合雜肉,食之損人。內有者,大毒。以熱飯盛密器中,作毒人至死,蝦铱 共豬肉食之,常噁心,多唾,損顏色、精氣。螺,大寒,療熱,醒酒,壓丹石,不可常食。螺、蚌、菜共食之,心痛三日一發。蚌著甲之物,十二月勿食之。

蚌,冷,無毒。明目除煩,壓丹石藥毒。蚶子,每食後以飯壓之,不爾令人口乾。蚶,益血色,利五臟,健脾,可火上暖之令沸,空腹中食十數個,以飯壓之,大 妙。蛤蜊,服丹石人食之,腹中結痛。淡菜多食,煩悶、目暗,微利即止。蜆多食,發嗽並冷氣、消腎。馬刀,京師謂之岸,發風痰,不可多食。蟶與服丹石人相宜,天行病後不可食,切忌之。又云:主胸中煩悶,邪熱相過,須在飯後食之佳。

卷之三:蟲類
.
蜜,七月勿食,生韭發霍亂,蜜瓶不可造,瓶不可盛蜜。煎,損神氣。

白花蛇,用之去頭尾,換酒浸三日,棄酒不用,大炙仍令去皮骨,此物毒甚,不可不防。

烏蛇,生商洛,今蘄黃有之,皆不三稜,色黑如漆,性善,不嚙物,多在蘆叢嗅花氣,尾長能穿百錢者佳。市者偽以他蛇,煙熏貨之,不可不察。脊高,世謂斂脊烏稍。商州有患大風,家人惡之,為起茅屋,山中有烏蛇,墮酒罌,病人不知而飲,遂瘥。《史記》有患者,食至胸,即吐,作胃疾不愈。病者日素有大風,求蛇肉, 風愈而有此疾。蓋蛇瘕,腹上有蛇形也。蛇頭不可以刀斷,必回傷人,名曰蛇箭。已年不宜殺蛇。見蛇莫打,損壽,凡見蛇交則有喜。

蛤蜊,其毒在眼,其功在尾,尾全為佳。水蛭干者,冬月豬脂煎令黃,乃堪用,腹有子去之,此物極難死,火炙經年,得水猶活。

石蛭,頭尖腹大,不可藥用,誤用令人目生煙不已,漸至枯損,不可不辨。有吳少師得疾數月,肉瘦,食下嚥,腹中如萬蟲鑽刺且癢痛,皆以為勞,張蛻取黃土溫調服,下馬蝗千餘,皆困。云:去年出師飲澗水,似有物入口,吞入喉,自得疾。夫蟲入肝脾,勢須滋生,食時則聚丹田間,吮咂精血,隨則散處四肢,久則殺人,不 可不甚也。

蜈蚣黃足者甚多,不堪用。雞殺過宿,收拾不密,此蟲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其害非輕。花蜘蛛絲,最毒,能瘤,斷牛尾,人有小遺,不幸而著陰,纏而後已,切宜慎之。曾有斷其陰者。蠶砂煮酒,色清美,能療病疾。

蜘蛛,灰色大腹,遺尿著人,作瘡癬。

蚯蚓,著月履濕毒,能中人。昔有中其毒者,腹大,夜聞蚯蚓鳴於身,以鹽水浸之而愈。又張歆為蚓所咬,形如大風,眉須盡落,蚓鳴於身,亦以此取效,仍當飲鹽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