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賣春博士」張競生和他的悲劇

舊中國有一個被稱為「賣春博士」的留法教授,說他「賣春」,一是首倡「愛情定則」石破天驚,繼在北大公然開課「性學」,乃至出版人們談虎色變駭人聽聞的一册《性史》,卻又大張門面「美的書店」,編寫出版《性育叢談》、《美的叢書》以及《藹理士女性小叢書
》之類的性書,加上他主張節育、倡導「放乳」、介紹性藝等等,於是在彼時中國那個「語境」下,自然被視為犯大忌的顛狂書生,被通緝有之,被驅逐有之,被輿論攻訐更是家常便飯,這就是他的​​法蘭西精神在中國的命運。從他身上也折射出若干女子的遭境和命運,那麼不妨換個視角,說的是張競生,點到的卻是女界風景。

張競生歸國,遂歐風法雨倡節育導性學,不一時便滿城風雨。恰那是「五四」將盡欲「後」的時代,先前「德」、「賽」兩先生同步也帶來性倫理性道德革命的籲求,「人的發現」應有之義已經漣漪一池春水於婦女解放、新型男女關係、自由戀愛、婚姻家庭革命、性科學性知識普及、生育控制等方方面面,張競生不算排頭兵卻力度加大,直衝那「臍下三寸」的霄漢開刀,甘冒天下之大不韙,不曾想鎩羽而歸,原來畢竟「國情」有異。他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向錯誤的對像用錯誤的方法收其錯誤之效,要不魯迅怎麼私下雖對其「偉論」表示「佩服」但終究以為「大約當在二十五世紀」(《兩地書》)才有望呢。於是張氏的書《美的人生觀》、《美的社會組織法》等,他的妙論「新女性中心論」、「女子本位」、「情人制」、「外婚制」等,不免逾出國情。比如說魯迅以為尚在「私有之念」的愛情吧,其性質排它,所謂神聖、合法、單一諸性是到今天依然的。不過張競生回眸其歷史斷言「自婚姻制立而夫婦之道苦多樂少」也不能不說觸到一定的痛處。於是張生做奇想,欲將愛情範圍擴至家庭以外,這即「因時勢推移與人性要求,一切婚姻制度必逐漸消滅而代之以情人制」(《美的社會組織法》),就是當下人們「告別革命」情結下痛心疾首於「激進主義」的躐等和僭妄所怒目的張氏兩性問題上的激進主義了。

張競生曾感慨其在法國所實踐之「情人制」等浪漫為喜劇,而返國後之所作所為無一不是悲劇,這有一例,是他與褚問鵑的故事。

褚女士是中國晚近女界之一景,她是浙江嘉興人,身世淒苦,先前在山西作小學教員,不向封建勢力低頭,曾自作主張把廟宇中的菩薩諸神「請」走擴充學堂,激起當地士紳的嘩然,乃被迫出走,後來終於考入北大,又在大革命中加入婦女解放的行列,發起「婦女之友社」,職任北京、湖北等地婦女協會負責人。她曾慨然中國女子遭境的不幸,即便能讀書的女子,咳,「我國女學受了『良妻賢母』說的毒,可謂毫無生氣!近年雖說改善,然而變相的『良妻賢母』教育者,仍不乏人,更有利用女性弱點迎合惡社會心理,養成『時髦派』少奶奶太太者亦非少數,真能拿定主意,去培養我國女界改革時代所需要的中堅人才者實不多見。無怪女學興了數十年究竟造就了多少人才?解放了些甚麼束縛!環境吧,依然是黑暗層層。婚姻不自由咧;翁姑虐待媳婦咧;自殺咧……總說一句:就是女子的人格依舊沒有奪回,依舊被壓在幾千重萬惡的『禮教山』下面,做那馬牛奴隸玩物和裝飾品的生活」。她是懷疑後走上革命的,那「革命方針」比娜拉們是偉大了:「要鍛煉堅強的人格,養成自肆力與創造能力,培養進取精神和耐苦的習慣,使人人有完全獨立的人格與創造環境的能力,然後可以同惡社會奮鬥,而不致被彼打敗了」。

這具體的辦法,以其之實踐,是「婚姻不自由,就應當違反父母的命令,不顧習俗的非笑,給他一個決絕痛快的表示。再不能,則與家庭脫離關係,自己出去找飯吃,慢慢的再創造自己的新生命和新環境,尋得合理的人生,愉快的幸福。倘或所訂婚的夫婦甚好而翁姑悍惡,結婚以後難與同居--大家庭制度未打破以前這種情形是很普通的--亦可本一己的魄力,速謀經濟獨立,忍受些物質上的痛苦,立刻與惡家庭脫離關係,不顧一切的我行我素就是了」,於是其間就有與張博士的恩恩怨怨。當張競生為了「愛情定則」被人圍攻之際,「有一日,《晨報》上登出一位女士,自述她逃開不爭氣的小官僚丈夫,獨自走到北方為小學教師。在我眼前出現了一個娜拉。我悲哀她的身世淒涼,遂與她通一封信,不意由此我們變成了情侶」(張競生《浮生漫談》)。不料想「情人制」的實踐迅忽曲折多變,褚女士又作多次出走之舉,正是魯迅喝問的「娜拉出走之後」如何?褚女士曾經多麼豪邁地自負:「我敢說,具以上的奮鬥能力者,結果沒有不得全勝!我國女界有百分之一如此,這個黑沉沉的地獄世界--婦女社會--總要照著亮光了!」(《對於現代女子教育的懷疑》)她相信女子終會使男子執行「讓步政策」,可惜她畢竟嫩稚,即與張氏好合而多次仳離。

用張競生的說法:褚女士心存魏闕,「她所要的,是與一位能在社會政治活動的人結婚」,不過因為有了孩子,這「娜拉」只好回來,條件是張氏同意她提出的條件(實行同居;張氏與其髮妻離婚),後來兩人南下,合辦「美的書店」。可好,你張競生不是倡導「愛情定則「之一是可以遷變的嗎?反對派早就笑道:當心你的老婆吧!果然張氏打開的是「潘多拉魔盒」,活生生吃了一個「請君入甕」的啞巴虧,卻正合於張氏所說一旦「條件」遷變,「比較」與「遷變」告成,「愛情」就發生變化。張氏雖說於褚氏有恩:助其讀書,提攜學問,這時卻離鸞別鳳,勞雁分飛了。張氏談「定則」蘭因絮果,種瓜得瓜,自食其果,成了人家「如何如何」的談資,好不惱火,不免身上殘存的男子霸權主義秋光洩漏,作文「將她屢次對我的假偽欺騙盡情托出,大大罵她一頓」(《十年情場》),這與郁達夫發表《毀家詩紀》一樣魯莽,其實效卻是在男權中心下對恩怨女子的刀筆吏攻伐。

自述「鄙人讀中國男子所為文,欲知其見識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對佛法以及女人如何說法,即已了然無遁形矣」(《書房一角》)的周作人看不下去,就別人揭露的事實(張、褚之破裂原因還在兩人政治觀點分歧以及張的男權思想),撰文對張表示失望,因為張已從他北大同仁時的最可佩服的大膽(「在中國這病理的道學社會裏高揭美的衣食住以至娛樂等的旗幟,大聲叱吒,這是何等痛快的事」)變成一般「舊日男子的常態」,就是「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與也是法國歸來的華林一樣,都是「思想錯亂,行為橫暴,信奉舊禮教的男子」(《關於〈新文化〉上的廣告》)。

褚女士後來投筆從戎,她的故事沒有完。她有一本回憶錄《花落春​​猶在》,所謂「懷舊憶往,情文並茂,生動翔實,女性讀者往往抱書而哭,感人之深可以想見」(台灣《中外雜誌》廣告),惜乎未曾寓目。

張的髮妻許春姜8歲時與10歲的張競生定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然沒有甚麼情感。張從來都嫌棄她俗不可耐,「這樣名是夫妻,實如路人,當然在她也不快樂」,這是張、許以及魯迅與朱安等等不乏其例的可怕故事。張競生可以走出圍城,可憐許女士只好局促命運默默偷生,後來張競生一紙離婚書,棄如敝屣,許有了死意。及後張以「性博士」惡諡天下聞避往家鄉,又以西化生活習慣與之不能相容,許女士「終於決定自行離開這個無情的世界了」(張《浮生漫談》),她遺有一册《絕命婦日記》,可惜沒有問世,中國女界記錄少了一點材料。

張競生鄉間有感「在中國行純粹的、公開的情人制是行不通的,只好在婚姻式中試行情人式吧」,於是與一鄉村女教師交往,張支持她女學生可以去溪水中游泳的行動,這些舉動自然不能被鄉村中的封建勢力接納,那位女教師竟在「一夜裡,這些惡侄及一幫惡徒把她的四肢斬斷,用竹管插入她愛人(其舊情人)的喉中,一同丟入於近海內」(同上)。

張競生實踐他的法國式情人制,鮮血淋漓,就是他本人也付出慘痛代價,不是有好些書籍說他講性學講得被逼自殺嗎?雖然那不是事實,也離真實不遠了。這還有他家鄉調侃其人的歌謠:「狀元頭戴一烏紗,專心理國不理家,不如嫁給農夫好,日出耕田夜歸家」,以許女士等的命運是不如嫁給農夫呵。咳,人啊人,希臘神廟門楣上那句名言:「認識你自己」,在中國,這是多麼難呢。

近些年來張競生這個中國晚近思想史上的「化石」(蔡尚思先生的《中國文化史要論》)開列有兩位倡導「女性中心論」的學者,一是劉仁航,一即張競生,前者立論為「東方化、封建化」,後者則為「西方化、買辦化」。雖說這些稱謂見出時代的特點和折光,也見出東、西多元視角下女性在「他者」看來也有回歸「中心」的可能,因其著作的再版而被人們挖掘和認識,當然眼下人們對他是獵奇的興趣大於研究的觀照,但可以預想:21世紀已經來了,25世紀還遙不可及嗎?甚麼時候人們才更能體味張競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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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北大教授張競生利用寒假徵稿,收集各大學生的性經歷,出版了一本《性史》,這算是中國人最早的性學報告,比金賽所著的《男性性行為》,還早了22年。正因為觀念太過前衛,第一集出 版後馬上引起軒然大波。究竟是淫書還是史料?沒有定論,書倒是越圍剿越紅。張競生推出第一集後,見苗頭不對,趕緊追回已經付印的第二集,不敢再有下文了。 然而坊間卻是熱鬧滾滾,不肖書商打著張競生的名號,盜版橫行,還一連出到第十集(甚麼性史外集、性史補、性史補外補都來了),內容水準不一,而且悖離了張競生原有的立意。然而這些帳通通算在張競生頭上,就算他想自清,也已經聲名狼籍了。

性史第一集與第二集,收錄有十二篇真實的性經歷,投稿者皆為大學生。他們所描述的內容,有懵懂的性啟蒙、青春期的衝動與自慰的心情;情節上則有偷情、偷窺、嫖妓等等,相當真實的反映出當時的性觀念。 而在每一篇文末,則有張競生撰寫的按語,提出中肯的評論。這些敘述與評論,現在觀來或許已經保守過時,但是書中保留了民初時期的民情背景與敘述口吻,卻成 了本書最珍貴的特色與趣味。而張競生在書中不斷提出女性的「第三種水」之說,也就是現在性學專家們至今仍在研究的「女性射潮」現象,足見其觀念之新。

這本書當年台灣曾有小本流傳,但內容並不齊全;大陸的廣州出版社在1995年出版張競生文集,但是裡面的篇章同樣不完整。大辣出版這次將還原其原來風貌,除了原先的第一集,並收錄了傳聞中的第二集,推出完整版的《性史1926》。


張競生(1888.2.20-1970.6.18)
廣東省饒平縣人,里昂大學哲學博士。著有《浮生漫談》《愛的漩渦》等隨筆集、自傳散文《十年情場》,譯有盧梭《懺悔錄》,是中國最早的翻譯版。張競生年輕時,與革命黨往來甚密,曾經參與營救汪精衛出獄的行動,還曾到新加坡投靠過孫文,之後更被推薦為南方議和團的秘書。辛亥革命後,張競生到法國留學七年,1920年取得哲學博士學位,回國後向廣東省長提出「避孕節育政策」,還提倡優生學,因為違反了當時中國的倫常價值,而被罵「神經病」。現在看來,張 競生確實有先見之明。

1921年張競生接受北大校長蔡元培的聘任,到北大教哲學,開始宣揚他的「美的人生觀」、「美的社會組織法」,還提出所謂「愛情四定則」:愛情是有條件的、愛情是可比較的、愛情是可變遷的、夫妻是朋友的一種。結果引發中國文人界的愛情大論戰,包括梁啟超、魯迅等都加入,規模空前。

張競生因為這一次筆戰而成為文人界的風雲人物,但是真正讓他成為中國家喻戶曉的人物,卻是由他編輯出版的 《性史》。甫出版就被視為洪水猛獸,越是查禁書越紅,一票盜版書冒名跟進。結果張競生背了個黑名,從此擺脫不了《性史》的糾纏。 北京待不下去後,張競生到上海開始經營「美的書店」,破天荒聘請美麗的女店員,可惜生意興隆引人眼紅,最後還是落了個被查封的命運。

從北大到上海這八年,是張競生的黃金歲月,之後他宛如從中國出版史消失了,沒人記得他的學識背景跟其他著作,只記得他出了淫書。張競生後來歷經文革與下放勞改,最後在故鄉孤獨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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