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7日 星期五

偏幫新移民,出賣香港人。 驅逐賣港黨,修憲保香港。

廣告今日刋於《信報》A14版。



































城邦論壇:新年過後,本會現貼上譴責廿一名泛民議員的廣告文本,謹供各位參考。祝大家龍馬精神,大吉大利,城邦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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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幫新移民,出賣香港人。
驅逐賣港黨,修憲保香港。

終審法院去年十二月十七日,裁定居港未滿七年的新移民可憑「香港居民」資格,申請領取綜援。本年一月十七日,廿一名泛民議員聯署發表《就終審法院就新移民綜援的居港年期規定的判決立場書》,借法庭裁決為題,辯稱香港的綜援福利屬於人權生存保障,需要涵蓋新移民。泛民此論不但背離判決書的法理基礎,更肆意踐踏公民權,慫恿香港政府脫離代表本土市民處理財政福利的政治責任,變相剝奪港人本屬的財政主權,令到政府得以假借種種福利名義,慷香港人之慨,胡亂花銷。

福利資源來自公帑的世代累積。只有本土公民可以享用,外來移民必須經過入籍審批及居留年限,方可享有同等福利,這是政治常識,也是國際通例。人權之中的福利權,必須在實現本土公民權的情況下,始可享有。然則,泛民廿一名議員所稱的人權,卻令新移民可以隨便侵佔本土福利,亦將有心居港勤奮工作七年,歸化香港的新移民,置於不義之地。

為此,本會譴責泛民聯署議員破壞香港公民身份,出賣香港權益,呼籲選民摒棄他們,並再敦促政府和議會,從速修憲解決危機,將<基本法>第三十六條中的「香港居民」,修改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區別香港人與新移民資格,完善福利制度安排,及取回單程證審批權,確保新移民來港後,財政自立,承擔自身家庭團聚的成員責任,獲得社會尊嚴。假若聯署的廿一名泛民議員繼續妖言惑眾,不撤回《立場書》,任由政府坐視危機,則泛民賣港,鐵證如山!將來香港市民被逼用自己方式解決,發生族群衝突,必由泛民廿一及政府負上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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