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陳永江:陳伯達怎麼會是「人民公敵蔣介石」的冠名者

楊天石在他的周遊講演中,說是中國共產黨對蔣介石的看法

有很大區別,有時稱呼偉大領袖,有時稱呼人民公敵。楊天石特別提到陳伯達的《人民公敵蔣介石》一文,拿陳伯達興師問罪。映射毛澤東同志。

其實,歷史事實是這樣發展的: 蔣介石1934年在廬山對軍官們說到日本人對中軍人有下列錯誤看法:「中國的軍人,個個都沒有國家觀念」

接著蔣介石反駁道:「其實我們中國軍人大多數都是有國家觀念的。我們生為一個中國人,是黃帝的子孫,中華民族的同胞,那一個都知道要愛他自己的國家!愛他自己的民族!愛他自己的同胞!所謂不愛國家,不愛民族,割據稱碓,自私自利的跳梁小丑,不過是甘為國民的公敵!民族的罪人!最少數最少數的幾個人而已。」

蔣介石又斥責說「所謂不愛國家,不愛民族,不愛同胞的跳梁小丑,不過是甘為國民的公敵!民族的罪人而已。」

蔣介石1934年7月13日對廬山軍官團們的講話,字字珠璣話話動聽。他定義的「人民公敵」和「民族罪人」簡單明瞭,一看就懂!那就是「不愛國家,不愛民族,不愛同胞的人民公敵」。蔣介石說得多麼嚴肅,多麼堅定果斷,讓軍官團的軍官們五體投地佩服不已!

然而,沒到一年只有十個月的功夫,就來到了1935年5月31日。蔣介石就派何應欽部長代表中華民國,與日本華北駐軍司令梅津美治郎,在塘沽簽訂了《何梅協定》。這份《何梅協定》,居然把內蒙的熱河、察哈爾、河北省北部冀東的地方,一股腦兒奉送給日本法西斯了。這種時節,內蒙的熱河、察哈爾、冀東的大片國土;幾千萬人民群眾;富饒的煤炭鋼鐵以及遼闊的大好山河,從此便這麼輕輕易易的落入日本侵略者的虎狼之口。這些同胞姐妹們,各種民族的兄弟們,就被我們的委員長,出賣給日本法西斯了!

用蔣介石自己斥責的「不愛國家,不愛民族,不愛同胞的跳梁小丑,不過是甘為國民的公敵!民族的罪人而已」定義比對,出賣了內蒙、華北冀東的賣國賊,豈不就是「甘為人民公敵」的「民族罪人」蔣介石自己嗎?

因此,楊天石把「人民公敵蔣介石」的冠名權,委罪給陳伯達,實在是信口雌黃毫無根據。蔣介石自己定義的「人民公敵」,是在1934年的7月的廬山軍官訓練團;陳伯達出書《人民公敵蔣介石》是1947年的年底。楊天石不斥罵蔣介石,反而追究13年後的陳伯達,就把這位自詡是講究說老實話,不說謊話的楊天石,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好讓中國善良的老百姓知道,有這麼一位近代史專家,口口聲聲要講究科學性和真實性,然而,他自己和蔣介石差不多,都是自己抽了自己一個耳光!

楊天石為何嫁禍給13年以後的陳伯達呢?這是所有政治投機分子慣用的手段,要醜化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毛澤東,最好醜化毛澤東的私人秘書陳伯達,因為陳伯達的名聲已經在文革中臭遍全國,所以,哪怕「人民公敵」與陳伯達毫無關係,楊天石肯定要扣在陳伯達的頭上。這就是投機客的秉性鎖定的伎倆。

但是,「人民公敵」和「民族罪人」,都是蔣介石自己早在1934年7月的廬山講話中,自己定義好了的!你就是「不愛國家,不愛民族,不愛同胞」的漢奸一樣的賣國賊。所以,蔣介石被中國人民群眾斥罵為:人民公敵,千古罪人,獨夫民賊。都是蔣介石自己的言行不一造成的。即便是楊天石舌巧如簧,也無法把廣大人民斥罵蔣介石的一生罪惡,委罪給哪一個人製造的。既不是13年後的陳伯達,也不是毛澤東,而是更早更早的1927年4月12日開始,就由蔣介石自己爭得了這項殊榮!

魯迅先生早就寫過「血沃中原肥勁草,寒凝大地發春花!」以及「忍看朋輩成新鬼,怒向刀叢覓小詩!」至於魯迅先生的「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更是把千夫所指的人民公敵形象,刻畫得入木三分!拿陳伯達說事,實在是黔驢技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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