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囯立國後,公私文件所署國號年月均作太平天囯某干支某年,如太平天囯甲寅四年,丙辰六年等;官員將領的印文,亦作太平天囯某官,如「太平天囯燕王秦日綱」、「太平天囯天官正丞相」之類。但在後期,出現了「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之稱,各種文籍所署國號和官員印信的印文均以「天父天兄天王」六字冠首。 《忠王李秀成自述》(影印本)敘此事說:「去年天王改政,要合內外大小軍營將相,民家亦然,凡出示以及印內,具要刻天父天兄天王字樣安入,口口不遵者,五馬分屍……那時人人遵稱,獨我與李世賢不服聲稱,李世賢現今亦未肯稱此也。」
《自述》寫於太平天囯甲子十四年(一八六四),「去年」應指太平天囯癸開十三年。這係《自述》誤記。羅爾綱同誌已以辛酉十一年洪秀全的詔旨等文書為例,指出「天王命令凡出示及印文內刻天父天兄天王字樣並不是始於癸開十三年」(《忠王李秀成自傳原稿箋證》增訂本)。但洪秀全的這項「改政」具體開始於甚麼時候?實行的情況如何?其意圖和作用何在?李秀成稱對此命令獨他與李世賢不服,究竟是否事實?這裡試作簡略的稽索和說明。
據現存原件的太平天囯文籍,署寫國號年份最早與「天父天兄天王」相聯的,似為洪仁玕《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己未九年會試題》一書。但此書封面未題刊刻年份。查考太平天囯九年發表的其他文籍,都沒有「天父天兄天王」字樣。可以判斷,太平天囯九年並未實行「改政」,這部書雖是九年所寫,刻印應是以後的事。
太平天囯十年的文書有原件傳世的很多。發布、刻印較晚的是這年九月二十四日減免蘇南各屬錢糧詔,和這年十月印行的辛酉十一年新曆,都沒有「天父天兄天王」字樣。 《欽定士階條例》倫敦不列顛博物院藏本,蕭一山《太平天囯叢書》第一集據以影印,封面題「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辛酉十一年新鐫」」。此書篇首洪仁玕、陳玉成、蒙得恩的獻書奏中說:「本年十月二十一日又蒙我真聖主操勞聖心,頒降聖詔」,考蒙得恩於十一年春去世,故奏中說的「本年」,不可能指十一年,而是指十年,洪仁玕等作奏、序的時間,都應在十年十月二十一日以後至十年年底之間。奏、序中有「自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甲子科舉行」和「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己未九年九月初九日宏開天試」之句。據此看來,在十年十月以後至十年年底這段時間內,洪秀全似已「改政」。但實際則不然。一九五七年江蘇常熟發現《欽定士階條例》的另一刻本,太平天囯歷史博物館編的《太平天囯印書》據以影印,其版式、內容和封面所題刻印年期與倫敦本完全相同,但倫敦本洪仁玕等奏、序中「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字樣,常熟本都作「太平天囯」。對勘之下,倫敦本顯然晚於常熟本,顯然是就常熟本的原版改刻了兩行而重印的。由此可知,直至太平天囯十年年底,洪秀全並未實行「改政」。
如果我們參考利用傳世的太平天囯文籍抄件,那末,對於「改政」的具體時間和背景可以看得更為清楚。 《太平天囯史料》(北京大學文科研究所和北京圖書館編)載有向達抄自倫敦不列顛博物院的洪秀全和他的兒子在庚申十年、辛酉十一年發的二十八件詔旨,其中的「太平天囯辛酉拾壹年正月初一日天王詔旨」,並沒有「天父天兄天王」字樣。原抄件在這件詔旨後,有十一年正月十三日詔,幼主正月十四日、拾五日、十六日、正月二十日、正月二十六日詔,接著又有「天王詔旨」,其內容是改太平天囯國號為「上帝天囯」。此「天王詔旨」下有「二十六日」四字而無年月,但無論從編次和內容來判斷,這件「天王詔旨」的發布年月日應為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這件詔旨說:「改太平天囯為上帝天囯更合真理」,並未說把「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改為「上帝天囯」,可見這仍是「改政」以前的事。
在這以後不久,我們從十一年二月十七日的洪秀全詔書中見到了「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之稱(見《太平天囯詔諭》),此後就經常出現這種稱謂。由此可以斷定,《自述》中所說的「改政」,是在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到十一年二月十七日之間發生的事。這樣,我們看到,在短短的二十一天之內,洪秀全實際上有兩次「改政」。第一次是把「太平天囯」改為「上帝天囯」,規定在璽印文字和各種文書內統要把「太平天囯」改為「上帝天囯」。但這件事還沒有來得及實行,洪秀全改變了主意,又有第二次「改政」,把「上帝天囯」改稱「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文書、印文都要在原來的「太平天囯」四字之上加「天父天兄天王」六字。
洪秀全為甚麼要改號改政? 《自述》說:「天王號為天父天兄天王之國,此是天王之計,將此來情,雲天上有此之事,瞞及世人……稱天朝天軍天民天官天將御林兵者,皆算渠一人之兵……恐人霸占其國。」我們且撇開這番解釋,來簡略地考察、分析一下歷史事實。
一八五六年以前,太平天囯在軍事上雖曾受挫折,但總的來說,是蓬勃向上的。一八五六至一八五七年的楊韋石事件,使太平天囯早期反覆宣傳的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受到嚴重傷害,使將士人心渙散,分散主義日益滋長。這一後果,洪仁玕在太平天囯九年曾很坦率地指出:「即我天朝,初以天父真道,蓄萬心為一心,故眾弟只知有天父兄,不怕有妖魔鬼,此中奧妙無人知覺。今因人心冷淡,故銳氣減半耳。」(《資政新篇》附《兵要四則》)。
為挽回這種局面所作的努力,效果甚小。在體制上,楊、韋死後,曾經有希望重建有力的集中領導。在全軍中有威望的石達開擔任過「通軍主將」、「提理政務」。但不久,石達開又「遠征」不歸。此後兩年,洪秀全兼做「主」與「軍師」,新封五軍主將,「稍可自立」。但看來洪秀全不慣於親自處理實際政務。己未九年以後,他把「軍師」職務交給了雖然忠於太平天囯但缺乏經驗和威望的洪仁玕,而自己後來又聲稱不再親理庶政。在太平天囯後期,凡組成集中領導所必需的各種崇高職位並沒有空缺,而且大多由洪秀全的兄弟子侄擔任着,但這並沒有增強洪秀全和天京中央政權的威望,分散主義依然存在和發展著。其所以如此,一方面是由於洪秀全的某些年幼或無知的兄弟子侄輩不可能起有力的實際領導作用;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方面,是由於洪秀全沒有在政治上、經濟上提出足以重振人心、團結內部的切實可行的口號和政策。
在太平天囯前期,「有衣同衣,有食同食」的理想和這種理想在一定程度上的實踐,是鼓舞太平天囯人心的基本因素;而結合着這種理想的關於天父天兄的神學宣傳,確也曾起了統一太平天囯內部意志的特殊作用。宗教是人民的鴉片。但太平天囯曾以特定的社會內容而使本來的鴉片煙暫時地變成了興奮劑。 「只知有天父兄,不怕有妖魔鬼」,就是證明。然而,一八五六至一八五七年接踵而來的內部事件,不但使太平天囯的社會理想失去了光輝,更使天父天兄差遣他們弟兄數人下凡救世這一套神話實際上徹底破產。興奮劑的時效已失,空虛和失望導致人心的冷淡。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重振人心和加強領導,本應改弦更張,從天國回到人間,着重在人事上多做切實的努力,以有力的政治經濟設施來挽回已形成的嚴重形勢。這不是不可能的。
舊式農民戰爭不可能有一條使自己的革命鬥爭達到勝利的革命路線。它的領導人不可能擺脫歷史的和階級的局限性。但在這個限度內,農民戰爭領導人在解決所面臨的各種實際問題方面,仍有很大的活動範圍和施展自己政治才能的餘地。然而洪秀全卻終於未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他過於脫離實際。他在楊韋石事件以後,繼續拾起在將士心目中已經破了產的神學武器,繼續並且進一步乞靈於天父天兄這一套神話。同前期宣傳略有差別的是,他把重點放在自己受命於天和天父天兄天王幼主父子公孫同坐江山這一虛妄世系的神聖性上。這在太平天囯後期的文獻中是斑斑可考的,有的簡直到了荒誕可笑的地步。當然,這不僅是笑劇,而且更是悲劇。我們不能要求洪秀全沒有帝王思想、家天下思想。他大概認為,天父天兄既曾幫助他號召了人民創建了天國,一定還能夠幫助他維繫人心、鞏固領導的權威而防止「為君之權謀下奪」,以為這樣就可以解決楊韋石事件後的內部問題。殊不知,天父天兄既不能防止他自己和楊韋石矛盾的爆發,又何能消除矛盾爆發的嚴重後果呢?恰恰相反,在「人心冷淡」以後而繼續高彈神的老調,繼續把人的事物打上神的烙印,把人的作用歸功於神的啟示,將士們是不會從這裡受到鼓舞激勵的。
洪秀全在辛酉十一年初的改號改政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的,是他企圖加強神學體係來解決內部問題的一系列努力中之一環。改太平天囯為上帝天囯的意思是,「普天一家盡歸爺哥」,突出這個人間的和天上的天國都是上帝即洪秀全的父親的。而「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這種稱號,看來比「上帝天囯」之稱更能直接地表達洪秀全父子上承天父天兄來治理這個國家的神聖地位,而又能保持將士們久已習慣的太平天囯之稱。這大概就是洪秀全在太平天囯改「太平天囯」為「上帝天囯」以後很快又改為「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太平天囯」的原因。
這種改號改政,儘管洪秀全當年極為重視,但本身是一種無意義的做法,不可能產生甚麼積極效果。而且,剛剛下詔把太平天囯改為上帝天囯,不幾天又下詔把「上帝天囯」改為「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如此任意反覆,跡近兒戲,它本身就不會加強洪秀全的領導威信。
洪秀全「改政」以後,執行情況是頗不一律的。天京的一些將士、官員,大都遵辦了。
首先是洪仁玕,他在辛酉十一年的七月初七、八月初一都有致「大英番譯官富禮賜」的信(見《太平天囯書翰》),八月二十三日簽發了一件給外國人的通行證(見《太平天囯革命文物圖錄補編》),這一年他還和幼贊王蒙時雍、忠誠二天將李春發聯名發布了誡浮文諭(見《太平天囯詔諭》 )。這些文書都把國號寫作「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洪仁玕官印的印文,影印件看不清,但蒙、李的印文卻可以看出已加上「天父天兄天王」」六字。
忠誠伍天將任番鎮總管莫仕睽在這年七月有兩件文書分別給富禮賜和斂天義梁鳳超,所寫國號年月和官印印文都加上了「天父天兄天王」(見《太平天囯書翰》)。梁鳳超在這年七月發的一道懸賞令,令文中寫上了這六個字而官印印文中則還沒有加上(見《太平天囯詔諭》)。
留在天京的李秀成的親弟酧天義李明成,在這一年五月至七月有四封信給富禮賜,都在「太平天囯」之上加上了「天父天兄天王」。前兩封信的印文沒有改,第三封信的印文影印件看不清,而在發出第四封信時,官印已經更換,印文內有了這六個字(均見《太平天囯書翰》)。
天京以外的情況卻有所不同。李秀成在「改政」後當年所發的文書,有原件影印本可考者,有五月十四日諭賴文光,十月初三日諭子侄(均見《太平天囯書翰》),十一月二十四日諭上海松江人民,十一月諭趙景賢(均見《太平天囯文書》),國號和官印印文都沒有「天父天兄天王」六字。李世賢在這一年所發的文書,有原件可考者有勸四民歸順諭(未填月日),有十一月二十三日勸浙江子民效順諭(原件均藏浙江省博物館),國號和官印印文也都沒有這六個字。由此看來,說李秀成、李世賢不服不遵「改政」令,並非不是事實,而是實有其事。
然而,在辛酉十一年不遵「改政」令的,並不止於二李,還有一些較重要的將領。如殿前南破愾軍主將認天義陸順得這年十一月發給肖山縣人民的門牌,討逆主將進天義范汝增這年三月印發的門牌(見《太平天囯革命文物圖錄》及《續編》、《補編》),都不寫「天父天兄天王」。特別值得提出的是,英王陳玉成在「改政」後一年,即太平天囯壬戌十二年正月十四日在廬州同時發給賴文光等、馬融和等及張洛行三封信,沒有一件在國號之上加寫「天父天兄天王」六字(見《太平天囯文書》)。這說明,對洪秀全「改政」不以為然的,確是大有人在。
李秀成在辛酉十一年對「改政」不服不遵是無疑的,但從十二年起卻有變化。壬戌十二年二月初六日李秀成諭忠逢朝將劉肇均,印文未變,國號之上則已加上了「天父天兄天王」六字(見《太平天囯文書》)。此後,李秀成或以李秀成名義所發的文書公據,都按此辦了。例如,「忠王李」在十二年發給金匱縣黃祠墓祭和陳金榮的田憑(見《太平天囯革命文物圖錄》及《補編》),這年九月十五日對徐少遽的「忠王瑞批」(原件藏太平天囯歷史博物館),所寫國號以及田憑、瑞批上所蓋李秀成屬官印信的印文,都加上了「天父天兄天王」六字。現在能見到的他本人發出的幾件最後文書,如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給護王、潮王的告急信,是抄件;這年十月二十六日給呤唎的委任書,有原件的影印件,都遵行了「改政」的制度。從呤唎原書上的影印文書看,李秀成的印信也已更換,印文上有了「天父天兄天王」六字。
李世賢的態度則似不像李秀成那樣有所改變。他在上述十一年兩通「諄諭」」以後,沒有留下首尾完整的文書。天京失陷後,他在漳州有一封告人民諭和一封致英法美公使書,原件今已不存,呤唎《太平天囯親歷記》據當時報紙的英譯文收錄,它們所署的國號年月,英譯均無「天父天兄天王」字樣(見呤唎原書,一八六六年版,第七八四、七八七頁)。按呤唎此書引錄的太平天囯文件,如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幼贊王蒙時雍等覆英國侵略者賓漢書,其英譯文在幼贊王等的銜前和書後的國號上均有「天父天兄天王」字樣(同上書,第四一八、四二三頁)。李世賢的兩件漳州文書如原有「天父天兄天王」六字,英譯是不會漏奪的。由此推測,《忠王李秀成自述》說李世賢至今(太平天囯十四年)對「改政」仍不服不遵,大致是可信的。
至於李秀成、李世賢的部下和江浙地區太平天囯其他各級將領以及鄉官的文書公據,從洪秀全「改政」以後,遵制的情況是紛紜雜出的。多數遵行了。有的徹底,書寫文和印信文都加了「天父天兄天王」;有的書寫文改了,印信文未改;有的卻是印信文改了,書寫文未改。但也有在李秀成已經遵制以後,其屬下將領仍未遵未改的。需要提出的是,在辛酉十一年李秀成不服不遵的期間內,他的部下有些仍是遵改的。除前述他的親弟李明成的事例外,如他的大將朗天義陳炳文屬下在十一年所發易知由單和這一年十一月卅日所發營業執照,濟天義黃和錦所委辦的賦租總局十一年九月十四日佈告(均見《太平天囯革命文物圖錄》、《圖錄續編》)等等,都是遵從了「改政」令的。看來,李秀成並未命令他的部下與他採取同一態度,他在辛酉十一年不服不遵,只是說明了他個人對「改政」的觀感。說由於李秀成的反對而使洪秀全的「改號」、「改政」未能實現,那是幾個方面都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改政」以後太平天囯的各種文書上反映出來的這些紛雜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這種「改政」實際上缺少威信和生命力。太平天囯九年,洪秀全、洪仁玕打算加強中央集權,反對爵賞浮濫,不准各級將領對屬下自行封官授印。這不失為克服分散主義的一種措施。但時而不久,天京方面自己也實行了濫封濫賞的政策,就以現存十年九月二十日至年底的十六件詔旨來看,每次一封就是十幾人、幾十人,有的還一封再封。這只是十年最後兩三個月內的部分情況,以後的情況更為嚴重。數以千、萬計的官員將領幾天幾個月就升一次官,鐫刻宮印的任務就已夠繁重了,而洪秀全的改號改政,又加倍地增加了這種任務。十年年底,幼主奉洪秀全之命封了四員「總典鐫刻」。「改政」的結果,大概只是使這四員總典鐫刻官和各地典鐫刻官所屬的刻字工人忙得不可開交,應接不暇。此外,還能產生甚麼實際作用呢?
洪秀全是偉大的歷史人物。他作為太平天囯反封建反侵略鬥爭的領導人而對歷史有傑出貢獻。但他不是沒有自己的弱點。「相當長的時期以來,人們一直用迷信來說明歷史,而我們現在是用歷史來說明迷信」(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改號改政不是甚麼兩條路線鬥爭的大事,對改號改政的態度不是甚麼評價太平天囯人物的標準;相反,我們應該按照歷史原貌而對改號改政給予認識和評價。沒有接受「改政」的陳玉成而為太平天囯盡忠到底,很早就遵制遵改的陳炳文卻終於向清朝呈遞投降禀帖,並且在禀帖上蓋上「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囯」的官印,「改政」之不能檢驗太平天囯人物的功罪,不是很明顯的嗎?
(資料來源:《歷史研究》197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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