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

陶短房:辛亥革命與加拿大僑界

【環球華報專稿】

不論100年前還是今天,加拿大都是海外華僑重鎮,1788年就有華人蹤迹,早在1858年,華人就已抵達當時尚未開埠的維多利亞,4年後維多利亞開埠,全市5000人口中,華裔多達300名,1880年加拿大興修橫貫北美大陸的太平洋鐵路,華工1.7萬投入其中,付出巨大犧牲,爲加拿大的統一與發展做出不朽貢獻,到了19世紀末,加拿大已擁有規模可觀的華人社區。

然而當孫中山懷着在海外倡導革命、動員華僑華人支持、贊助其反清事業的目的,在1897、1902年兩度來加拿大時,卻一度遭到華人冷遇。


第一次匆匆過客 第二次波瀾不興

孫中山的第一次訪加,是1897年的事。

那年7月11日,他搭乘「努美丁」號客輪自英國出發,歷盡波濤,抵達了加拿大東部城市蒙特利爾,住進在倫敦時用電報預訂的馬吉爾街阿爾比恩旅館, 兩天後搭乘火車,在一名叫傑弗里斯的英國利物浦人陪同下前往西海岸的溫哥華。在蒙特利爾的兩天期間,他除了發電報、吃飯外,唯一被盯梢的清朝密探記錄下的 活動,僅是和在街上偶遇的「努美丁」客輪旅客閑聊,和與一名同行朋友去坐了一回纜車。

7月18日,他抵達溫哥華,在3名華人朋友的迎接下,住進杜邦街的基督教衛理會中國布道會,20日搭乘輪船,前往維多利亞的乃乃磨,期間除去購船票外也無異動;20日上午,他抵達乃乃磨,中午乘車去維多利亞,仍住在當地衛理會教堂,經常光顧的場所,則是廣東人開設的中藥行--李元昌公司批發站。在這裏,他活動到8月2日晚,然後乘坐澳大利亞「印度皇后」號班輪,經檀香山赴日本橫濱。

由於沿途都有清朝密探全程跟蹤,清朝駐加拿大公使羅豐祿委托司奈特偵探社從蒙特利爾孫中山下船,一直跟蹤到他在維多利亞上船,并對他所接觸的人、 去過的地點進行周密調查,而當他登船離境後,又有曾國藩孫子曾廣铨(曾紀鴻第四子,李元度女婿,洋務運動早期外交家)繼續全程跟蹤,他的行蹤幾乎一覽無遺地被記錄,記錄顯示,他在維多利亞進行了一些秘密活動,接觸了一些當地華人,但沒有記載顯示,當地知名僑領接待過他,與之接觸頻繁的除在英國就接上關係的衛理會教友,就只有李元昌公司職員等廣東同鄉。

他的第二次來加,是1902年的事,這一次他是從舊金山乘船至加拿大卑詩省的新西敏,再自溫哥華乘渡輪赴省會維多利亞,這一次,他選擇下榻在英昌隆商行内。

英昌隆是廣東台山水樓鄉華僑李祜芹、李勉辰父子的産業,專營「人口買賣」,也就是將華工從廣東輸入到加拿大。李祜芹是所謂「聯昌三李」之一,由3名李姓僑領創辦的聯昌公司,是當年興修太平洋鐵路時,華工的主要來源,此時兼營中國土産進口、農業和養殖業,在香港等地有分行,李勉辰還在維多利亞海關任 職,因此李氏「維多利亞隴西堂」在華人中有深厚影響力,孫中山的選擇顯然經過一番考量。不僅如此,下榻英昌隆後,他還主動前往維多利亞致公堂等當地最有影響的華僑組織拜訪、遊說。

然而他煞費苦心的活動顯然未達到效果:他在維多利亞待了不知多少天後「無所爲計」,只得悻悻離開,以至於同盟會、國民黨方面的史料,對這次加拿大之行語焉不詳。

按照致公堂方面留下的記載,當時加拿大華僑、華人正統觀念依然很強,將清朝視爲正統,把鼓吹「犯上作亂」的孫中山視作「反賊」,除了少數同鄉和本就持「反清復明」立場、源出天地會的致公堂外,其他華人都避而遠之。

那麽,緣何同樣持反清立場的致公堂,對孫中山最初也不冷不熱?



非「兄弟」難入内圈 保皇黨根深樹大

台面上的理由,是孫中山當時并非致公黨的「圈内人」。

致公黨屬於天地會系統,在清代秘密社會圈中,有「青幫一條線,合字一大片」之說,即以運河漕幫爲核心、和清朝官方系統有密切關係的青幫,勢力沿運河分布,且上下關係緊密,等級森嚴,而俗稱「合字」的天地會洪門,則分布廣泛,各堂口間關係鬆散但互通聲息,内部雖有等級分明,但彼此以兄弟相稱,如果是「兄弟」前來求助則義不容辭,否則便無關痛癢,不得要領。

那麽,這時的孫中山是不是「兄弟」呢?其實理論上也是。

孫中山出生在香山縣,但祖籍是嘉應府(今梅州)五華縣(今紫金縣),而嘉應府正是三合會(即天地會)最活躍的地區之一,按照孫中山自己的說法,當時嘉應、潮州、惠州三府加入三合會的民衆已「十居八九」,因此孫中山早年即結識衆多三合會人物,後來曾領導過多次起義的三合會頭目鄭士良,據說早在1885年就與孫中山結爲好友,此時離興中會成立尚有9年之遙。

在成立興中會前,孫中山在香港與陳少白、尤列、楊鶴齡共同宣揚反滿,被稱爲「四大寇」,這「四大寇」中便有兩名會黨人士:陳少白早年即爲三合會分支--香港三點會「白紙扇」,而尤列則在1882年於上海加入天地會「洪幫」。孫中山海外反滿活動的重要地點--日本,許多日本浪人出於各種目的參與興中會。早在19世紀80年代,爲侵略中國需要,日本參謀本部和帶有政府背景的黑社會團體「黑龍會」,就和中國廣東、福建、湖南等地的哥老會(天地會另一變種)有密切接觸,他們中一些與孫中山關係較好者,便極力主張興中會與會黨相結合,并得到鄭士良、陳少白等原本就是會黨人物者的贊同。

1899年,在宮崎寅藏等日本人撮合下,來自哥老會、興中會、三合會三方的代表12人聚集香港,宣布成立「忠和堂興漢會」,推舉并未到場的孫中山爲「統領」,與會者中來自興中會者僅三人(陳少白、畢永年和王質甫),其中兩人有會黨背景,而「忠和堂興漢會」的名稱則完全比附會黨,會後孫中山以「興漢會統領」的身份,取代楊衢雲入主興中會。如果承認「興漢會」是洪門一脈,那麽孫中山也是「洪門兄弟」。

然而這個「興漢會」由於背景特殊,自興中會奪權後,孫中山就對之諱莫如深,而與會的洪門中人也并非代表各自堂口、而是以私人名義與會,也根本不敢在洪門兄弟面前提及自己加入過這個混血團體。這樣一來,「興漢會」自然得不到天地會體系的認同,孫中山的「統領」聽起來好聽,實際上卻連個洪門輩分都沒用,不被當兄弟也不足爲奇。

但這并不是唯一的原因。

前面說過,此時加拿大華僑、華人仍普遍存在正統思想,在當地影響力巨大的商界華領,大多對康有爲的立憲派持同情立場。

1899年陰曆四月,康有爲抵達維多利亞,受到當地中華會館和富商馮俊卿等人熱烈歡迎,李富基、徐爲經、馮俊卿三位僑領舉行的「歡迎康有爲大會」曾被津津樂道於一時,六月十三日(公曆7月20日),康有爲在維多利亞成立「保皇會」,六月二十八日,又在維多利亞中華會館舉行了聲勢浩大的爲光緒皇帝「恭祝萬壽」大會。馮俊卿還資助康有爲,在位於溫哥華和溫哥華島間海峽中一座荒島上建造了中國風格的庭院「廖天室」,成爲康有爲在加拿大的寓所,和組織保皇活動的中心。

加拿大致公堂的出現,據記載始於1863年的卑詩省北部内陸小鎮巴克維爾,係當時活躍於此的華人淘金者所組織,目前保留最古老的致公堂遺迹,則是據信建於1877年的巴克維爾致公堂小樓。到19世紀末,在全加擁有堂口20餘,會衆逾2萬,辛亥前後,從西部的卑詩省,到東部大西洋省份新斯科舍均有致公堂分布,堂號多達66家,這些堂口互通聲息,并與美國紐約的「美洲致公總堂」有密切聯繫,而後者又和號稱「北美洪門之祖」的舊金山「金山大埠致公總堂」有關係。

盡管洪門的宗旨是「反清復明」,但由於長期的秘密活動,即便在内地活動的分支,起事後也往往不打出這一敏感政治旗號,而是以「官逼民反」、「財産均分」之類相號召,如19世紀40-50年代兩廣天地會活躍初期的大佬李元發、陳士貴、張家祥等都不提「反清復明」,而在海外,致公堂的主要性質,是半公開的華人互助團體,出於活動的需要,對「反清」在台面上就更不便多提。這使得早期加拿大致公堂内部,存在着同情甚至資助維新派的力量。當然,這并非加拿大洪門,而是當時海外各洪門堂口的共同特點。

於是一些耐人尋味的事就出現了:康有爲在1899年成立的「保皇會」,誕生地居然是維多利亞致公堂總部,當然,爲了不刺激洪門,保皇會成員煞費苦心地爲「保皇會」準備了另一張不帶保皇色彩的「臉面」--「中國維新會」。由於致公堂内部對孫中山意見不一,對保皇黨也一度認識不清,加拿大一時間儼然成了維新派的重鎮:康有爲爲「保皇會」準備了第三張「臉面」--「保救大清皇帝公司」,打着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入保皇事業的如意算盤。很顯然,這一目標正和孫中山的目標針鋒相對,康有爲從加拿大華人中多得一塊錢,孫中山的革命大計就少一塊錢的資助。

而這一切,隨着孫中山正式變成「洪門中人」迎刃而解。



身份變兩洪合流 形勢變論戰得力

出身洪門熱土、同志中又不乏洪門中人的孫中山,很快從教訓中認識到,在海外鼓吹革命,非借助洪門力量不可。

1903年冬,第二次赴北美籌款、宣傳革命的孫中山途經檀香山,在當地經洪門前輩鍾兆養介紹,加入檀香山洪門致公堂,并被封爲「洪棍」要職(一說爲1904年1月11日)。這樣一來,孫中山不僅有了「洪門輩分」,且是高輩要職,此後在北美和其它地方活動,就處處受到致公堂等洪門一脈的關照、保護和 響應。

1904年春,孫中山抵達舊金山,以檀香山洪門洪棍身份拜晤「金山大埠致公總堂」大佬黃三德,兩人相談甚歡。此時黃三德也對保皇會勢力滲透北美洪門不滿,在孫的建議下,於當年5月委托孫制訂《重建致公堂新章》。

新章中稱「夫力分則弱,力合則強,衆志可以成城,此合群團體之可貴也。我堂同人之在美國者,不下數萬餘人,向以散居各埠,人自爲謀,無所統一。今 幸遇愛國志士孫逸仙先生來遊美洲,本堂請同往遊各埠,演說洪門宗旨,發揮中國時事,各埠同人始如大夢初覺,因知中國前途,吾黨實有其責」,明确宣布:「本堂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爲宗旨」,這樣一來,舊金山致公堂和孫中山革命黨的基本宗旨重合。

不僅如此,在孫中山的建議下,黃三德還授意北美各堂口打着「重整洪門」的旗號,對各地致公堂會員進行重新登記,盡管洪門傳統上組織松散,各地執行情況參差不齊,但保皇勢力因此受到重挫,致公堂的反清本色重新凸顯,這顯然有利於革命思想的傳播。而孫中山也在1905年自稱「大陸山」山長。

這時在海外各地,革命派和維新保皇派的論戰業已轟轟烈烈開展,在日本和南洋,革命派已漸占上風,但在加拿大,保皇輿論依然統治着華文媒體,由梁啓超主筆的全加第一份華文報紙《日新報》創刊於1903年,一度壟斷了加拿大華埠的輿論。1906年,同盟會在加拿大創辦《華英日報》與之抗衡,但處於下風,而次年致公堂在溫哥華創辦的《大漢報》,也不足以與《日新報》相提并論,反滿主張仍被視爲異端邪說,革命黨甚至「不敢以真面目向人」。

1910年春夏間,曾是興中會最年輕成員、孫中山心腹馮自由抵達溫哥華,在致公堂大佬們的支持下接管《大漢報》,改名《大漢日報》,和《日新報》 辯論達200多次,初步扭轉了加拿大華文傳媒的形勢,自此後宣揚革命、共和變得理直氣壯,而保皇的聲音卻一日弱似一日。到1911年初,馮自由致信孫中 山,已稱:「旅加華僑多傾向革命,保皇會勢力大減」了。

曾自稱「洪秀全第二」的孫中山,終於在取得洪棍身份後,實現了與洪門的聯合,「兩洪合流」的基礎,當然并不僅僅是一個身份的改變。

庚子之變,清政府威信大跌,死守保皇理念的康有爲,漸漸遭到海外華人的置疑,他家長制的作風、以宗師自居的態度,也嚇跑了不少曾經的贊助者。致公堂在海外雖主要以華人自助、兄弟同心爲號召,較少談及政治,更少提「反清」,但「反清復明」畢竟是洪門宗旨的正統,北美致公堂的正統派對保皇勢力的滲透, 同樣是警惕和反感的,而革命黨的宗旨卻與之合拍。盡管說「復明」,但天地會在長期鬥争中,將「朱洪竹小主」更多當作精神領袖,且正因爲有這麽個精神領袖在,洪門起兵後往往自稱大元帥、大將軍,卻很少稱帝稱王,這也有利於接納革命黨的共和理念。



孫中山三赴加拿大 致公堂賣屋助共和

1910年9月,孫中山以「美洲各埠近日革命思潮初至,銳氣方新,且人數逾十萬」,決定再赴北美籌款,當年12月19日抵達紐約,隨即寫信給多倫多僑領盧保賢,約至底特律密談,動員盧保賢在華僑學生中籌款,寄往紐約「美洲致公總堂」。

1911年1月31日,他抵達舊金山後接到前述馮自由來信十分興奮,但鑒於前兩次的經歷,他北上至西雅圖即止步,以洪門「大陸山」山長兼洪棍身份向溫哥華致公堂寫信,表示有意來加籌措革命軍費,望洪門兄弟大力協助。

溫哥華致公堂諸大佬以孫系洪門一脈尊屬,議決贊同,遂覆函歡迎。2月6日,孫自舊金山乘火車動身,當日抵達溫哥華,致公堂遣陳扳崇、許昌平、黃樹球、馬昌廉等10餘人迎接,下榻卡羅街活士旅館。

9日,致公堂在華埠片打西街5號洪門大樓内「北京飯店」召開歡迎孫中山的宴會,會上同時舉行了結納新會員的「開山門」儀式,以陳義式和孫中山爲正副盟長。

13日,孫中山冒雨出席華僑歡迎大會,宣揚「籌款革命說」,他聲稱,清朝編練的18鎮(相當於師)新軍,除第一鎮外都是漢人,如果能用錢吸引他們歸附革命,則「兵不血刃而大功可成」,他還聲稱,革命黨「既有步兵三四萬、炮兵七八千」,且「某處某處更有兵百萬」,所缺的不是兵員而是武器,如果海外華僑踴躍捐款購買武器供給,則「大功之成可以操券」。

14日,「洪門籌款局」在溫哥華成立,由陳文式主持,岑發琛爲司庫,陳臻爲中文書記,黃希純爲西文書記,馮自由、張孺伯爲顧問,還有勸捐員若干人,這個籌款機構比舊金山總堂的同類機構還早半年。

當時加拿大當局正在排華,孫中山在溫哥華期間會晤日本記者,猛烈抨擊加拿大政府歧視亞洲各國僑民的政策,指出要「喚醒亞洲各國,尤其是中國和印度」,造成很大影響,也增加了當地華界對他、對革命黨的好感。

2月18日,在電話征得維多利亞致公堂歡迎後,孫中山動身前往,致公堂羅超然、容家先、林立混至碼頭迎接,20日,在政府街中國戲院舉行演講,再談「籌款革命說」,稱「清廷所訓練之新軍,大多數同情革命,願意效力,但缺乏運動經費及餉糈,未能舉事,今若籌得三十萬元,便即發動推翻清朝,光復漢土」。

此後,孫中山先後在卑詩省堪祿普、埃上哥夫埠、乃乃磨、坎伯蘭、友仁灣、紐賓士域、基盧那、卡爾加裏、溫尼伯、多倫多、蒙特利爾等地演講、募捐,直到4月19日才離開蒙特利爾回紐約。

此次赴加拿大,盡管和前兩次大不相同,孫中山自己說當地華僑「非常歡迎」、「亦極踴躍」,但并非都是好消息。事實上,馮自由所描繪的「大好形勢」,是有一定水分的。

在溫哥華,由於《大漢日報》在論戰中的強勢,革命的聲音處於優勢,但保皇勢力依然猖獗,但在其它各地,保守勢力仍然根深蒂固,即便在溫哥華,由於保皇黨人聲稱要刺殺孫中山,致公堂不得不派出黃沾、黃沛霖、馬大宗、陳秤四人懷手槍護送,而孫在離開維多利亞重返溫哥華時,便不敢住在旅館,而是下榻於卡路街443-445號《大漢日報》社樓上(一說在片打西街5號洪門大樓内「密室」,這間傳說中的「密室」至今尚存,而其隔壁,恰是孫第一次來加時住的衛理會),而維多利亞致公堂也派謝秋「全程護送」,這些保鏢還每人獲得致公堂50-60加元/月的工資。

盡管參加集會者不少,但大多爲洪門中人,在許多地方,致公堂成員不得不用「挨戶通知商戶歇業」的辦法,動員有聯繫的商家旁聽孫中山演講。在維多利亞,盡管孫中山苦口婆心,但除了洪門,就只有司徒旄、吳尚鷹等組織的「擊楫社」表示熱情支持,其餘社團多抱猶豫態度。

致公堂成員對革命固然抱着同門之誼熱情贊助,但一來也有不少人私下對孫中山的說辭不以爲然,認爲「多是空話」,二來他們大多生活困苦,積蓄不多,即便罄囊捐助也十分有限。

根據當時的記載,孫中山一行在加拿大巡回籌款的零散所得并不多。

溫哥華的籌款局成立最早,但1個多月僅募集13054.80加元,這其中還有致公堂拿出的「開局」錢3000加元;在維多利亞,黃沾、馬大宗、陳秤3名洪門彪形大漢「挨戶沿門勸捐」,連勸帶逼,所得不過800多加元;乃乃磨同樣由洪門人等在集會後「堵門逐一勸捐」,才得100多加元,次日又挨門向各礦礦工逐一勸捐,加在一起,只湊到908.50加元;紐賓士域有華人100多,90%是致公堂成員,兩日募捐僅得743.50元(其中143.50元被用於招待孫中山),其中大多是還是致公堂成員「議決每人5元」湊的;在當時加拿大第四大、第三大城市卡爾加裏、多倫多,前者沿門募捐僅得800多加元,後者募得3000餘加元,已被視爲異數;第二大城市多倫多只募集300,全係洪門捐獻,第一大城市蒙特利爾雖號稱募得6000元,但由於孫中山顧慮安全,未公開活動,所得經費幾乎全係洪門湊出(實則只有5700,孫中山自己湊了300)。

孫中山的募捐目標非常高,當時提出的計劃是30萬加元,而他在卡爾加里時,正籌劃黃花崗起義的黃興打電報,直接要求「請於五日内籌電三萬元,否則危」,以至於他匆匆放棄此後各小城市巡回演講,卡爾加里後所過僅3城,都是當時加拿大最大的城市。

在當時,30萬加元是一筆巨款,而華人多數生活在底層,月入僅幾十元甚至幾元的是大多數,因此當馮自由聽到孫中山的宏偉計劃後直言「此計不成」。 不僅如此,孫中山所過之處,宣揚「籌款革命」,如在堪祿普稱「國内人才已備,如餉械有著,便可舉義,推倒清朝。舉鎮南關一役爲例,如給予清兵每人銀百元, 便可倒戈投誠。此來欲籌款三十萬元,作爲運動(策反)費,各位如捐款五元,他日革命成功,政府可還給十元」,在乃乃磨稱「清廷訓練之新軍多同情革命,清政府無異替吾人養兵屯械,即北方統軍之袁世凱,亦與革命黨人通款曲」等,盡管熱情洋溢,但未免大而不當,此前同盟會中宋教仁、譚人鳳等就已認爲這種思路「惟挾金錢主義,臨時招募烏合之衆雜於黨中」,是「以冀僥幸成事」的「軍事冒險」,孫中山曾在日本稱,希望募集十餘萬或二十餘萬巨款,以每人100元的價格收 買清軍,就能「兵不血刃而得龍州、南甯以爲革命軍之根據地」,則「大事之成在掌握中」,當即遭到譚人鳳等人駁斥。可想而知,連同盟會内部都開始懷疑的戰略,如何能令華僑聽衆信服并慷慨解囊?如果沒有致公堂的熱情支持,别說前面那些募款成果不可得,連孫中山的旅費、生活費都成問題:孫中山一行在加拿大的開支都由洪門承擔,僅在溫哥華13天(2月6日-2月18日),溫哥華致公堂就支付旅館房租97.30元 、電報費195.40元 、飲食費225.45元、舟車費173.65元,加上其他雜費,總數在加金700元以上。

孫中山希望得到的,當然不僅於此,在馮自由的啓發下,他看中了致公堂的房産。

2月19日,在維多利亞致公堂歡迎大會上,孫中山詢知致公堂磚樓係自産,當即表示,「接濟國内志士起義,急如星火,如能將樓宇抵押借款,可以應急,俟捐集義款,再行歸還」,以「洪門誓言大義」動員致公堂抵押房産,由於當時致公堂盟長馬延遠不在,未能議決。數日後馬延遠返回,開會討論,與會致公堂大佬雖一致贊同捐款,但林立混、黃啓賀等反對抵押,稱「創業維艱,當年經幾許艱辛,始購置此樓業,現時輕言押去,恐將償還不易,以致喪失業權,殊非善 策」,不若「現即進行勸捐」。孫中山表示「不必過慮,倘革命無成,我將再來此地,介紹我香山縣籍梓里,盡量加入致公堂,集捐款項將負債還清」。3日後致公堂議決,將磚樓一座連地,向銀行抵押12000加元支持革命,并聲明係「救濟所用」,避開了當地「不得贊助國外軍費」的法律。

孫中山對此大爲振奮,在他看來,維多利亞是加拿大華人當時第一聚居地,當地致公堂是加拿大名望最高的堂口,此舉會帶動各地踴躍仿效。盡管如此,沿途所過之地他仍不斷嘗試動員抵押甚至變賣致公堂樓宇,如在堪祿普,他就試圖動員當地致公堂賣樓,結果因致公堂一貧如洗,樓已負債2500加元無法售出而作罷。

不出孫中山所料,加拿大各地致公堂在維多利亞帶動下紛紛效仿,據黃興、馮自由當時的統計,當時抵押或出售地産的加拿大致公堂就有「維多利亞三萬四千、溫哥華一萬九千、蒙特利爾一萬一千」,4月27日廣州黃花崗起義,總共耗去經費15萬港幣,其中7.7萬餘爲加拿大華人所捐獻,致公堂抵押、出售房産所得,又占大宗。

盡管黃花崗起義有極大冒險色彩,但在辛亥前夕打響,卻極大動搖了清廷統治,振奮了革命精神,正如黃興等人所言,「尊處(加拿大)同志聞係先變産業,以急應軍需,熱度之高,洵爲海外所未有,同人等不勝感服。内足以作戰士之氣,而他埠同志聞風而起者,當亦踴躍倍於尋常矣)」。

不僅如此,許多加拿大華僑還踴躍歸國參戰,黃花崗500敢死隊中,就有不少來自加拿大的華僑。

1911年5月,孫中山在舊金山與黃三德協商後,決定將同盟會并入致公堂,自稱「大哥」,希望進一步借助洪門力量進行籌款,而加拿大洪門毀家紓難的壯舉, 則成爲革命黨在海外各地號召的榜樣。盡管辛亥革命本身,係中部同盟會改弦更張、在内地發動的結果,但由加拿大華僑所帶動的海外募捐成果,卻在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爲嗷嗷待哺的革命軍提供了寶貴的財力支援。

盡管辛亥革命後,孫中山試圖改組海外洪門爲「國民公會」,并動員致公黨骨幹加入國民黨,引來加拿大致公堂「背誓」之譏,雙方關係一度緊張,致公堂在1915年組織「達權社」,開始向加拿大本土社團轉型,但隨着時光的流逝,加拿大華人社區、尤其洪門中人對辛亥革命的貢獻,已得到兩岸三地政府、政黨和歷史學家越來越多的認識和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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